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本書採訪的時間,從二○一○年春天進行到當年夏天為止。受訪對象是大頭照曾經被張貼在東京都各區郵局的通緝犯,並於二○○○年代初期被逮捕的慣竊。
他的名字叫烏山初,被逮捕收押、在監獄服刑後,已於二○一○年出獄。他問了過去同行大致的社會現況,了解現在已經無法再靠竊盜獲得和風險相符的收入,因而「死心」改行。現在藉由開車接送酒店小姐的工作來糊口。
──據說你不久前才剛出獄。
前小偷 是的。不過,我不想被人對號入座,所以請不要寫出實際的日期,或是在哪裡蹲牢房等資料。
──我知道了。那麼,可以先問你名字嗎?
前小偷 名字嘛……那麼,就請你寫「烏山はじめ」。
──烏鴉的烏、山水的山、はじめ是……
前小偷 就寫平假名好了。
──(在紙上寫下「烏山はじめ」)這麼寫嗎?
前小偷(以下稱為烏山) 是的。
──這次進去了多久?
烏山 七年。
──這麼久!竊盜罪竟然要關七年!
烏山 是很久啊!這碼子事真的不能幹。罪狀不只是竊盜……這個也要談嗎?
──是的。這部分我也想了解。那麼,進去之前那幾年,大概賺了多少錢呢?
烏山 一年大概有3000萬日圓(約1000萬台幣)……左右吧!這個收入大概持續了三年,我想總計應該有差不多一億日圓。
──三年賺一億!靠著行竊年收入達到三千萬日圓,這很平常嗎?
烏山 我想應該不是只有我達到這個數字,不過,這個數字在同行裡的確是算多的。只是,代價是換來了七年吃牢飯的生活。在這之前也蹲過三年牢房(苦笑)。
──……的確是。不過,真的很驚人。
烏山 我不清楚是不是很驚人。但是,其中確實有當小偷才會知道的樂趣。雖然說這個是樂趣,有點那個……
──比方說什麼事?
烏山 比方說男人會想進去陌生女孩的房間吧?那就好像腦袋裡分泌出大量麻藥的感覺。雖然我對偷女人的內衣沒興趣。不過,進到完全陌生的年輕女性房間裡找值錢的東西時很興奮。雖然也不限定是女性。再怎麼說,我工作的地點都是陌生人家裡。我的腦袋裡可以看見許多不同的人。能夠從藏東西的地點及方式看出人性。那是平常不會讓別人看到的一面,或說是一種完全無防備的狀態……,怎麼說呢?一說到房間,總覺得很色情。
──房間很色情(笑)。原來如此。聽你這麼一說,確實可以明白想要一窺究竟的心情了。
烏山 那,你要問的是什麼?
──全部。年所得三千萬的小偷,到目前為止所看到、所做的一切、所思考的事情,我都想知道。只要是你能說的。
烏山 有些事不方便說。畢竟這是有關黑社會的內幕,也會牽扯到很多人(他一面這麼說著,一面用食指在臉頰上,宛如用刀輕輕一揮般,從上而下比劃了一下)。
──那當然。在你能說的範圍,就這麼說定了。
烏山 ……那麼,你想知道什麼呢?
