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實美育?
漢寶德
有不少朋友看我的美感謬論一段時間後,都說要拿出個具體辦法來。我並不是沒有辦法,然而我的辦法涉及到國家的美育政策,說出來又有什麼用呢?為了國民教育,我曾寫過﹁藝術教育救國論﹂,雖在朋友間起了一些回響,但仍然被大家當成野孤禪。
前些日子,林懷民在不同的場合表示了一些意見,這位聲名顯赫的老弟說話應該是有影響力的。他一改往年的沉默對文化政策說了些話,說的就是全民美育。他與我完全不同路,卻有相同的體會,使我覺得應該在美育的具體辦法上多說些話。林懷民雖然表示了明確的意見,相信他的想法並沒有具體到可以落實的程度。
全民美育的實施,在政府中分屬於兩個部門,一是文化,一是教育。在過去只有教育部,是教育部長的責任,如今有了文建會或文化部,兩者就要分開了。這兩部分的劃分其實是很明確的:教育是指正式教育,也就是學校教育,文化是指非正式教育,也就是課堂之外的社會教育,這兩種教育在全民美育的實施上是不相同的。
先談正式教育
與知識和道德教育一樣,國民美育的成敗大多要看學校教育是否積極推動,以及方向是否正確。我國自民國初年,蔡元培先生提出美育的理想,一百年來沒有走上正道,實在是沒有頭腦清楚的教育家提出具體可行的辦法︵當然與國家動亂不無相關︶。其實在當時歐美各國推行美育,方法是很具體的,而且很有效,也許就是我們的國民小學中﹁美勞﹂課的來源。
美勞二字是英文Art and Craft的翻譯,是英國藝術與工藝運動後在藝術教育觀念上的產物。以手腦並用的方式從事美育是它的基本精神。這兩個字不是美術與勞作的合併,不能視為畫畫與手工兩樣東西,應視為通過手工藝而完成的美感教育。這一教育觀奠定了西方工業產品的美學基礎,也成為生活美學的根本要件。
我們的藝術教育在錯誤的觀念下敷衍了一百年,到今天有些積重難返了。時代飛逝,再回到一百年前重新出發是很困難的,目前改為﹁藝術與人文﹂的辦法如何呢?
不成。教改的大人先生們以為把各種藝術讓孩子們沾點邊,就可以提高人文的素養。這把藝術素養當成科學知識了。﹁人文﹂談何容易!不但是小孩子,即使是大學生、研究生,吸收人文價值都是有困難的。學校的藝術教育要先檢討教育的目標,也就是說,先要問學校通過藝術教育要完成什麼?在蔡元培的心目中,藝術教育的目的也就是提高審美的素養,進而提升精神境界,因此他認為美可以代替宗教。這些到今天好像已經沒有人相信了,那麼在學校裡教藝術何為?
如果教藝術為的是人文素養,必須把藝術與人文課,亦即歷史、科學、哲學等合起來教。在美國已有學校這樣作,要在高中實施。紐約有一所Ross School就是這樣的學校。這是很高的理想,把藝術當成施教的主軸,需要一群非常成熟而且能與學校合作的老師。這樣的藝術教育,是通過藝術來認識文化,深度的了解人文現象。只是要達到其理想是非常困難的,只有在貴族學校中才有此可能。
在二十世紀的三○年代之後,歐洲開始把藝術教育視為開發創造力與想像力的教育。這顯然是受了現代藝術的影響。教育的方法就是創造。美感的培養是在創造中潛移默化而得到的。與十九世紀的藝術教育比較起來,是自寫實的圖畫與工藝性的繪圖轉化為自由表現的繪畫與幾何圖案藝術。不論是強調規矩的圖,還是強調想像的畫,都可以通過手腦並用的練習達到審美訓練的目的。只是早期的藝教偏重於國民就業與工業生產的實用觀,後來的藝教則以中產階級的感性教育為重點而已。
可是台灣的美術教育僅止於教學生繪畫,對於有些才份的學生就要他進才藝班,當小藝術家來教育了。沒有藝術天才的孩子失掉了接受藝術教育的意義,美術課就成為聊備一格的課,大多數的學校,為了學生準備升學考試,都出借給主科補習之用。老師們也樂得輕鬆,可以多些時間創作,為自己的美術前途努力。
台灣的美術教育就這樣混了幾十年,但是二十世紀八○年代、西方在藝教上的觀念變革,把藝教的功能自人文素養轉變為對社會與文化的理解所形成的混亂,也還沒有影響到台灣。
那麼,我對藝術正規教育的主張何在?
