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遺事》中水滸故事考釋
一、引言
有系統的水滸故事之見於文字,以《宣和遺事》的有關章節為最早。追溯水滸傳統源流者幾莫不引錄以為研討之基。然而這段文字頗有混淆矛盾之處,版本的辨識顯屬首要之務。
理想程序雖如此,客觀因素卻使一般研究者僅能利用坊間排印本。其中尤以1954年(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即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前身)用1915年商務印書館據館藏(涵芬樓)清宗室盛意園(盛昱,1859-1899)鬱華閣之明金陵王洛川本重排的線裝活字本去印行的通行本 ,以及此通行本的各種翻印本和盜印本最為流通 。根本談不上照料版本。慎重者因黃丕烈(1763-1825)說有家藏宋本而採用士禮居本。始終是信手檢來,未先甄別材料,便逕然引用,不能說是正確的研究步驟。
二、現存的舊本《宣和遺事》
舊本《宣和遺事》當然沒有悉尚存世的可能,起碼首見著錄的朱有燉(1379-1439)藏本 、以及嘉靖藏書家高儒的本子早就下落不明 。但這不該成為漠視版本的理由。倘試彙集現存之早期版本,就會發現數量還算可觀。
各本之間也確有不少分歧,不管校勘是否會帶來研究上的實質效果,遲至現在才做此工作,總算彌補了一項忽略已久的研究步驟。
為了期收相應之效,這段水滸文字與校勘有關的若干問題亦一併討論。至於各項情節與水滸傳統演易的關係,研究文字早已不少 ,暫不用多說。
《宣和遺事》分二卷本和四卷本。兩者主要的現存之本分列如下:
1. 二卷本:
(一)《新編宣和遺事》(下簡稱黃藏本;見本集插圖七):
黃丕烈原藏本,現歸臺北中央圖書館所有。館方隨黃氏之見,定為宋本 。書首有前集和後集分則目標;正文僅按集分為前後二半,不復分則列明。前集目錄列故事一百四十九則,後集者列一百四十四則,其中前集〈楊志等押花石綱違限配衛州〉、〈孫立等奪楊志往太行山落草〉、〈宋江因殺閻婆惜往尋晁蓋〉、〈宋江得天書三十六將名〉、〈宋江三十六將共反〉、〈張叔夜招宋江三十六將降〉連貫不斷的六則即水滸故事部分(正文在該卷葉27上至32上)。
(二)《古本宣和遺事》(下簡稱批乙本;見本集插圖八):
書首有明季名士錢允治(1541-1623以後)序文。每卷前有插圖,刻工為名家郭卓然 。有眉批約三十條。無目錄。水滸故事部分見卷上葉42下至50下。此本現藏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傅斯年圖書館。
(三)《新編宣和遺事》(下簡稱士禮居本;見本集插圖九):
黃丕烈士禮居刊本,叢書本及單行本均習見(現用日本內閣文庫所藏單行本)。書首目錄與黃藏本同。
2. 四卷本:
(一)《新編(刊)宣和遺事》(下簡稱修綆本;見本集插圖十):
清道光吳郡修綆山房刊本,扉頁謂「悉照宋本重刊」,書末題「新鐫平話《宣和遺事》終」。每卷前有目錄:卷一(九十二則)、卷二(五十三則)、卷三(八十七則)、卷四(五十六則),合共二百八十八則,比黃藏本和士禮居本少五則。水滸故事部分為卷二的〈楊志等押花石綱違限配衛州〉、〈孫立等奪楊志往太行山落草〉、〈宋江因殺閻婆惜往尋晁蓋〉、〈宋江得天書三十六將名〉、〈張叔夜招宋江三十六將名〉連續五則(比黃藏本和士禮居本少一則,正文在該卷葉5上至13上)。此本罕見,現用日本京都大學藏本 。
(二)《新刊大宋宣和遺事》(下簡稱王本;見本集插圖十一):
明王洛川刊本。書分元、亨、利、貞四卷,無目錄。現代排印本習見,明版則罕見。現用中央圖書館藏的民初文素松(1890-1941)手校明刊本 ;書為明謝肇淛(1567-1634)舊物。水滸故事部分在該本元集葉41下至亨集葉4下。
3. 袁錄本(見本集插圖十二)
明本袁無涯(叔度)刊行百二十回繁本《水滸傳》時,書首附錄《宣和遺事》水滸故事部分。袁氏所錄文字最晚亦得出自明刊之書,《宣和遺事》這部分又得一可資校勘的早期本子。明版袁無涯本《水滸》頗有存世者,茲用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圖書館藏本。
