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只讀《新約》,不要讀《舊約》?
《聖經》分為兩大部分:前半部稱為《舊約》,共三十九卷,記載從上帝創造萬物開始到約西元前五世紀為止的事;後半部稱為《新約》,共二十七卷,記載耶穌降生為人和耶穌以後的事。
我有個朋友馬先生,已經八十多歲,信奉耶穌基督已經幾十年了,有一天,他告訴我,他和他的教友都只讀《新約》,不讀《舊約》。我很疑惑地問他為什麼不讀《舊約》,他很嚴肅地提出三個理由:
(一)《舊約》講的是猶太人的歷史,我們和猶太人毫無關聯,何必去讀猶太人的歷史?
(二)《舊約》裡有很多觀念和《新約》不同,譬如《舊約》強調要消滅仇敵,要把仇敵殺光,但《新約》裡,耶穌卻強調要愛你的仇敵,還要饒恕別人的罪過,甚至還要饒恕別人到七十個七次,這和《舊約》要殺盡仇敵完全相反,我們信奉《新約》,就沒辦法接受《舊約》。
(三)我們信奉耶穌基督,在《舊約》裡沒有耶穌,我們何必去讀《舊約》呢?
馬先生說他不讀《舊約》的三個理由,表面上看是有些道理的,然而,如果深入分析,他提的三個理由其實都似是而非。現在我來分析一下,為了敘述的方便,我會把以色列、猶太、希伯來交互使用,但所指的是相同的意思。
一、馬先生說《舊約》是猶太人的歷史,其實這種說法是不確實的。從形式上看,《舊約》第一卷〈創世記〉第一到第十一章都不是敘述猶太人的歷史,從第十二章開始才進入以猶太人為主軸的敘述,以後各卷記述了猶太民族的形成和發展,一直到猶太民族的「猶大國」滅亡。
表面上看來,《舊約》真像是一部猶太人的盛衰史。然而,仔細思考一下,《舊約》實在不是一部猶太人的歷史書,因為一部歷史書的內容至少要包含幾個部分:政治發展、政府組織、社會結構、經濟生活、文化表現等。在《舊約》中講到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和君主一代一代傳承的關係,這只是政治發展中最基本的敘述,至於這些領導人的政績如何?個人的人格特質是什麼?在他們領導期間發生哪些重大事件?和鄰近諸國的關係除了戰爭之外,相互的關係如何?《舊約》都沒有提到。
其實政府組織是十分重要的,一個國家不能只靠一個王統治全國,它必然要有行政組織結構,像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一定又設官分職,才能發揮政治權力。在《舊約》裡看不到以色列政府的組織,除了君王以外,下面還有什麼官職?《舊約》沒有說明;政府官吏如何治理百姓?《舊約》也沒有提到。
猶太人的家族觀念相當深厚,這種社會一定會有強有力的宗族制度,但我們從《舊約》看,只知道他們有族長,至於宗族人員內部的關係如何?卻未見有詳細的記述。在任何的歷史大局中,經濟生活是極為重要的,經濟生活的安定與否,常是歷史事件轉折的關鍵。猶太人進入迦南地以後,他們的經濟生活如何?他們的稅賦制度如何?他們的衣食住行的情況如何?《舊約》除了記一些災荒之外,全未涉及猶太人的經濟生活。
文化是一個民族生命力的展現,文化包括學術思想、文學藝術、科技發明、宗教信仰等等,沒有任何一部歷史書籍不談文化的。《舊約》談到猶太人的文化表現只有宗教信仰,其他學術思想、文學藝術、科技發明等等都沒有提到。從上面的論述中,可見《舊約》不具備歷史書籍的條件,雖然有人說《舊約》從〈約書亞記〉到〈以斯帖記〉是「歷史書」,其實這幾卷只是記帳式地記述了當時一段歷史流程而已,不能算是真正的歷史。
我以一件事作為比喻。上個月,我參加了一個九十歲老先生的喪禮,這位老先生在大學任教,著作很多,也擔任過政府高級官員。在喪禮中,每位來賓拿到一張單頁,上面印了老先生的「傳略」,大約只有一千字。朋友們都知道這位老先生九十年的人生歲月十分精彩,高潮起伏,這一張「傳略」像是他的人生大事記,輕描淡寫,全無波瀾,這張「傳略」怎麼能說是他的歷史紀錄呢?《舊約》與此類似,《舊約》只記載了猶太人的一部分腳印,卻沒有記錄猶太人走路或行動時的動作、心情和想法,所以《舊約》不能算是以色列的歷史書。