首先要按學生的年齡分為三階段。在國民小學的階段要以動手、創作、描繪為主要內容。在這種年齡的孩子可以發揮想像力,以手腦並用的動手製作或創作多少帶有遊戲意味的作品為課堂的作業,激發他們在造形上釋放創造力的興趣。描繪實物,也就是寫生,在某些十來歲的孩子來說,也可以發生興趣,因而通過繪畫深刻地認識外在世界。這一部分在台灣藝教中做得大體不差,只是在落實的方法上尚有問題而已。
在創作的教育之中一定要佐以知識與思辨的內容,美術的初步判斷要在這時候引入課堂教育中,最好把抽象畫的欣賞與討論作為小學高年級教學的一部分。
第二階段,也就是國中,是美感教育施教最重要的年齡。在重創作、表現的小學藝教之後,在身體機能逐漸成長,智力發展趨於成熟的階段,應以設計教學的方式施以生活美學教育。
今天的設計教學以電腦為工具,已經不是枯燥的功課。把基本的審美原則通過電腦軟體使學生自遊戲中學習,應該很容易成功。當然了,只靠高科技工具是不夠的。傳統的工藝,如應用陶藝、簡單的金屬工藝,甚至木工,都可增進孩子們對生活器物的理解與審美判斷力。但是國中的藝教仍然應以平面設計為主,反覆練習點、線、面的組合,比例與構圖,色彩的調配與造形的原則。這些都是在現在的美術課中點到為止,不受重視的那一部分,其實正是美感教育最有效的工具。
換言之,在國中階段要完成手與眼的訓練。其主要目的在審美眼力的養成。美感以眼為窗口,通過手的實踐,連結理性與感性,為一生的審美生涯打下基礎,這是最重要的階段。對於有藝術天份的人,在此階段可以加強寫生畫的訓練,培養作為創作家的基礎。在九年國教的計畫中,還應該注意適當增加些名畫的欣賞與討論。
高中課程則應實施結合創作、藝術史與藝術評論的綜合性課程,視學生的性向,三部分的份量可有增減,對大部分的學生而言,是自欣賞到認識藝術,從而深度的體會其文化背景與社會涵構。
高中的審美教育中應該包括空間美感的體驗與創造。這是生活美感的基本架構,我認為是高尚國民的基本素養,因為篇幅有限,在此就不多說了。
次說非正式教育
課堂之外的教育,不包含補習班,指的是以場域為主的,也就是美術館與類美術館的教育。一個美好的場域中布置了美術品,供大家自由瀏覽就是美術館。同類的場域而沒有美術館的名稱與形式,就是類美術館。由於非正式的教育是受教者自由參與,自由吸收的,平常我們稱之為文化,以與正式教育有所區隔。可是正因為沒有出現﹁教育﹂二字,過去的非正式教育沒有發揮什麼作用。
文化是很高尚的字眼,好像不是一般人必須接受的。過去的美術館所持的態度正是如此。一棟很高貴嚴肅的建築裡掛著一些大家看不太懂的畫,是傳統美術館的形象。那只是已經懂得美術的人去消磨周末閒暇的地方,不是一般大眾接受藝術教育的場所。
在台灣,由於國民不曾受到適當的藝術教育,他們長大成人,以至於老年,都是美盲。他們既不可能再回學校去受教育,要提升國民的審美水準,文化機構就必須擔當起教化的任務。文化機構的效用與國民教育比較起來是很有限的,但是亡羊補牢,這一部分仍然是很重要的。
其實在化育方面,類美術館比美術館還重要,一切都市與公共空間,如善加設計,結合美術品,因與生活直接相關,其化育功能尤勝過偶爾去一次的美術館。自家裡的客廳,到街巷的景致、公園的風貌、廣場的氣勢,都可以是類美術館。國人近年花費很多金錢在公共藝術上,可惜沒有考慮到場域,因此未產生類美術館的效果。到目前為止,台灣的公共空間還沒有一個設計的機制,只有聽任其自由發展。在唯利是圖的現代社會中,要想把公共空間及其附屬的藝術達到歐洲的美感效果幾乎是不可能的。這是國民美育最大的悲哀。