第1章 小偷這一行
JR日暮里車站前某家寬敞的咖啡休閒館。過去曾是慣竊的烏山初。只要不說穿,大概沒人會認為他曾經是個小偷吧!他一身休閒的打扮,看得出對服裝很講究。聽說他從以前最喜歡的就是整天跟酒店的小姐瞎攪和。不過,這並不是因為想跟她們上床,而是因為跟她們扯些言不及義的蠢話讓他覺得很開心。烏山給人一種口才便給、擅於玩樂的印象。但是他的目光,總令人感到隱藏著一種說不上來的晦暗。他的眼角始終聚著皺紋,看起來雖然滿臉帶著微笑,但事實上眼角並沒有笑意,那正是犯罪者特有的表情。
小偷這種行業
說到小偷,總之是個奇怪的行業。
不過,聽我這麼一說,想必刑警一定會破口大罵。到目前為止我曾經接受過許多警察偵訊,被警察怒罵是家常便飯。
「你說職業?」
刑警就像深深咀嚼著「職業」這個用詞原本的意義,然後意圖向我確認般大聲怒吼著:
「說什麼職業?混帳東西!」
「王八蛋!你偷的可是別人辛辛苦苦工作、拼命存下的血汗錢!」
這一點的確是事實,我完全無可辯駁。
從黑道的角度來看,小偷也是最低賤的行業。雖然小偷也要費腦筋,並沒有想像中輕鬆。不過,小偷幹的不像是黑道那樣打打殺殺的營生,所以總給人一種猥瑣的印象。基本上就沒有黑道卻戒不了竊盜習慣的,因為偷竊不是他們的本業。
雖然挑明了說也似乎怪怪的,我過去就是小偷。撬開陌生人家的門鎖,或是破壞玻璃窗進去,竊取現金及可以變現的物品度日,貨真價實的小偷。
這麼一說,耳邊似乎又可以聽到刑警怒吼的聲音。
「貨真價實的小偷?!媽的!炫耀個屁!」
這也說得一點都沒錯。很抱歉。
但是,我並沒有想炫耀的念頭。只不過,到目前為止,我人生中的絕大部分,都是以小偷的身分竊取他人物品討生活,我會的生存技能就只有這麼一項。沒當小偷的時間,我多半都在高牆內或籠子裡渡過。要是我如同運動選手站在頒獎台上宣稱:「我擅長的只有這一項,空閒的時間都在別墅渡過。」用這樣的口吻一寫,只怕又要討來刑警一頓怒罵了。
只是,職業小偷也有職業小偷眼中的世界。而且,說到職業小偷眼中的世界,我覺得是關係到人類深層心理般的東西。要是想偷看別人的日記也不成問題(雖然實際上進入他人住宅時,並沒有偷看的空閒),的確是可以偷窺他人祕密的一種工作。由於在監獄中唯一能打發時間的,只有看書。所以服刑時我經常閱讀。七年服刑期間,我看了很多心理學方面的書籍,所以產生這樣的想法。但是,幾乎沒有用功的小偷。基本上,小偷完全不屬於聰明的那群人。週刊雜誌雖然偶而會刊登一些高學歷的AV女優或歡場女子的報導,但高學歷的小偷,一個也不存在。
因為沒辦法加入國民健康保險,只要不是生了什麼重病,根本不會想到醫院接受任何治療。所以大部分的小偷牙齒總是藏污納垢。甚至說牙齒污穢就是小偷的特徵也不為過。用偷來的錢愛吃什麼就吃什麼,完全不在乎衛生。我討厭當這樣的小偷,所以牙齒總是刷得特別乾淨。我了解牙齒髒污的人,反應出成長環境的惡劣。我認為一個人的口腔,就類似那個人的「房間」,從口腔就可以看出那個人的真實本性。
雖然可能稍微偏離主題,我倒想問問那些說自己完全無法理解偷竊行為的人:假設你有一個心儀的女性,產生偷偷地窺看她房間的念頭違背常理嗎?如果有一天你變成了隱形人,你能斷言絕對不會私自進入陌生人家中嗎?
就某種意義而言,我可以說幾乎每天都深切體會著這樣的情感。要是上面我提出的兩個問題,都能毫不遲疑地回答「違背常理」、「絕對不會」,而且對於家裡的防盜措施有萬全自信的人,我想就沒有必要閱讀本書了。
只不過,若是像我這樣原本當小偷、從事最差勁行業的人,也能夠出書。那麼,上述那樣的情感究竟屬於哪一種分類,透過本書想必也能像虛擬實境般領略其中心境吧。換句話說,這本書要談的是侵入他人房間時,從小偷眼中究竟看到了什麼?思考著什麼?然後,你一定能夠獲得最起碼的住宅安全知識,了解究竟該怎麼做才不會讓小偷入侵,讓自己的家不會成為遭竊的住宅。