此外,還有一點也證明《舊約》不是寫以色列的歷史,那就是《舊約》有兩大段空白時間。一是從雅各進入埃及,到摩西帶領希伯來人出埃及,這中間有四百多年時間。這四百多年是猶太民族的形成期,當初雅各帶領全家六十八人,為了逃避災荒來到埃及,在約瑟的庇護之下進入埃及,埃及法老賜給他們歌珊地居住,他們在埃及安居樂業,自由生活,人口迅速繁衍,四百多年後竟成為一個有兩百多萬人的民族。
可是四百多年後的希伯來人竟然成為埃及法老的奴隸。這四百多年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個極為重要的轉變時期,以色列由一個家族發展成為一個民族,由自由之民淪為奴隸之身,如此重大的演變,其過程如何?如果寫一部以色列歷史,這四百年是極為重要的年代,寫歷史的人一定不會略而不談,可是在《舊約》中,這四百年時間的紀錄卻是一片空白,可見《舊約》並不是在寫以色列的歷史。
《舊約》裡另一段空白時間是耶穌誕生之前的四百多年之間,從《舊約》最後一卷〈瑪拉基書〉到耶穌降生,相隔四百年,《舊約》中沒有任何紀錄。
其實,這四百多年是以色列歷史劇烈變化的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裡,波斯帝國滅亡,以色列真正亡國,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統治了猶太地區,然後突然死亡,導致希臘帝國分裂。
猶太地區受到戰火的影響很大,從亞歷山大帝國分裂出來的多利買王國占據北非,西流基王國占領西亞,猶太地區也稱巴勒斯坦,正處於兩國之間,常成為戰場,猶太人最初受到多利買王國統治,後來被西流基王國統治。西流基王國強力推動希臘化政策,要把希臘文化植根在西亞地區,當西流基王國國王安提阿哥四世在位時,更使用強硬手段來推展希臘文化。西元前一六八年,他下令把希臘的宙斯神像送進耶路撒冷的聖殿內,猶太人認為這樣是褻瀆上帝,是奇恥大辱,忍無可忍,終於引發了西元前一六四年的馬加比革命,馬加比是猶太大祭司馬他提亞的兒子,率領猶太人攻入耶路撒冷,收復聖殿,清除所有異教物品,然後逐漸收復猶太地區的城邑。
到了西元前一世紀,羅馬帝國興起,不斷擴張版圖,西元前八十六年羅馬大軍攻陷希臘的雅典,西元前六十三年,羅馬將軍龐貝攻進巴勒斯坦,猶太地區成為羅馬帝國統治下的一個行省,猶太人成為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百姓。
除了政治的變革,猶太人的社會在這四百年間也起了變化。猶太人雖然亡了國,但他們仍信奉上帝耶和華,不過在猶太宗教信仰中出現了派系,其中最主要的是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他們的差異是對律法的解釋不同,這會影響後來猶太歷史的發展。
耶穌降生前四百年既然非常重要,《舊約》竟然沒有任何敘述,可見《舊約》並不是在寫猶太歷史。
二、馬先生說《舊約》裡用殺戮的方式來對付仇敵,《新約》卻說要愛仇敵。的確,翻開《舊約》,上帝耶和華指示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要把迦南人滅絕淨盡;在《新約》裡,耶穌說要愛你的仇敵。表面上看來《舊約》與《新約》是相衝突的,其實不然。
在《舊約》裡,上帝要消滅迦南人,是因為迦南人惡貫滿盈。當時迦南人的社會充滿了罪惡,崇拜邪神,獻嬰兒為祭,到處姦淫、強暴、詭詐,是一個像所多瑪、蛾摩拉的社會,上帝覺得這個罪惡的社會,已是無可挽救,只好毀滅它了。這不是表示《舊約》中的上帝愛殺人,而是要「除惡務盡」。
