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來西亞是東南亞地區唯一的半島國家(peninsula),自東南亞大陸向南沿伸,座落在南海最南端及最西邊的海域。由於東南亞國家分為大陸地區與海洋地區,因此,馬來西亞的半島地理位置,就分別與三個國家相接連,同時擁有陸路疆界及海洋疆界,這是其第一大特色。馬來西亞半島的北邊與大陸地區的泰國相接(邊界長達 506 公里),東馬地區的沙巴(Sabah)及砂撈越(Sarawak)則分別與汶萊及印尼的加里曼丹相接連(邊界 381 公里),至於與印尼的海域疆界,就更長達1782公里。
馬來西亞的另一個特色就是,擁有三個差異很大的不同種族,其中最重要的二大種族就是馬來人及華人。根據馬國政府在2008年的統計,馬來人佔國人的50.4%,華人佔23.7%,印度人佔7.1%,還有當地的少數民族佔11%,及其他的人民佔7.8%。東南亞的其他國家也都有不同的種族,但是華人的比例並不高(新加坡除外);可是,馬來西亞的馬來人及華人,卻是人口比例差距不大、而其他各方面卻差異很大的二個種族。
在二次大戰之後的1940年代及1950年代,馬來人與華人的人口比例幾乎大致相同;當時馬來人大約佔總人口的42%,華人大約有40%。後來由於馬來人生育較多,華人生育較少,而形成現在的差距;但是馬來人及華人二大種族的地位,及其所代表的文化、宗教、語言,及政治的意涵,卻已經形成鮮明的對比。這是東南亞其他國家所沒有的,這也成為馬來西亞的一大特色。
由於地理及種族的二大特色,馬來西亞的發展及其建國的歷史,就具有其顯著的特點;馬來西亞雖然獨立五十年,其實就是族群政治半世紀。本章主要的目的,就是介紹及分析馬來西亞的歷史發展,檢視這群不同種族的人,如何在這特別的半島地區建立一個獨立的國家,及如何將二個差異很大的族群,組成一個共同的生活體。
一、人文地理
根據馬國政府在2008年的統計,馬來西亞目前的人口數是二千五百多萬人,其中馬來人佔50.4%,華人佔23.7%,印度人佔7.1%,還有當地的少數民族佔11%,及其他的人種佔7.8%。由於種族不同,各種族所代表的宗教、語言、及文化,就有所不同。馬來人信奉回教(Islam),因此回教文化就成為馬來人最主要的特色;印度人大都信奉印度興都教(Hindu),因此,這就成為印度人的最大特色。華人的宗教信仰較多元,包括傳統的佛教、儒教、道教、及自西方傳入的基督教及天主教;此外,華人的語言由於祖籍來源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方言,包括福建話、廣東話、客家話、福州話、及海南話等。
馬來西亞雖是以馬來半島為主(西馬地區),但是其領土亦包括在婆羅洲(Borneo)的東馬地區:沙巴及砂撈越,因此其面積共有32萬9千多平方公里(329,750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有32萬8千平方公里,海域面積有1千2百多平方公里。若與台灣的面積相比較,馬來西亞大約是台灣的九倍,但是其人口卻僅比台灣多二百萬人;因此,馬來西亞是一個地廣人稀的國家,在東馬地區的沙巴及砂撈越,更是如此。
馬來西亞的天然礦藏相當豐富,包括錫礦、石油、天然氣、木材、銅礦、及鐵礦等,其中錫礦蘊藏居世界首位,這是馬國最豐富的資源。馬國的石油亦有很高的蘊藏量,雖然無法與鄰近的印尼及汶萊相比,但是在能源需求相當迫切的二十一世紀,馬來西亞的石油亦成為一個寶貴的天然資源。
二、英國殖民
海峽殖民地
歐洲工業革命之後,為了要發展其經濟,就開始向外擴張領域及獲取更多的天然資源,最早到達東南亞地區的歐洲人是葡萄牙人及西班牙人,之後才是荷蘭人、英國人、及法國人。
英國人向東方擴張版圖,首先到達印度,並以印度為基地向東南亞擴張領域,於是就在18世紀來到馬來半島的檳城(Penang)。英國在1786年首先與吉打(Kedah)的統治者蘇丹(Sultan)簽署協定,正式將檳城納入英國殖民地。英國人後來在1824年又將馬六甲(Malacca)納入其殖民地版圖,這是英國與荷蘭人所簽的協定;荷蘭原本控制馬六甲地區及印尼的爪哇島及蘇門答臘島,但為與英國人有所區隔,因此二國於1824年簽署協定之後,英國人就以馬來半島為其殖民地的統治中心,而荷蘭就以印尼地區為其殖民統治地區。
