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始於一次錯誤的逮捕,只要被警察和檢察機關織的網抓住,我們的命運就會同曾經的死刑犯谷口繁義(財田川事件)、免田榮(免田事件)、齊藤幸夫(松山事件)、赤堀政夫(島田事件)一樣。
沒有不在場證明,又被長期拘禁起來,在密室里被持續審問,到底能夠在多大程度上抵住刑警和檢察官的勸誘,恐怕只有體驗過的人才知道。就我自身而言,說實話,我對自己的忍耐力沒有多少信心。
我之所以對冤案感興趣,是因為我覺得這是一種不可容忍的非正義,也是對人類最大的侮辱。與此同時,我也想揭露這個犧牲了國民的個人生活,卻還佯裝不知的國家機制。
鐮田慧,1938年出生於青森縣。早稻田大學第一文學部畢業。曾是新聞和雜誌記者,后成為自由作家。著有大量紀實作品,包括《欺凌自殺》、《前往日本列島》(全六卷)、《無法忘記的話語:我遇到的37個人》等。另有作品集《鐮田慧的記錄》(全六卷)。1990年憑借《反骨:鈴木東民的一生》獲新田次郎文學獎。1991年憑借《六所村的記錄》獲每日出版文化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