以上諸本雖有出版先後、完整程度、承傳關係等分別,然不必先品評次第,以免影響分析的客觀性。《宣和遺事》存世罕本當然不止這些 ,若論代表性,諒還算夠用。
三、與校釋工作有關的版本認識
版本資料的利用雖然決定於對版本的認識,說來卻十分瑣碎,容易轉移討論焦點,而且這些與成書年代的判斷關係更為密切,可待以後有機會再詳述。對現在進行的校釋工作而言,講明三事,或者已足:(一)從內證立論,今本《宣和遺事》絕無可能為宋人之作。宋本云云,是書商自我吹棒的噱頭,和藏書家迷信避諱之類的外證,不管內容,所導致的錯覺。(二)黃丕烈訪得者雖不可能為宋版書,它仍是現存最古之本。黃丕烈刊行的士禮居本是參考過其他版本去校勘出來之物,二者頗有分別;近人恒簡稱士禮居本為黃本也就不夠準確。(三)四卷本(不論是否用元、亨、利、貞為標記)為強拆二卷本而成者 。但這不足為否決四卷本校對功能的理由。
純就文字異同而言,各本之間分別確不少。惟多屬繁簡正俗之殊,並不影響內容。齊全的紀錄可俟校注《宣和遺事》全書時才做,暫不必管。
真正影響內容者不過三處。其一說晁蓋救父時「手內使柄撥鑌鐵大刀」,句顯有誤。惟黃藏本、修綆本、士禮居本、王本均如此。批乙本和袁錄本謂晁蓋「手內使柄撥風鑌鐵大刀」,一字之增,頓解其困。文字優劣雖然不一定和版本先後有關,此例起碼可以證明網羅版本不是僅求滿足研究程序而已。
其他兩處,見下節所作專題討論的第二和第六項。
四、宋江三十六人的名單及有關問題的討論
因以下的各項討論悉以宋江三十六人的名單為中心,而這張名單確實雜亂,得先用簡明的辦法排列出來,討論始易進行。此名單固早不乏研究文字,但多以之和龔聖與(龔開,1222-1304以後)〈宋江三十六人贊〉、朱有燉雜劇等資料互勘,冀求考出三十六人的正確姓名,不無企圖整合不同性質材料的意味。本文注意的是《宣和遺事》這張名單的內在矛盾,以及用版本資料去解決難題的可能性。
要明瞭《宣和遺事》的名單,不妨依該書六梯次公佈太行山梁山濼組織成員的過程去表列出來。為免因版本差別而導致旁支性的討論,各人姓名綽號悉據黃藏本(包括異體字):
梯次 附釋
1. 花石綱指使: 。楊 志、。李俊義、。林 冲、 。王 雄、。花 榮、。柴 進、 。張 青、。徐 寧、。李 應、 。穆 橫、。關 勝、。孫 立 救楊志後,十二人同往太行山梁山濼落草;見於天書者,加。號。
2. 劫奪生辰綱者: 。晁 蓋、。吳加亮、。劉 唐、 。秦 明、。阮 進、。阮 通、 。阮小七、。燕 青 奪取生辰綱後,八人往太行山落草;合前已落草者,共計二十人;見於天書者,加。號。
3. 持宋江介紹信入夥者: 。杜 千、。張 岑、。索 超、 。董 平 合前已落草者,共計二十四人;見於天書者,加。號。
4. 列名天書的三十六人及其綽號:
。智多星吳加亮、。玉麒麟李進義、 。青面獸楊志、。混江龍李海、﹡(?)九紋龍史進、﹡(?)入雲龍公孫勝、﹡(?)浪裏白條張順、。霹靂火秦明、 。活閻羅阮小七、。短命二郎阮進、 。大刀關必勝、。豹子頭林、﹡黑旋風李逵、。小旋風柴進、 。金鎗手徐寧、。撲天鵰李應、 。赤髮鬼劉唐、。一撞直董平、﹡插翅虎雷橫、﹡美髯公朱同、﹡神行太保戴宗、。賽關索王雄、 。病尉遲孫立、。小李廣花榮、 。沒羽箭張青、。沒遮欄穆橫、 。浪子燕青、﹡花和尚魯智深、﹡(?)行者武松、﹡銕鞭呼延綽、 。急先鋒索超、﹡(?)拼命三郎石秀、 。火船工張岑、。摸雲杜千、 。銕天王晁蓋
已見前三組者,加。號;若同意阮小五即阮通,新增者共十二人;但此名單並不代表新人入夥,在太行山落草者至此仍為二十四人;見後兩組者,加﹡號;後兩組中,不能確定是否終落草太行山者,復加(?)號。
5. 九人隨宋江入夥: ﹡宋 江、﹡朱仝(天書作同)、 ﹡雷 橫、﹡李 逵、﹡戴 宗、 ﹡李 海、 ﹡史 進 ﹡公孫勝 ﹡張 順 五人中僅四人入夥 ﹡武 松 ﹡石 秀 時晁蓋已死,原先入夥者剩下二十三人;宋江帶來九人,落草者共計三十二人(宋江不算);見於天書者,加﹡號。
6. 最後入夥者: ﹡魯智深、一丈青張橫(或海賊李橫) ﹡呼延綽 落草者共計三十五人(宋江不算);見於天書者,加﹡號。
這是一張看似簡單,實則既複雜,又糊塗,無法點算清楚的單子。值得討論的問題最少有七個。
1. 宋江是否為三十六人之一?
