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徭薄賦,與民生息”,漢初統治者既已初步確立這樣的治國方略,文、景二帝大力推行,並以身作則,將其貫徹到了實處。
漢文帝在位二十餘年,宮室苑囿未曾新建,衣服車馬亦久不更新。他曾感動於“緹縈救父”,廢除肉刑;他曾開放皇家苑囿,讓百姓漁獵獲利;自己陵墓裡的陪葬品全部使用瓦器,不許用金銀等貴金屬器物。
漢景帝在位十六年,他重農抑商,將田租減半,大為減輕農民負擔;他輕刑慎罰,明確執行刑法的目的是教化,不是懲罰;他鞏固中央集權,平定七國之亂,為漢武帝徹底消除諸侯封國奠定基礎。
“文景之治”是中國歷史上公認的一大盛世,更是帝制時代的第一盛世,受到後人的高度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