之後,英國人在1826年建立「海峽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s),將檳城、馬六甲、及新加坡納入其統治範圍,當時是由英國的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管轄,直到1867年時才轉變由倫敦的殖民部所管轄。因此,就殖民地位而言,檳城、馬六甲、及新加坡在1867年以前,就是次殖民地;在1867年之後,才成為直接的殖民地。
英國人之所以能夠順利先行統治「海峽殖民地」的三個地區,主要是因為這三個地區都是以華人居多,大多是來自中國南方的移民,並未形成政治的組織及團體,而馬來人又無法管理這些華人移民。此外,華人到馬來亞半島移民的主要因素就是經濟及生存,而英國人向東擴張版圖,亦是受到經濟因素所驅使,正好提供開發及工作的機會。因此,刻苦耐勞、勤奮工作的華人,就很容易與英國人結合;英國人提供工作機會,華人提供體力及勞務,因而就形成相互分工、相輔相成的經濟發展網絡。
上述這些因素,不僅造成華人在馬來半島的生存發展,而且造成華人日後的成長茁壯及落地生根,並形成一個與馬來人完全不同的群體。英國人治理的「海峽殖民地」,其實就是所謂的「直接統治」,因為從總督到各部門的管理者,都是英國人,華人就是被統治者。
四州府(Federated Malay States)
當英國人勢力逐漸進入馬來半島之後,就愈來愈介入當地的事務。馬來半島中部地區有四個州經常發生華人與馬來人的糾紛,大都是與土地及開發經濟資源有關,馬來人為了要平息與華人的糾紛,就向英國人求助,因而就讓英國人協助負責處理這四州的事務,即彭亨(Pahang)、雪蘭莪(Selangor)、霹靂(Perak)、及森美蘭(Negeri Sembilan)。英國人就在1895年與這四個州的蘇丹簽署協定,將這四個州組成一個「聯邦」(Federation),而成為英國的保護管轄地,一直到1946年英國人籌組「馬來亞聯合邦」(Malayan Union)為止。當地華人就將這四個州,稱之為「四州府」;由於這四個州是一個「Federa- tion」,因此就英國人而言,這四個州就是「Federated Malay States」。
根據英國與馬來蘇丹的協定,這四個州在名義上都由世襲的蘇丹統治,負責管理馬來人的宗教及社會事務,但是實際上英國卻另外派任駐區總督(Resident General),總攬所有事務,但是主要負責外交及國防事務,及其他非馬來人(華人及印度人)的內政及社會事務;不過若有需要,他也可以介入馬來人的事務,各州的蘇丹就要聽從其指揮。這四個州雖有議會,但是不得自行立法,所有立法都是由駐區總督頒佈,再由各州議會批准。英國人在這四個州的統治方式,大致屬於直接統治及間接統治的混合,因此可以稱之為「混合統治」。
英國人自19世紀末開始介入四州府的事務,之所以能夠如此順利,主要就是英國人所擁有的船堅炮利,這就是所謂的「戰艦外交」(Gunboat diplomacy),因為當時的馬來人及華人都沒有先進的武器,而英國人所擁有的新式武器,就成為其拓張殖民版圖的最有效工具及憑藉。
五州府(Unfederated Malay States)
英國人在19世紀末及20世紀初,繼續拓張其殖民地統治到馬來半島的另外五個州:玻璃市(Perlis)、吉打、吉蘭丹(Kelantan)、登嘉樓(Terengganu)、及柔佛(Johor)。這五個州原本都是馬來蘇丹所統治,但是在二次大戰期間,日本佔領馬來半島之後,為削弱馬來人的勢力,就將北部的四個州交給其同盟國-泰國管轄,只有柔佛州一直仍在蘇丹的統治之下。由於這五個州並未被英國人組成「Federa- tion」,因而這五個州就被通稱為非馬來屬邦(Unfederated Malay States);由於這五個州以馬來人居多數,又被稱之為「馬來屬邦」。