為什麼會當小偷?答案當然是為了生活。唯一的目的就是錢。除了內衣小偷及少數特殊目的竊賊以外,小偷的腦袋裡只有錢。要是什麼都不用做也能夠得到錢的話,或許我就不會當小偷了。啊,不過,或許還是會當(笑)。偷竊這種行為,只要嚐到一次滋味,似乎就沒有其他事情能夠取代相同的感受。
當小偷除了金錢以外的收穫?我不清楚這些事,對於犯罪者而言,這是相當無聊的問題。不過,行竊之前細心的準備是必要的,只要沒準備好特別的條件,不可能突如其來地闖入陌生人家中。一定是事前做好了萬全準備才會行竊。一定得注意的事項固然有很多,一旦進入房子行竊時,如果不放膽去做,反而會招來不好的結果。行竊時有必須無所恐懼、膽大心細的瞬間。類似這樣的思維或許可以算是收穫吧。簡直像在講述商業書籍一樣──
「在關鍵時刻,無所畏懼、放手一搏!這就是跨出年收入三千萬的第一步!」大概類似這樣是吧(笑)
年收三千萬的罪狀
雖說年收入高達三千萬,不過,代價是換來了七年的牢獄之災,一般說來,只要稍加思考一定會認為腳踏實地工作比較好。說覺悟或許有點誇張,但我的確抱著可能會被逮捕的心情渡過每一天。或許應該說,實際上我確實被逮捕了。只要一度當了小偷,被捕的可能性就隨時存在。我甚至曾想像過被逮捕後的生活,想像之後心想那也是沒辦法,然後就決心當小偷了。雖然覺悟的性質不同,和黑道或其他罪犯是相同的。而且日本今後抱著這種想法的人,我想一定還會逐漸增加。因為違反日本法律才會被逮捕,所以只要行為合乎法律生存下去,就不會被逮捕。
只不過,最近我常想:日本法律沒有以前來得嚴。小菅的東京拘置所(譯註:類似台灣的看守所。但日本現行制度除了嫌疑犯、刑事被告之外,死刑犯也羈押於拘置所,和台灣的看守所略有差異)和軍事要塞一樣嶄新無比。監獄的保全系統幾乎和一般民間同樣的嚴密,但犯罪者仍然有增無減。我在監獄服刑時,也有相同的感覺。現在的日本誰都會認為「沒有必要遵守全部法律」。有這種想法的人應該占絕大多數吧。恪守法律也未必正確的想法一旦走向極端,可能就會變成像我這樣「不過就是小偷嘛!」走向扭曲偏執的思考。至少,在這世上除了小偷,還有許多人因為產生這種思維,以致沾染犯罪行徑。
我覺得能夠了解為什麼現在ATM轉帳詐騙仍然有增加趨勢。雖然我沒幹過ATM轉帳詐騙,但是為什麼會增加?或是什麼樣的人會幹這碼事?我總覺得可以想像得出來。在監獄裡,我也曾遇過犯了這種詐欺罪的人,當中雖然也有不錯的人,但也有跟垃圾沒兩樣的人渣。
順帶一提,我被判了服刑七年的罪名大概是這樣──竊盜、偽造文書印文及使用詐欺罪、住宅侵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詳情我會再依序說明。近來的小偷所犯的罪行已經不光只有竊盜和侵入住宅了。本來或許罪會更重也說不定。所謂調查報告只要合情合理就可以了,而我也不可能一五一十的完全坦白。
總之,這些就是我不正當取得年收入三千萬的罪狀。另外,當時正是二○○○年代初期左右,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發生不久之前,當時小偷還算是和平的。
「堀A夢」(譯註:指日本知名網路公司Livedoor的前總經理堀江貴文。他因長得跟哆啦A夢(Doraemon)相似,而被暱稱為「堀A夢(Horiemon )」。2006年1月,以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到逮捕,被檢方視為重大經濟犯罪事件。於2011年4月26日判刑2年6個月。)到底賺了多少錢?他的罪狀是什麼?那個世界的事情,我完全無法想像。我知道他的長相,知道他賺了不知比我多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的錢,也知道他被逮捕一事。不過,只要在監獄待的時間一長,就會罹患人家說的「監獄痴呆」。我想我應該也多少有監獄痴呆的症狀。
小偷的日常生活
小偷沒有偷竊的時候都在做什麼?身為小偷,日常生活所做的事情是什麼?
