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關於敘述學的理論著作。敘述學是一門條理相當分明的學問,但經過了一百多年的研究,直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後,這門學問才逐漸成熟。而作為其出發點的幾條公理,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才有人點破。
趙毅衡教授根據自己多年的體悟,得出其中最基本的一條公理:不僅敘述文本是被敘述者敘述出來的,敘述者自己,也是被敘述出來的——不是常識認為的作者創造敘述者,而是敘述者講述自身。在敘述中,說者先要被說,然後才能說。
敘述學的學科發展特點是反向積累,先有很多學者研究個別題目,然後形成一個個體系,最後才在後結構主義者的拆解下逐漸顯現出公理。本書的討論在後瞻的基礎上,有著更為系統、整齊的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