這問題雖涉及好幾個不同的層次,需分開來說,關鍵卻顯然在宋江的入夥。在此之前,天書名單和落草人物相配無異;在此以後,則分歧疊出(故上表用兩種符號以資識別),難求完滿解釋。
問題本非複雜。撇開歷史不說,就書論書,到宋江主政,他已是第三任寨主。晁蓋開基(十二指使落草在前,但那時首領尚未選出來),名列天書,為三十六人之一。晁蓋死後聯手接掌的吳加亮和李進義也一樣。成規早立,毫不含糊。宋江當首領是諸眾同意的長期性安排。他所繼承者,不該僅限於權勢,而應名實兼顧。宋江是否算在三十六人之內和其地位深有關係,該說得清清楚楚。書中道來卻是前後反覆。
宋江見到天書時,分明知道自己名不見數目預定的猛將榜(天書開首的詩句暗示他的姓名,和榜後注明他該當此組人馬的領袖,是另一回事),卻一廂情願地說:「梁山濼上見有二十四人,和俺共二十五人了」(引文據黃藏本,下同)。暫不管天書的作用如何,宋江以為自己無論如何該算在三十六人之內則很明顯。可是,待宋江帶九人入夥,時晁蓋已死,原先落草者便僅得二十三人,加上宋江帶來的九人,合計三十二人。等到舉行正式入夥儀式的,宋江拿出天書來點名,尚差四人才足三十六人之數。要討論這些互相扣連的數字,自然得先弄清楚版本的情況。黃藏本、批乙本、袁錄本、士禮居本,以及王本都用上述本身順序無誤的數字。唯一稍異者為修綆本,二十三人作二十二人。這是明顯的刊誤(二十四減一怎也不可能為二十二),可以不管。這就是說,《宣和遺事》的編者並不以為宋江應歸入三十六人之內。
然而到吳加亮向宋江解釋,晁蓋曾因朝東嶽燒香而夢得寨中應有三十六人,宋江便說:「今會中只少三人」(此處亦無版本問題),等於聲明自己佔一名額(替代晁蓋)。書中隨即列出魯智深等三人的姓名和綽號,和講述他們如何果真來歸,並聲明「恰好是三十六人數足」(其實不然,詳後),又好像連編者也已贊成宋江的看法。
其後,宋江和吳加亮商量說:「俺三十六員猛將並已登數」(與前「和俺共二十五人了」句相應),要往東嶽還香願(代還晁蓋之願,這是身份的表示)。起程前,宋江在旗上題曰:「來時三十六,去後十八變;若還少一個,定是不歸鄉」。宋江堂堂皇皇首次領隊外出,人數又在旗幟上寫得夠招搖,要是不把自己算在內,無異自損形象,成何體統?宋江的立場是前後一致的。
可是隨後在故事的結束部分又有「宋江統率三十六將」、「宋江和那三十六人歸順宋朝」等語意再清楚不過的句子。編書者在終結時還特別強調宋江並非三十六人之一,真怕讀者會把他算在其中似的。這其實和天書末尾所說「天書付天罡院三十六員猛將,使呼保義宋江為帥」是一致的。
宋江屢次把自己算在三十六人之內(《水滸》排座次,處理手法一樣),實在是下策。他看不出,聲明自己是單外之人,不受名額規限,就等於強調高晁蓋輩一級,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宋江弄不清這玄機,他的才能就出現了問號。
對編者來說,這種安排顯屬矛盾,因按上表的梯次進積,如果不算宋江在內,根本弄不出三十六人之總數來。天書所列的三十六人(不包宋江),在魯智深、張(李)橫、呼延綽三人來歸前,落草太行山梁山濼者僅三十二人(晁蓋已死;史進、公孫勝、張順、武松、石秀五人當中僅來了四人)。其後魯智深和呼延綽都來了,本不在名單的張(李)橫又替代了那五人當中沒有落草的一個,總數仍不過是三十五人。不加上宋江(接替晁蓋原有的名額),就湊不足三十六人。除非不管是否已死,不計是否果真落草,佔據梁山濼者的人數從來沒有出現過三十六加一的情形 。
編者的立場和其提供之數字的不協調,與其說是出於湊合不同素材,無寧說是有計劃的所為。這點下面另專題討論。現在該聲明的是,就《宣和遺事》而言,算不算宋江在三十六人之內都是對的,分別在於立場之異罷了。
無論如何,兩種相對立場的並存是不容否認的,卻從未經研論之事。編者在表達自己的觀點之餘,還在篇幅有限的情況下,通過宋江強調其為三十六人之一員去描述其自身價的傾向。這手法的處理成功使宋江刻意營謀的性格早在《水滸》成書以前已表露出來。
《宣和遺事》提供給水滸傳統的不限於故事素材,連主角的心態也代為定型。
2. 楊志販刀殺人之地是否為穎州?