最近我常看到把手伸到自動販賣機零錢出口處摸索的中年人。被關進監獄以前,我就發現這種人增加了。一想到這個,格外真實地感受到社會不景氣的一面。在旁邊看著,看到他們若無其事的把手伸進零錢出口處,總覺得無法完全置身事外,而且也會不由得產生「我不想落到這種下場」般無法言喻的心情。
不過,就像這樣的中年人,總是會確認自動販賣機的零錢口,或是用細鐵絲伸進自動販賣機下方找找看是否有零錢一樣,小偷走在路上時,總是會注意別人家或公寓的玄關。
第一個基本的判斷是:門鎖的鎖孔如果是橫向的,也就是所謂橫孔鎖,我就不會進入那戶人家。或許有小偷會選擇進入這樣的住宅,但我只會找直孔鎖的住宅下手。直孔鎖就是鎖孔是縱向的。只要多花一點時間,橫孔鎖或許也打得開。只不過,因為我認為小偷就是與時間賽跑的工作,不早點做完早點閃人就沒意義。拖拖拉拉的浪費時間很容易被逮到。現在就算MIWA美和的高級門鎖,只要是直孔鎖,很抱歉,我還是三兩下就能打開噢。然而,這種MIWA美和的直孔門鎖,使用的日本人仍然持續增加中。
因此,我平日出門,總是邊走邊觀察周遭住宅的門口。
「這一戶三兩下就可以進去了。」
「這一戶院子裡栽種著花草,看不到屋內的狀況,要從窗戶進去才行。」
我經常邊走邊思考著這類的事情。一般說來,破窗而入的狀況比花時間撬鎖下手來得多(這麼說雖然很露骨,但基本上因為沒有其他技能才會當小偷,所以小偷未必人人都身懷撬鎖絕技。)
另外,我還特別注意保持儀容清潔。如果外表可疑、看來像是不該出現在當地住宅區的模樣,這幾年會立刻報警的日本人增加,甚至因而遭到警方盤問身分。尤其在都會區或市中心更是如此。
雖然不需要達到變色龍的程度,但如果沒辦法在作案地點和附近住宅溶為一體,是不能夠以偷竊為生的。我的前輩之中,有個這樣的人:他的外表怎麼看都像是個普通的大叔。要是他坐在路邊噓了口氣說:「呼──」人們看了也只會認為他不過是散步中途在一旁休息而已。然而他是這方面的老手了,他緊盯著預定下手的住宅,若無其事的吁著氣,一邊等著那戶人家全員出門。只要一看到目標住宅的住戶全都出門了,他就立即迅速起身進入人家的庭院。
「時機到了!」他毫不遲疑地迅速打破玻璃窗,伸手進去開啟窗戶的半月鎖。這種窗戶的半月鎖,也是小偷日常會注意確認的事項之一。尤其是不懂撬鎖技巧的小偷,他們的目光焦點集中於窗鎖要更優先於屋內的陳設,就像我的目光焦點總是先放在「MIWA美和的直孔鎖」一樣。說得更白點,甚至從該房屋的結構就能夠了解這些事,憑著直覺行動。甚至有些時候簡直就像聽到那個房子對自己說:「歡迎光臨!」
再來就是進入房子偷竊現金及有價證券。這位前輩不會去碰帳戶存摺類的東西。上了年紀的小偷一定有上了年紀的慣用手法。我聽說他直到上次被逮捕為止,用同樣手法進入一百戶左右的家庭,偷竊的金額絕對超過百萬以上。不管他到哪裡看來都只像個在街上散步的普通大叔,正因為他完全和周遭環境融為一體,所以沒有人會懷疑他。要當小偷就非得有這種本事不可。
我基本上都是穿西裝行動。不知情的人看到一定會認為我只是個做業務的吧!人們常說人不可貌相,鬼計多端的小偷也同樣無法從外表一眼看穿。
長時間逗留 目黑區駒場
就像前一章寫過的,我只要一偷完,就經常跑去喝酒。我曾經在酒店聽說過,戰地攝影師只要一離開戰場就去買女人的不在少數。「我超了解這種心情!」我不禁這麼想。不過,要是被反問:「為什麼你會了解呢?」我當然不可能據實以告。
(和小偷一樣,超不爽的!)
