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復翻譯經典重現,辜嚴倬雲女士具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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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復翻譯經典重現!
★嚴復於1903年翻譯英國學者愛德華‧甄克思的《社會通詮》一書時,首次把“totem”一詞譯成「圖騰」,從此成為中國學術界的通用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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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復在按語中指出,圖騰是群體的標誌,旨在區分群體。並認為中國古代也有與澳洲原住民和印第安人相似的圖騰現象。運用圖騰解釋神話、古典記載及民俗民風,往往可獲得舉一反三之功。什麼叫圖騰?圖騰就是原始人迷信某種動物或自然物,同氏族有血緣關係,因而用來做本氏族的徽號或標誌。
清代學者嚴復於1903年譯著的《社會通詮》一書,就是英國學者甄克思於1900年出版的《政治史》(A History of Politics),首次把“totem”一詞譯成「圖騰」,從此成為中國學術界的通用譯名。此書實際上講的是政治進化史。甄克思和嚴復都認為,在宗法社會和國家社會(即軍國社會)之間存在著一個“拂特之制”(feudelism,今譯封建制度)的時期。
甄克思在這本書中,用歷史發展階段的觀點,把歷史描繪成從圖騰社會向宗法社會、再向軍國社會發展的過程。他認為,在軍國社會裡,個人是組成社會的基本細胞,人民是平等的;而在宗法社會中,社會細胞由家族構成,個人歸各自的宗族統轄,並受到祖法的約束,沒有自由。受到甄克思這種進化史觀的影響,嚴復認為當時的中國終於進入軍國社會階段,屬於七分宗法、三分軍國性質的國家。
即將陸續出版嚴復先生其他譯著..
‧《天演論》 4月出版 定價 180元(平裝) 280元(精裝)
Thomas Huxley Huxley: Evolution and Ethics
‧《社會通詮》
Edward Jenks: A History of Politics
‧《名學淺說》
William Stanley Jevons: Primer of Logic
‧《群己權界論》
John Stuart Mill: On Liberty
‧《穆勒名學》
John Stuart Mill: A System of Logic
‧《群學肄言》
Herbert Spencer: The Study of Sociology
‧《原富》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 《孟德斯鳩法意》
Montesquieu: Spirit of Laws
叢刊介紹
作者簡介:
愛德華‧甄克思(Edward Jenks,1861~1939),英國法學權威,曾任英國牛津大學法律學高級講師(reader)。
譯者簡介:
嚴 復(1854~1921)
福建福州人,初名傳初,改名宗光,字又陵,後又名復,字幾道,晚號野老人,中國近代啟蒙思想家、翻譯家。
嚴復系?地將西方的社會學、政治學、政治經濟學、哲學和自然科學介?到中國,他陸續翻譯了《天演論》、《原富》、《群己權界論》、《群學肄言》、《社會通詮》、《法意》、《穆勒名學》、《名學淺說》等八部名著。他的譯著在當時影響巨大,是中國二十世?最重要啟蒙譯著。嚴復的翻譯考究、嚴謹,每個譯稱都經深思熟慮,他提出的「信、達、雅」的翻譯標準對後世的翻譯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章節試閱