美術館的發展近來略有進步。主要的現象是美術館開始注意觀眾,並設法降低觀眾之年齡層。在展示方法上,也開始考慮到趣味性,甚至引進親子活動。可是因為對藝術教育中的美感部分沒有重視,甚至忽視,所以藝展之於觀眾的意義是很不明顯的,有時只有靠超級特展的國際知名畫家的名氣,用好奇心來招攬觀眾,這種展覽看上去成功,其實是缺乏教化意義的。
美術館在美育上缺乏實質貢獻,歸根到底是太重視純美術,忽視了生活藝術。台北市立美術館近年來頗重視建築,引進不少建築展,但在美育的效能上,建築不容易展出其空間美感,在真正的生活藝術中也還沒有具體的表現。原本要作為第二美術館之用的前市政府建築,沒有照原定從事美育的計畫,改變為當代美術館,而是以推動前衛藝術為目標,而設立了現在的﹁台北當代藝術館﹂。
如依我的想法,當代藝術館辦理前衛藝術,台北市立美術館應把三分之一以上的空間來策畫生活器物的藝術展。當然了,最理想的方式是另外設立一座生活美術館。
我所設想的生活美術館一方面要造成與生活結合的目的,所以要以生態式展示為主;另方面要達成藝術欣賞與充實生活的雙重目的,所以要以互動式展示為主。在生態式展示中,我們像走進真實的生活空間,在這裡美的器物還原在它應該放置的位置,而不是放在玻璃櫃裡。觀眾在生活化的展示中可以得到啟發,大大提高自己的生活願景,及對美感的渴求。
在互動式的展示中,觀眾可以與精美的展品有直接的接觸,對於器物的功能之美,不直接動手試用是無法體會的。一把著名的座椅除了美觀之外,坐上去一定要舒服,生活美術館的互動式展示好像一個高級產品的賣場,讓大眾免費試用,但其不同處除了不賣之外,還有導覽人員的深度解說,及現代的影音等輔助設施。
藝教與美育分家
上面簡單的說出了我對國民美育的看法。這只是一個輪廓,再多說恐怕連讀者都感到厭煩了。實施這樣的美育有什麼困難呢?最大的阻力是意識形態。我在這﹁談美﹂系列的文中一再提到,後現代的多元社會中,否定了美的存在,才是真正的問題。先要不為時下的思想所誤,才能邁出第一步。為了解決學界的爭論,我的建議是把藝術教育與美育分開。在學校教育中,藝術是一門課,美育是另一門課,藝術專以創作與文化的理解為主,美育則以美感的培養為主,在觀念上不再衝突,就可按部就班的施教,免除學生在不同觀念間的掙扎,美育可以當成準科學來教。
在文化機構上也可把藝術與美感分開,凡以前衛藝術為表達內容的機構,應該稱之為藝術館,凡以美育為內容的才可稱之為美術館。所以當代藝術館不能稱為美術館,如果市立美術館以展示前衛作品為主,就不應稱為美術館。美術館應該名副其實的陳列美的造物,要以各種方式推行美感大眾教育,其收藏品都要以美為原則進藏。這樣一來,美術館可以肆無忌憚的對大眾呈現美的造物,宣揚美的價值,不必為社會主義與多元價值的觀點所牽累。
以上就是我在實施國民美育上的夢想。雖為夢想,也是有實際效用的構想。剩下來就是政治權力的問題了。比如教改,有了李遠哲先生的大力呼籲,形成國家政策,推動了十來年。美育比起全面教改要單純得多,而且容易收效,可是缺乏政治力量的推動,就只能是一種個人的看法了。
在台灣,由於國民不曾受到適當的藝術教育,他們長大成人,以至於老年,都是美盲。他們既不可能再回學校去受教育,要提升國民的審美水準,文化機構就必須擔當起教化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