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在作者所著《行政執法原理與技巧》(修訂版)(2018)基礎上,補充近幾年尤其是二十大以來法治中國建設的新提法、新精神、新經驗,推出的第二版。本書稿以一線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提升為目標,梳理相關法理依據和實踐技巧。全書分為三篇,分別是行政執法的基本原理、行政執法行為專論和行政執法的技巧三部分。1、基本原理部分重點對行政執法的概念、行政執法權的來源、行政執法的主體與對象、行政執法的原則和要求、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認定與合理性裁量等基本環節進行法理分析;2、行政執法行為專論部分除了闡述行政執法的四種主要行為外,對實踐中經常運用但行政法學研究較少的幾種行政行為作了探索性的研究;3、行政執法技巧部分首先對我國行政法治的背景和現狀進行了評估,並進而提出目前我國行政執法主要面臨的制度缺失和理念滯后的突出問題,其中對合法性推理中三個缺失性制度做了開創性的研究。
劉平,男,1960年2月出生,華東師範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長三角一體化法治研究院院長;上海市依法治市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上海市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團成員,上海市政府立法專家,上海市重大行政決策咨詢論證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客座研究員;同濟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委黨校、上海政法學院、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上海師範大學法政學院、上海大學法學院等高校客座或者兼職教授;上海交大、復旦大學常年講課老師。
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一級巡視員,長期兼任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所長。在行政法學、憲法學、立法學、法理學等領域理論造詣深厚,實務經驗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