社會形式分 第一
治制社會界說 治制者。民生有群。群而有約束刑政。凡以善其群之相生相養者。則立之政府焉。故治制者。政府之事也。社會者。群居之民。有其所同守之約束。所同蘄之境界。是故偶合之眾雖多。不為社會。萍若而合。絮若而散。無公仞之達義。無同求之幸福。經制不立。無典籍載記之流傳。若此者。幾不足以言群。愈不足以云社會矣。
社會等差 社會之等差眾矣。宗教學術。懋遷行樂。無一不可為社會。靈山法會。基督宗徒。教之社會也。庠序黨塾。學之社會也。為懋遷。則若今之公司。為行樂。則城西之遊邸。推之建一宗旨。以締合同人。皆社會也。其物公私大小不同。然亦各有其法度章規。以部勒統治之。而後有以達其宗旨。然則治制固不必國家而後有。然吾黨必區治制之名。以專屬國家者。以其義便。而國家為最大最尊之社會。關於民生者最重最深故也。夫國家之為社會也。常成於天演。實異於人為。一也。民之入之。非其所自擇。不能以意為去留。其得自擇去留。特至近世而後爾耳。然而非常道。二也。為人道所不可離。必各有所專屬。三也。其關於吾生最切。養生送死之寧順。身心品地之高卑。皆從其物而影響。四也。為古今人類群力群策所扶持。莫不力求其強立而美善。五也。此五者。皆他社會之所無。而國家之所獨具者。是故國 者。最完成尊大之社會也。若大不列顛。若法蘭西。若荷蘭。若俄羅斯。若高麗。若印度。宇內無慮數十。是數十之所守所行。謂之治制。此定義也。雖然。使吾黨取數十國之歷史而考稽之。將見是數十者。非古遂同於今所云也。實從其至異之形式。經數千年天演之遞變。乃漸即於今形。古與今其制度乃大異。
古今社會之異 古今社會。莫不有所以係屬其民者。今社會所以係屬其民者。曰軍政。此於徵兵之國最易見也。法德之民。最重過犯。莫若逃軍。若反戈從敵。攻其宗國。斯為大逆。至若英國。其兵以募不以徵矣。顧以軍政係民。則異名而同實。王若后仗臣佐眾扶之憲典。有急。得詔通國男子執兵。此不諍之柄也。假使英民有為敵國戰者。朝被執。夕以逆民死矣。凡此皆以軍政係民之實證也。惟古之社會則不然。其所以係民。非軍政。乃宗法也。宗法何。彼謂其民皆同種也。皆本於一宗之血胤也。顧此於寡小之民族或信耳。至於歷世滋大。則姑以為同種血胤而已。當此之時。民有顯然容納非種者。一國共誅之。雖有久居鄰壤。與之通商。乃至與之同仇而敵愾。不以此故。得入其國為編氓也。拿破崙法典曰。坐於法土。斯為法民。此軍國社會與宗法社會之所絕異而不可混者也。古以宗法係民者。莫著於猶太。乃今國亡久矣。雖散居各土。而宗法之制猶存。惟古昔羅馬。貴族齊民之爭。今日杜國。布阿士蔚藍德之訌。溯厥所由。皆緣種族。英國方諾曼未渡海之先。其時之愛爾蘭西衛兩種。而前三百年之蘇格蘭山部。其邦族群制。皆宗法社會也。
太古社會 前輩考社會之原者。大較至於宗法之制而止。意謂以宗繫民。其制最古。故其言社會也。由一國而為一種。由一種而為一家。至矣蔑以加矣。半期以來。科學日精。而寰區漸闢。稍稍以舊說為不然。知社會更有進於宗法之一境。而其演進實象。亦與舊說懸殊。此其所關甚鉅。於史界治制。皆為新闢之奧區也。顧專科喻俗之書。不少概見。即其景象。於習常之人意。亦難以逼真。是以今之為論。其詳不可得聞。僅能著其大略。所幸幽敻之阻。如是太古社會。尚有一二存者。而討者之勤。雖親歷險遠。冒死亡。猶能躬驗其實。傳寫圖書。故其情狀較然可述。學者向稱此等為圖騰社會。顧圖騰之名。稍不利俗。鄙意不若即稱蠻夷社會。謂之蠻夷者。絕無鄙夷賤惡之義。特以見其為太古人類。居狉榛之世云爾。
嚴復曰。圖騰者。蠻夷之徽幟。用以自別其眾於餘眾者也。北美之赤狄。澳洲之土人。常畫刻鳥獸蟲魚。或草木之形。揭之為桓表。而臺灣生番。亦有牡丹檳榔諸社名。皆圖騰也。由此推之。古書稱閩為蛇種。盤瓠犬種。諸此類說。皆以宗法之意。推言圖騰。而蠻夷之俗。實亦有篤信圖騰為其先者。十口相傳。不自知其怪誕也。
