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文化前期是圖騰文化和符瑞文化,後期是妖精文化,妖精文化是主要方面。狐妖不僅體現出一般意義的宗教觀念,例如所謂“物老為怪”等,更包含着許多狐妖所特有的宗教觀念,以致我們可以用狐妖觀念、狐仙觀念之類的概念來概括關於狐的變化、修煉等特殊內容。在狐妖身上也非常特殊地體現着中國人的倫理觀、女性觀等等,折射着不是對狐而是對人的認識和評價。而狐妖在文學形象體系中較之其他妖物也處於無與倫比的地位,沒有哪種妖物能像狐妖那樣獲得文學家——主要是小說家——的青睞。從圖騰到狐仙,從民俗宗教到文學審美創作,作者對狐形象的發展進行了綿密的考證,對相關文獻進行了詳盡的梳理,最終呈獻給讀者一部詳備的中國狐文化發展流變史。
李劍國,山西靈丘人。1943年1月生。1967年畢業於南開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1979年考入南開大學中文系,師從朱一玄、寧宗一先生攻讀中國古代文學專業中國小說史方向研究生,1982年畢業,獲文學碩士學位,留校任教,後為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編纂《唐五代傳奇集》《宋代傳奇集》等,著有《唐前志怪小說史》《唐五代志怪傳奇敘錄》《宋代志怪傳奇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