英國人到達馬來半島之後,馬來蘇丹為了爭取及保護馬來人的權益,就在1874年與英國人簽署彭可條款(The Pangkor Treaty),這項條約最主要的內容,就是賦予英國人擴張其殖民統治的權力;於是英國人就在取得四州府的統治權之後,就進而繼續取得五州府的治理權。英國人在這五個以馬來人居多數的州,就維持原來馬來蘇丹統治的方式,馬來蘇丹就是實際的統治者,英國政府僅派任「顧問」(Advisor),擔任名義上的領袖,這就是所謂的「間接統治」。
不過,五州府的柔佛是最後才成為英國的殖民屬地,因為柔佛的蘇丹伊巴定(Sultan Ibradim)直到1914年才接受英國人擔任實際治理的「顧問」。因此,英國人雖然在1786年就開始統治海峽殖民地的檳城,但是直到1914年才完成控制馬來半島的12個州。
沙巴(Sabah)
位於婆羅洲島北部地區的沙巴,原本的名稱是北婆羅洲(North Borneo),在16世紀末期間開始成為汶萊蘇丹(Sultanate of Brunei)的管轄地;但是汶萊蘇丹於1658年曾經將婆羅洲的東北角地區割讓給蘇祿蘇丹(Sultan of Sulu),以報償其協助解決汶萊蘇丹王國的內亂問題。
在17世紀及18世紀期間,汶萊蘇丹曾先後與英國人、美國人、及澳洲人簽署協定,賦予這些西方國家在北婆羅洲經營貿易的權利,可是後來都沒有成功,因為他們發現在這地區並沒有太多的貿易機會及利潤,因此,大都短暫經營貿易之後,就撤離貿易據點。直到1881年英國人在北婆羅洲建立據點之後,英國人的勢力才在當今的沙巴地區及汶萊建立起來,並且自1888年起,就成為英國的保護屬地。
在二次大戰期間,日本曾經佔領及統治北婆羅洲;大戰結束之後,北婆羅洲就被交給英國軍事管轄,直到1946年,北婆羅洲就正式成為英國的皇家殖民地。當馬來半島的12個州於1963年9月成立馬來西亞聯邦,沙巴就與砂撈越共同加入,成為馬來西亞所屬的二個州,北婆羅洲並同時改名為沙巴。
砂撈越(Sarawak)
砂撈越位於婆羅洲的西北,在17世紀時曾被登加蘇丹(Sultan Tengah)所統治,之後即出現混亂,直到19世紀初期,才被汶萊蘇丹統治;但是好景不常,仍然不甚穩定,直到英國人布魯克(James Brooke)於19世紀中期到達砂撈越之後,才出現轉機。
汶萊蘇丹為穩定砂撈越的混亂,就請求英國人的協助,於1842年8月18日正式任命布魯克為砂撈越的統治者拉惹(Rajah);自此之後,布魯克及其家族就開始統治砂撈越,由最初期的古晉(Kuching)地區,延伸到今天的砂撈越全部地區。布魯克及其家族因此而就被稱為「砂撈越的白人拉惹王朝」(the White Rajah Dynasty of Sarawak)。
布魯克家族統治砂撈越,並沒有倚靠英國政府,完全倚賴其家族的勢力,當然亦得到當地馬來人及達雅人(Dayak)的協助與支持,因此布魯克家族相當保護馬來人及達雅人的文化及權益,並在當地建立少數民族的博物館,特意維護這些當地原住民的歷史與文化。
此外,布魯克家族為了適度開發砂撈越,亦開始引進華人的移民;因此,自19世紀末期,華人就開始有計劃的移民到砂撈越,從事開墾的工作,由沿海地區逐漸向內陸地區擴展。這些華人又以客家人居最多數,當然另外還有福州人、福建人、及廣東人;因此,客家人就形成砂撈越華人的最大特色。
二次大戰期間,日本人佔領及統治砂撈越,大戰之後,日本交出統治權。布魯克家族回到砂撈越,原本要繼續統治砂撈越;但是當時各地興起民族主義,在各方壓力之下,布魯克家族終於在1946年7月1 日將主權交給英國王室,並在1963年9月加入新成立的馬來西亞聯邦。布魯克家族就退出砂撈越。
三、馬來亞聯合邦(Malayan Union)
二次大戰結束後,英國人雖迅速再度取得馬來半島及砂巴、砂撈越的統治權,但是當地人民的民族主義興起,要求獨立的呼聲相當強烈,這是二次大戰之後的國際普遍現象。英國人為回應當地人的要求,就在1946年成立「馬來亞聯合邦」(Malayan Union),將馬來半島的各州全部納入,僅有新加坡未被納入。
