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灣族史篇的建構是全面性的民族發展史─包含他的社會、文化、宗教、經濟、行政、語言、政治、教育、價值觀、倫理、交通、習俗、部落、社區、的演變和發展的過程的記述。
本篇將分成八章說明排灣族的部落歷史。其中探討族名「排灣族」之由來、定位、分部及相關排灣族的來源和居住的生態環境。藉著地圖所表示的排灣族了解外人如何議會排灣族聚落的呈現、分部和變遷。從圖示文獻了解歷代政府所想像的排灣族及排灣族的轄域和聚落。
排灣族的社會是由一個家開始發展到聚落,再由聚落成立部落。由平民所成立的社會藉著頭目完成社會秩序、結構,並發展其文化。人口的增長和社會結構的擴張,常與自然資源的分配相調合。平民自由發展,但發展到一個社會成立,頭目的位置終是被肯定的。因此,人民、領導中心和自然資源一直是相互配合。
最早向排灣族傳道的是基督教改革宗長老教會,隨後的是天主教會、循理會、拿撒勤人會、基督教復臨安息日會及後來的一些獨立教會。外來宗教的傳入是排灣族的歷史經驗中一項重要的事件。
「鄉村」的形成與現況,除了現行的行政轄域內各村落名稱的改變外,特別留意與遷徙相關的故事和移動路徑。獵人探測到好土好水會牽引部落族人遷移。人口增加需要更大的幅地是遷徙的動因之一。天然災害和執政者的政策性部落再造工程是重要因素。
最後將從歷史的教訓這個角度做為探討排灣族部落史的階段性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