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關於秦律的近期新研究成果。秦祚雖短,但秦的制度文明影響深遠。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廢六國法律,將原來秦國的法律推行於全國,“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百代皆行秦政法”。秦律體現出了巨大的創制精神,它的制訂是歷史上“少有”的大事件,而秦律又影響了中國傳統法律兩千餘年,表現出“後有來者”的歷史功績。
本書將秦律放在中國法律通史的大背景下,將“得古今之平”的《唐律》作為傳統成熟律典的標本,通過秦律與《唐律》的比較,從秦律的創制、秦律的立法技術,秦律的司法體系以及秦律的不足之處等方面進行分析論證,重新審視秦律的歷史地位,認為秦律為“中國第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