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緒 論/1
第一章 行政爭訟之概念/1
第一節 行政爭訟範圍之界定/1
第二節 行政爭訟與其他訴訟/4
第二章 行政爭訟新制概述/13
第一節 新舊制度之比較/13
第二節 行政訴訟法及訴願法修正重點/16
第三章 行政法院/27
第一節 行政法院之設置/27
第二節 行政法院法官之任用資格/32
第三節 行政法院之特性/35
第四節 智慧財產法院作為行政法院/40
第二編 行政訴訟/43
第一章 行政法院之審判權與管轄權/43
第一節 審判權之劃分/43
第二節 行政法院之管轄權/48
第三節 審判權之衝突及其解決途徑/55
第二章 當事人及訴訟標的/63
第一節 當事人及有關能力規定/63
第二節 多數當事人及共同訴訟/75
第三節 訴訟標的理論/90
第三章 訴訟程序之重要原則/95
第四章 訴訟程序之開始/105
第一節 起訴及書狀/105
第二節 送達暨期日及期間/109
第三節 訴訟卷宗及其他/128
第五章 行政訴訟之實體判決要件/141
第一節 一般實體判決要件/141
第二節 各種訴訟之特別實體判決要件/154
第六章 訴訟程序之進行/205
第一節 起訴/205
第二節 訴之變更追加及反訴/209
第三節 訴之撤回/214
第四節 停止執行/215
第五節 言詞辯論/219
第六節 訴訟程序之停止/224
第七節 智慧財案件審理程序之特別規定/227
第七章 證據/231
第一節 相關概念/231
第二節 舉證責任之分配/235
第三節 證據程序及證據方法/247
第八章 裁判/255
第一節 裁判之種類/255
第二節 對法律及事實狀態判斷之時的基準/271
第三節 判決之效力/278
第九章 和解/291
第一節 訴訟上和解之性質及要件/291
第二節 和解瑕疵與繼續審判/293
第三節 第三人參與及其他問題/294
第十章 簡易訴訟程序/299
第一節 簡易事件之範圍/299
第二節 簡易程序之特別規定/301
第十一章 交通裁決事件之訴訟程序/303
第十二章 收容事件之上訴程序/309
第一節 收容事件之由來/309
第二節 收容事件之範圍/310
第三節 收容事件之程序/310
第四節 收容事件之特色/311
第十三章 通常訴訟事件之上訴程序/313
第一節 上訴制度概說/313
第二節 通常訴訟程序事件之上訴要件/315
第三節 上訴事件之審理/334
第十四章 抗告再審及重新審理/343
第一節 抗告之概念/343
第二節 抗告程序之各項規定/344
第三節 再審程序/345
第四節 重新審理/353
第十五章 保全程序/357
第一節 保全程序之功能/357
第二節 假扣押/358
第三節 假處分/362
第十六章 強制執行/369
第三編 訴願/375
第一章 訴願程序之性質及功能/375
第二章 訴願之一般規定/383
第一節 訴願提起之要件/383
第二節 訴願之管轄/397
第三節 期日期間之計算及回復原狀/408
第四節 訴願之人的範圍/409
第五節 文書送達及訴願卷宗/418
第三章 訴願審議委員會/421
第四章 訴願審議程序/425
第一節 訴願提起之程式及相關事項/425
第二節 訴願事件之審議/428
第三節 受理訴願機關之審查範圍及決定權限/433
第四節 訴願決定/452
第五節 訴願之停止承受及終結/463
第六節 停止執行再審及其他/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