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露意莎.梅.奧珂特應出版商奈爾斯(Thomas Niles)之請,寫個「女孩們的故事」時,她沒把握寫得出來,因為她「從未喜歡過女孩,也認識不多。」所以她決定描述自己和姐妹們的童年往事,希望「我們奇特的戲劇演出和經歷可證明是有趣的,儘管我懷疑這點」。
她計劃將這本書的內容發生時間涵蓋一整年,從馬屈家的女孩第一次過父親不在身邊的聖誕節開始,至翌年的聖誕節閤家團圓作結。然而出版商建議她寫個似未完結的結局,好有再出續集的可能,「我確信這本書會『紅』,意思是我認為它會暢銷。再補上一章比較好,裡頭暗示或許未來會出續集。」因此,奧珂特又多寫一章,敘述梅格訂婚,
最後還承諾讀者若喜歡這本書,她將會再寫續集。
《小婦人》出版後造成轟動,奧珂特立即又寫了續集。再一次,她猶豫不決,抱怨:「我不喜歡續集,也不認為第二部會比第一部受歡迎。」特別是當許多女孩寫信問她小婦人最後情歸何處時,她更是被激怒了,因為她從不認為婚姻是女人一生唯一要緊的目標,她自己就終身未嫁。續集在美國出版時就叫:《小婦人,第二部》 (Little Women,Part Ⅱ),但在其他國家,通常以《好妻子》(Good Wives)之名出版。
1880年,兩部《小婦人》首次合輯出版,基於這一點,
奧珂特修改了幾處原作。大部分的改變是應大眾道德情感的要求。喬的一些過於粗俗的俚語,以及一些通俗或地區性的用語,也被修改成較不生動活潑、較嚴肅莊重的風格。
羅利和馬屈太太兩人的魅力被塑造得比較公式化:羅利的外表比較不那麼「洋派」,而馬屈太太則變得較「高 」而不會那麼「壯碩」。這部合輯版本再造了一個原創而未經修訂的《小婦人》文本,一如1868年10月的初版。
《作者簡介》
露意莎‧梅‧艾柯特,一八三二年生於賓州,在麻州長大。《小婦人》書中的許多角色是她以童年時代生活周遭的人物為樣本所寫作出來的故事,包括以她自己為喬的樣本。真實生活中,她親身經歷了因父親所創辦的學校及社區失敗而致的家道中落。
露意莎十幾歲時,便已開始為一些報章雜誌撰寫短篇小說以協助家計。
一八六二年內戰最激烈的時期,她前往喬治城擔任護士,並在那兒感染傷寒和肺炎,健康受損,不過卻也獲得豐富的寫作資料,後來在一八六三年發表《醫院素描》,奠定她的作家地位。往後數年,她從自己的家人和童年尋找寫作靈感,結果發表了《小婦人》,一八六八年出版,以及續集《好妻子》,一八六九年出版。這兩本書都成為十分搶手的暢銷書。不久她又寫了其它故事,包括:《小紳士》(1871)、《玫瑰花開》(1876)和《喬的兒子們》(1886)。露意莎逝於一八八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