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國際法(1776-1939)》是探析美國國際法觀念形成和變化的經典之作,由美國著名國際法學家馬克·威斯頓·賈尼斯教授撰寫,敘述了1776年到1939年間的美國國際法傳統。賈尼斯教授以時間為線索,在每一章中突出某個(些)推動或批評或反思國際法作用的人物,試圖連貫地呈現出合眾國建國至二戰爆發,美國人參與國際法的過程。
18世紀末,這個新成立的國家對國際法甚為重視。國際法或者說萬國法為建國者們提供了他們從大英帝國獨立出來的合法性依據。此後的兩個世紀裡,國際法的重要性只增不減。然而,國際法未能阻止甚至也未能減緩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美國人對國際法和國際組織的熱情大幅減退,公眾輿論中也再未出現高漲的理想主義,而是愈加強烈的實用主義。
如果說現有國際法背後反映的是以美國為首的既有大國在制定國際規則、確定國際話語權方面的立場和主張。瞭解美國國際法觀念的形成過程,能夠更加清晰地解釋當今美國政府和美國民眾對國際法的態度,判斷美國參與國際秩序進程中的行為模式,有助於我們預測國際法未來的發展方向、更加積極地應對並參與國際規則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