可是,馬來人非常反對「馬來亞聯合邦」的成立,因為英國人並未賦予馬來人的統治地位,而且英國人又賦予華人及印度人合法的公民權。馬來人之所以不滿意,就是他們認為自己是馬來半島當地的原住民,而且又已經有蘇丹統治的傳統文化及歷史;可是,他們在經濟上卻居於弱勢。如今,華人不僅在經濟上有優勢,現在又有合法的公民權利,馬來人唯恐被華人統治,成為華人的殖民地,因此相當反對,不斷向英國表達抗議。
英國人順應馬來人的要求,就在1948年將馬來亞聯合邦,改組成立「馬來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a),明確訂定馬來蘇丹統治的自主權,及其他保障馬來人權益的特別條款,但是「馬來亞聯邦」仍受英國的保護。馬來人雖爭取到較多的權益,但是仍未獨立,因此,當地的馬來人與華人就繼續爭取獨立。
四、馬來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a)的自治
當馬來亞聯邦於1948年成立之際,馬來亞共產黨(Communist Party of Malaya)就開始公開叛亂,他們的主要訴求就是推翻帝國主義及抗議華人未獲得平等的權益,因為自從二次大戰結束之後,英國人雖然有回應馬來半島人民獨立的呼求,但是仍然在英國人的控制之下;馬來亞聯合邦的成立,雖然已經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及自治權,但是仍然未獨立。
馬共全面叛亂的另一個主要原因,就是要爭取華人的權益,因為當日本人在二次大戰佔領馬來半島期間(1942-1945),將當地的華人視為敵人(因為日本侵略中國),日本人不僅殺害華人,而且沒收當地華人的資產及企業,並關閉華人學校。在這期間,馬來人的蘇丹統治者卻被日本收買,而與日本人合作,因此馬來人並未受到日本的迫害,也未抵抗日本的侵略。
反之,華人就組織反抗日本的運動,不僅包括國民黨的抗日運動,也有共產黨的抗日運動。由於華人抗日有功,因此當英國人返回馬來半島之後,1946年成立馬來亞聯合邦時,就賦予公民權給所有馬來半島的居民,包括馬來人、華人、印度人、及其他種族的人。這時馬來人警覺將處於政治的不利地位,於是開始組織動員爭取權益,當時柔佛州的蘇丹加法(Dato Onn bin Jaafar)就聯合其他的馬來蘇丹,在1946年5月11日成立「馬來民族聯合組織」(The 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UMNO),華人就將UMNO譯成「巫統」;自1951年起,巫統就由東姑拉曼(Tunku Abdul Rahman)領導。馬來亞聯邦成立,馬來人爭取到專屬的統治權及其他權益;可是,華人卻未受到平等的對待,因而引發馬共的抗議,後來由於馬共與巫統談判未成功,於是就公開叛亂。
此外,二次大戰結束後,美國與蘇俄開始冷戰,蘇俄領導的國際共產黨,就在全球各地支持當地的共產黨活動。馬共在1948年開始全面叛亂,受到蘇俄及中國共產黨的支持。英國政府就協助馬來亞聯邦進行剿共行動,直到1960年為止,因此,自1948年至1960年期間,就是所謂的「緊急動員時期」(The Malaysian Emergency)。
當左派的華人參與馬共叛亂時,右派及中立的華人就在國民黨及英國的鼓勵及協助之下,在1949年2月27日成立「馬華公會」(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MCA),以取得合法的政黨地位,參與馬來亞的政治及獨立運動,其領導人就是陳禛祿(Tan Cheng Lock)。英國人返回馬來半島之後,就允諾要協助當地人民獨立自主;因此曾在國民黨部隊擔任將軍的陳禛祿,在建立馬華公會之後,就與巫統聯合,後來又與東姑拉曼建立良好的友誼及信任關係,雙方共同為馬來半島的政治穩定及獨立自主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