楊志賣刀求盤纏,致誤殺無賴之地,黃藏本作州。批乙本和修綆本亦同。州一名確有足夠的版本支持。
說得嚴格點,是俗字,穎才是正寫。該地作穎州者,祇有王本。因為近世通行的本子都是王本的排印本,近人研究文字遂相當統一地說楊志在穎州殺人。假如不拘正俗,並無強分穎州和州的必要,王本和上述三本也就同屬一組。
另外,袁錄本和士禮居本作潁州 。論數量和權威性,這組顯難和上一組比較。
這樣下斷語太機械化。史無穎州,僅有潁州,但也不能據此取捨。祇要不違反內在邏輯,小說家絕對有創造地名的自由。杜撰地名,起碼比胡亂處理真實地名,把方位和距離弄得亂七八糟(《水滸》所犯這種毛病,不勝枚舉),可取得多。
《宣和遺事》說楊志在該地犯法後,充軍衛州,快到開封時為孫立等兄弟所救。穎州既屬虛構,談不上方位和自此出發後的路程;潁州則不同,方位、路程整套齊全。
潁州即今阜陽,在安徽西北;其地依淮河,正配合楊志押運花石綱的情節。衛州即今汲縣,在河南北部,東南距開封不遠。潁州、開封、衛州連起來幾乎成一直線;自潁州西北往衛州確要經過開封。
穎州和潁州,一虛一實,前者於情節無補,後者與述事結聯,取捨不成問題。州用俗字,更不用多說。
對崇尚版本純真者而言,此事誠足為訓。在引用的六種版中當中,士禮居本和袁錄本無疑是最不起眼的。士禮居本為黃丕烈編校出來之本,他用的底本既尚存,難免給人彼貴此輕的感覺。嚴格地說,袁錄本祇屬補充之物,並不真能算作一個本子。然而事實證明,預設觀念式的版本研究是相當危險的。
3. 李進義、李俊義、盧義俊的分別代表甚麼?
在《宣和遺事》的水滸故事裏,玉麒麟李進義之名出現凡六次之多。李進義就是《水滸》書中的盧俊義,綽號同,曾協同掌理山寨亦同,行事卻大異。《水滸》中盧俊義的姓名、綽號及其經歷是借用《宣和遺事》中李進義的姓名和綽號去和元明間(?)《梁山五虎大劫牢》雜劇中的韓伯龍故事合併出來的。串聯韓伯龍這一點已有交代 ,不必再說。姓名的連繫則可以從《宣和遺事》諸本的分歧看得出來。
黃藏本、批乙本、袁錄本,和士禮居本,各本六處俱作李進義。王本五處作李進義,天書的名單卻列出玉麒麟盧俊義!修綆本也有類似的情形;他首次出現時,姓名是李俊義,其後五處倒全作李進義。
《宣和遺事》在不算長的水滸故事裏介紹了三十八個和太行山梁山濼有關的人物(天書名單上的三十六人加宋江和張〔李〕橫)。其中姓李的竟多達五人:李進義、李海、李逵、李應、和李橫(假如他不姓張)。他們全無血緣關係,比例未免過高。到水滸傳統發展為正式長篇說部時,李進義變成了盧俊義,是合理的處理手法。
《水滸》所寫梁山一百零八人仍有無血緣關係的李姓人物共七個之多(李應、李逵、李俊、李袞、李忠、李立、李雲),且全用單名,實難辭變化不足之咎。這是其他姓氏都沒有的極端情形。倘若這個給安排在梁山坐第二把交椅的大名府員外仍沿傳統姓李,總不會有利於讀者的辨認和建立這個頭目的形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