同時,還要了解上帝指示時的環境背景。當時,以色列人初建國,四周強敵環伺,那些敵人都想消滅以色列國。在惡劣的環境中,以色列怎樣才能站立得住,最重要的是勇敢面對,所以在《舊約》中常可以看到「剛強壯膽」的訓示,上帝更要以色列人不要懼怕,如果膽怯便會遭到滅亡,唯有奮勇殺敵,敵死則我存。所以上帝要以色列人殺仇敵,也是一種不得已的求生之道。
到了《新約》,耶穌面臨的環境和一千多年前以色列初入迦南地的情景完全不一樣。耶穌出生時,以色列國已經滅亡,猶太人在政治上完全沒有地位和權力,所以四福音書裡,耶穌不談國家、民族和政治,耶穌談的都是屬於個人的問題。耶穌說要愛你的仇敵,是指一個人要愛另一個人,這種個人的問題幾乎偏向道德領域。於是才會產生和《舊約》不同的態度,《舊約》是站在國家民族求生存的立場,所以要殺仇敵以自救,耶穌則站在個人的立場,要人愛仇敵。
一個父親對待兒女要有公義,也要有憐憫。公義指的是督促、責備、處罰,憐憫指的是愛惜、保護、獎勵,所以當兒女行為偏差時,父親會加以糾正、打罵、責罰,當兒女行為正當時,父親會加以誇獎、稱讚、賞賜。《舊約》中的上帝常表現出來公義,《新約》中的耶穌常表現出憐憫,其實公義和憐憫都是神所具有的特質,神有時表現了公義,有時表現了憐憫,兩者並不衝突。
三、馬先生說《舊約》中沒有耶穌存在。我的看法是如果從字面來看,《舊約》裡確實沒有出現過「耶穌」這個名字和這個人,但其實耶穌在創世以前早就存在。在《舊約》〈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節說:「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句言詞中用「我們」(複數),而不是「我」(單數),可見在當時不止上帝一個神,至少還另有一個神,這另一個神就是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在《新約》〈約翰福音〉第八章五十六節,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耶穌又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可見在《舊約》時代耶穌就已經存在,只是耶穌是隱藏式的存在。
馬先生說他不讀《舊約》的三個理由,表面上看是有些道理的,但若看過前面的說明,應該已經明瞭這三個理由其實並不成立。在此我願整理並提出三點簡要的結論,讓大家更清楚讀《舊約》的必要性。
一、《舊約》不是以色列的歷史,《舊約》是上帝和以色列人相互溝通的紀錄,我們讀《舊約》不要看成是在讀以色列的歷史,我們讀《舊約》是要了解上帝的指示,揣摩上帝教人如何做人做事的原則,知道什麼是上帝的「道」。《舊約》裡有很多故事,不要只在意那些故事的本身,要去思想那些故事背後所隱藏的涵義和精神。《舊約》包含的時間很長,敘述的事情和人物很多,從這些事情和人物的故事中,會透露出上帝的全能和智慧,如果能夠仔細研讀,反覆深思,必然能使人在靈性上大大地提升。
二、耶穌從來沒有說祂是在倡導一個新宗教,耶穌是繼承《舊約》中摩西的思想,他在猶太會堂中講道,他教人讀的《聖經》就是《舊約》。耶穌常引用《舊約》中的經文,還常問別人:「這段經文你沒有讀過嗎?」可見耶穌對《舊約》是十分熟悉的,既然連耶穌都熟讀《舊約》,基督徒豈可不讀《舊約》呢?
三、在《新約》各篇章中常會提到一些典故,這些典故都是出自《舊約》,例如所多瑪、蛾摩拉、約拿的神蹟、摩西律法、割禮、亞伯拉罕、麥基洗德等等,都是《舊約》中的人和事。讀了《舊約》再來讀《新約》時,會更容易了解其中的深意。
從上面的說明,我要再強調一句,基督徒不可只讀《新約》,他應該還要讀《舊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