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學會強硬,學會承受,學會麻木。不要怕疼,不要發火,什麼都別表現出來。”在那個本該全家團聚的夜晚,剛假釋出來的哥哥加里對我說。我以為他是在教我怎麼在監獄里存活下來。現在我才意識到,他是在告訴我如何在我們家存活下來。1976年,美國猶他州發生了一起轟動全美的案件:加里·吉爾摩在假釋期間無故殺死兩人,遭逮捕后被判處死刑。他拒絕使用上訴權,堅持要求對自己執行死刑,引發了巨大的輿論震動。1977年1月,加里·吉爾摩被處決,成為猶他州恢復死刑以來被處死的首例。作家諾曼·梅勒以此事件為藍本創作了《劊子手之歌》。多年後,加里的弟弟米卡爾·吉爾摩從自己的視角重寫了這個故事,講述案件背後整個家族的悲劇,以及自己對於“罪與罰”的深思。
米卡爾·吉爾摩(Mikal Gilmore),美國作家、音樂記者、樂評人。1951年出生於俄勒岡州波特蘭,是因犯罪而被判處死刑的加里·吉爾摩的弟弟。曾擔任《滾石》《洛杉磯周報》《洛杉磯先驅觀察家報》等雜誌的樂評人和編輯。現生活于洛杉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