自由問題是近代政治哲學構建“社會秩序”的永恆主題。自由不僅是建立在人與人相分隔基礎上個人的防範性權利,即是可以從事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更是建立在人與人相結合基礎上個性的全面解放與發展。啟蒙運動以來,自由成為政治哲人的共同憂慮。如何實現解放、維護自由,一直是政治哲人構想新“社會秩序”的理論基點,是關注社會秩序的思想家們殫精竭慮的議題。霍布斯對“利維坦”的構想,孟德斯鳩對“三權分立”的闡述,盧梭在“社會契約”的基礎上對“人民主權”的論斷,以及康德對“理論理性”與“實踐理性”的劃分,黑格爾對“倫理理念的現實”和“自在自為的理性東西”的論述等,無不是對實現解放與自由方式的探索。但是,近代政治哲人在構想新“社會秩序”之時,更多着意于“建立在人與人相分隔基礎上個人的防範性權利”的自由,而相對忽視了“建立在人與人相結合的基礎上個性的全面解放與發展”的自由。然而,真正的自由必須包含這兩個方面,即自由是個人在具有防範性權利的情況下走向個性的全面解放與發展。
馬克思也與眾多先輩哲人共享了必須實現和維護人類的自由這一思想前提,他批判地承繼了霍布斯、洛克、盧梭、康德、黑格爾等人關於解放與自由的思想遺產,他的一生都在為追求人類的解放與自由而奮鬥,試圖為人類的解放與自由尋求本體論、認識論和方法論依據。回顧青年馬克思的思想,我們能夠發現,無論是馬克思的中學習作還是博士論文都深受理性主義的影響,主張理性自由是類的本質,但主要是哲學層面的主張;1842年《萊茵報》時期,基於對現實生活的關切,馬克思開始對黑格爾客觀唯心主義理性觀產生懷疑,並試圖為人類的解放與自由尋求本體論與認識論依據;在《論猶太人問題》中,馬克思則明確提出了“人的解放”的響亮口號;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及其導言中,通過“哲學頭腦”與“無產階級心臟”的結合,馬克思嘗試探討人的解放的實踐之路;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從人的視角和社會發展的視角檢視共產主義運動,通過哲學與經濟學相結合的論證方法,圍繞人類的解放與自由進行了全面論證,為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的形成奠定了充分的基礎。
“猶太人問題”可以說是馬克思對人類的解放與自由進行全面論證的軸心問題。青年馬克思正是在與鮑威爾爭辯“猶太人問題”的過程中洞悉了這種新“社會秩序”的裂隙,從而將“猶太人問題”普遍化並上升為人的本質問題,將猶太民族問題深化並擴展到對人的解放的思考,由此超出政治哲人的理念,提出了通達人的解放與自由的新路徑——“哲學共產主義”。從政治哲學層面探討青年馬克思的思想,着重檢視“猶太人問題”、自由與“哲學共產主義”之間的關係,對於推進青年馬克思思想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因此,《青年馬克思政治哲學思想研究》在政治哲學層面,以自由為出發點和立足點,以“哲學共產主義”為終結點和邏輯結論,把青年馬克思的博士論文、《論猶太人問題》《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及其導言和《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作為核心文本,把“宗教一政治一哲學”命題之間的層層推進關係作為論述對象,以“人的解放”為統領,釐清“猶太人問題”、自由與“哲學共產主義”之間的內在關係,分析馬克思以“共產主義運動”實現和護衛“人類自由”的精神旨趣,展現和總結“哲學共產主義”的實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