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學批評原理》一書中,他提到對外來內容的“走私”,但那時候的他無心為詩歌話語的邏輯作辯。在他看來,一首詩向不為人知的眾多興趣和態度提供養分或“刺激”,他只要它盡可能多地承載養分。但是,在分析詩歌情感的《文學批評原理》和全面分析詩歌邏輯或文學性的《修辭哲學》之間,理查茲於1934年出版了《柯勒律治論想像力》,那是一部過渡性的著作。理查茲繼承與發展了柯勒律治的思想,是思想史上應該大書特書的大事。柯勒律治同化了理查茲,就像傳說中中國人同化他們的征服者一樣,而不是相反。理查茲一步一步不斷改變自己的立場,我相信,我能看出他在改變過程中的幾個階段。
首先,柯勒律治不認為由詩歌提供刺激的純粹情感存在一種複雜的內在組織。在《柯勒律治論想像力》中,理查茲依然認為詩歌刺激情感,但是,他最終與柯勒律治一樣,承認了詩歌的認知職能。柯勒律治經常討論詩歌中的意象,但有時也說到詩歌的情感,彷彿兩者是一回事。在他看來,它們二者分別代表著同一體驗的認知和情感兩個方面,彼此一一對應,從這個意義上說,它們的確是同義詞。理查茲試圖用他自己的情感傾向於來闡釋柯勒律治的“情感”,但並不成功,在他看來,情感傾向於獨立於認知而起作用,所以他並沒有全盤接受柯勒律治。但是在《修辭》一書中,這一早期的信條最終不見了。此時,他似乎完全接受了柯勒律治的思想,同意文學批評中唯一有價值的課題就是客觀的文學作品本身——也接受了整個文學界,因為他在布林一摩爾就此書的內容進行了演講(在他之前,像亨利·詹姆斯這樣的純文學人曾在此作過演講)。這一思想在他心中定了型,這一點在他更晚近的一本著作《教學中的闡釋》中或許得 到了體現。這本著作雖然晦澀艱深,卻十分重要,他在書中提出以現代理念來復興與革新傳統修辭、文法和邏輯等大學科目。這三大領域與我們的思維方式有著最緊密的聯繫,不過,除了我們的情感與思想嚴格對應這一點以外,這些領域與我們的感覺方式之間就毫無關聯了。
其次,柯勒律治作為後康德主義者,對於主觀性與客觀性問題以及人類知識的困境問題,都高度關注。和所有真正的現代人一樣,理查茲自然也高度關注這些問題。但是,我們已經註意到,理查茲心儀實證主義,他希望將詩歌中的信仰看作不可當真的“無對象信仰”,而對比之下,科學信仰卻是經過客觀論證的。柯勒律治不曾想過這樣的分別,他絕對認真地看待詩歌和宗教的信仰,在它們和科學信仰之間,他不作誰更客觀的比較,所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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