故稽諸生民歷史。社會之形式有三。曰蠻夷社會。 曰宗法社會。曰國家社會。 是編所論。本其最初。降成今制。所重者即社會天演之常。以跡其蛻嬗徐及之致。非於三者有專詳也。蓋社會之為物。既立則有必趨之勢。必循之軌。即或不然。亦必有特別原因之可論。其為至賾而不可亂如此。顧不佞欲以區區一卷之書。盡其大理。議者將謂其多廓落之談。而無與於其學之精要。雖然。吾往者不既云乎。學之為道。有通有微。通者。瞭遠之璇璣也。微者。顯微之測驗也。通之失在膚。微之失在狹。故爝火可煬室而不可以覘敵。明月利望遠而不可以細書。是亦在用之何如耳。彼徒執顯微之管以觀物者。又烏識璇璣之為用大乎。善夫吾師之言曰。後世科各為學。欲並舉眾科。科詣其極。人道所必不能者也。惟於所有諸科。各得其一二。而於一二之科。則罄其所有。此生今學者所必由之塗術也。意讀者欲於治制之科得其一二者乎。則不佞是篇。或有當也。
本書裁制 行於北部森林之中。無圖識。無指南。雖終古蹀躞其中而不得出可也。五洲社會之歷史。其繁浩不翅北部之森林也。使無裁制。以先定其論述之義法。將宇宙之大。民族之多。言無統紀。輕重失宜。而卒同於無述。則義法之裁制尚矣。雖然。其將何道之由。
法度經制 今夫一社會之立也。或有文字。或無文字。實皆有其歷史。歷史者何。所以載其演進發達之階級也。顧載矣。而其中有去而不留者焉。有立而久存者焉。即去而不留者。非於社會無效果也。然每渾而無跡。或微而難知。其立而久存者不然。孕育輪囷。歷千載而其效愈見。則法度經制是已。故法度經制者。社會之機杼也。得此而後有其組織之事。禮刑政教。官府兵賦。倫位爵祿。皆此物也。群學之家。以社會為有官之大品。法度經制者。又社會之股肱心膂矣。雖咸出於人為。而其理實同於天設。物體群體。二者皆有其官司。為之翕斂。為之導化。為之保持。又皆有生病老死之可言。知此。則吾書之義法定矣。
社會命脈 雖然。法度經制重矣。而其於社會也。猶官骸藏府之在一身而已。一身官骸藏府而外。不有其尤重者乎。則生命是已。生命即在動植。尚未有犁然為之界說者。矧其在社會之最繁。故欲考社會而得其命脈之所存。莫若先為其形下。以致其形上。然則法度經制。果不可緩也。竭吾心思耳目之力。於法度經制。得其所以萌孽進長。而漸即於今形者。庶幾有以盡其物之性歟。
專言治制 深演完備之社會。其為法度經制至眾。有政刑。有工商。有宗教。有教育。使一一而詳之。一科所未暇也。吾是書所欲講者。在治制。凡所以合群馭眾者。皆所論也。生養之制。行政之經。將溯其最初以馴至於今有。則以是為吾書之義法云爾。
附 註
單稱則曰國,雙稱則曰國家。
亦稱圖騰社會。
亦稱軍國社會。
社會形式分 第一
治制社會界說 治制者。民生有群。群而有約束刑政。凡以善其群之相生相養者。則立之政府焉。故治制者。政府之事也。社會者。群居之民。有其所同守之約束。所同蘄之境界。是故偶合之眾雖多。不為社會。萍若而合。絮若而散。無公仞之達義。無同求之幸福。經制不立。無典籍載記之流傳。若此者。幾不足以言群。愈不足以云社會矣。
社會等差 社會之等差眾矣。宗教學術。懋遷行樂。無一不可為社會。靈山法會。基督宗徒。教之社會也。庠序黨塾。學之社會也。為懋遷。則若今之公司。為行樂。則城西之遊邸。推之建一宗旨。以締合...
目錄
開宗
社會形式分第一
蠻夷社會一
圖騰群制分第二
宗法社會二
宗法通論分第三
豢擾禽獸分第四
種人群制分第五
耕稼民族分第六
工賈行社分第七
國家社會三(亦稱軍國社會)
拂特封建分第八
國家初制分第九
產業法制分第十
國家之刑法權分第十一(亦稱法權)
國家之議制權分第十二(亦稱憲權)
國家之行政權分第十三(亦稱政權)
國制不同分第十四
開宗
社會形式分第一
蠻夷社會一
圖騰群制分第二
宗法社會二
宗法通論分第三
豢擾禽獸分第四
種人群制分第五
耕稼民族分第六
工賈行社分第七
國家社會三(亦稱軍國社會)
拂特封建分第八
國家初制分第九
產業法制分第十
國家之刑法權分第十一(亦稱法權)
國家之議制權分第十二(亦稱憲權)
國家之行政權分第十三(亦稱政權)
國制不同分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