我很喜歡和酒店小姐或俱樂部的女公關閒扯一些言不及義的蠢話,偶爾也會去兜兜風。如果想跟女人做愛就去高級的情色土耳其浴,然後在那裡找女人。那裡也有好得令人驚訝的好女人,帶出場二個小時大約花個十萬或十五萬圓左右。
接下來要講的是我在侵入的住宅裡長時間逗留的經驗,這件事得先從一個酒店小姐講起。
當天勘察後沒發現下手目標,不過那一天的收入並不差,所以工作結束後我照樣到酒店喝酒。因為勘察時沒有找到適合的目標,所以隔天當然打算休息。要是隔天有工作,傍晚就一定得勘察場地。
這是換到第二家酒店時發生的事。
「因為明天我和家人一起到夏威夷,我會買禮物回來給你……」
我隔壁座位的男人,對他旁邊的酒店小姐這麼說。
一開始我只覺得這個男的有夠無聊,有必要向酒店小姐炫耀這種事嗎?我原本猜想男的根本沒有真的要去夏威夷,可能酒店小姐央求他「什麼時候帶人家出場?~」因為拒絕不了所以才隨便編了個藉口敷衍。
不過,那個男的看外表還不錯,也不像會胡謅這類謊言的人。看外表有點像是NHK職員類型的男人。在漂亮的燈光下,看得出男人一臉通紅。
「因為工作忙得半死,好不容易才能去個五天四夜~」
「可是,好好哦~。夏威夷真的很棒!我啊,曾經參加過一次檀香山馬拉松大賽喲。」
「真的?你很行嘛!夏威夷真好~」
「那,你今天就不能喝太多了……」
「我已經喝得很醉了。」
「全家人都去嗎?」女人微傾著頭問他。
「嗯。老婆和兩個女兒。被三個女人包圍……。老婆會幫我收拾行李,所以今天回去就倒頭大睡了。」
「真好命。那麼,明天全家可以一起在海灘上看夕陽呢!真幸福!」
男人八成每次來都指定這個女的吧?女人長得有點像永作博美。
(五天四夜,只有全家人的夏威夷旅行嗎?)
當下立刻不假思索的得到結論──
(跟蹤他!)
「你呀!到底有沒有在聽我說話~?從剛剛就一直在發呆~」在我旁邊陪酒的女人問。
「當然有。我有聽我有聽。」
「真的假的?那我問你,我剛剛說什麼?」
「你說有家很好吃的腸旺火鍋店對吧?」
「沒錯沒錯。大阪有間好吃到爆的腸旺火鍋店。叫新世界,你聽過嗎?」
我一邊有一搭沒一搭地閒扯,一邊慢慢地準備在鄰座的男人起身之前先離開這家店。我當天也是闖了空門之後到酒店的,所以和往常一樣穿著西裝。大概沒有人想得到我心中正盤算著壞主意吧?
「抱歉抱歉。我突然想起來有件工作不做不行,在這邊喝到掛就慘了。」
我向女人道歉,讓她送我到門口。然後用眼角瞄了男人的方向一眼,「麻煩你幫我拿一下包包和夾克。」然後用食指勾了勾,比了一下手勢。因為他也正好有回家的打算吧,雖然不是跟我一起來的,卻被我成功地吊上了。不過,還是我先離開酒店。看了一下手錶,已經早就沒電車了。
不過,還是有些人來來往往。黑人皮條客也不斷叫嚷著。我混入人群中,用手機打了電話。
「喂。睡了?啊,抱歉抱歉。明天,還是得拜託你。詳情明天見面再說。」
「嗯。就那個停車場?」
司機還沒睡。因為我原本跟他說隔天沒工作,所以他在看DVD。
「什麼片子?」
「《蠻牛》(Raging Bull)」
酒店門口,剛剛的男人出來了。長得像永作博美、曾跑過檀香山馬拉松的女人送他出來。
男人稍微走了一小段路。路旁的計程車一輛接一輛地停在那裡。黑人皮條客還是照常嚷嚷著拉客。男人一直走到十字路口,走向計程車停車場。這裡人車都多,到此為止的過程都很自然。男人一坐進計程車後,我立即坐進他後面那輛,告訴司機:「跟著前面那輛車。」
(他已經喝到爛醉了……現在回到家肯定倒頭大睡……。沒問題,一定行!)
如果收入不夠多,不可能一個人到剛剛那家店喝酒。我因為興奮頭腦格外清醒。
看到前面那個男人的計程車停車燈亮了,知道他們準備停車,司機問我:「怎麼辦?」我要他超前,在下一個較小的十字路口右轉後立即停車。計程車馬上停下來了。車子轉彎那瞬間,我斜眼看到他醉得走路東倒西歪,確認他靠近其中一間房子。
「請你照剛剛來的路繞回去。」
這個計程車司機看到西裝筆挺的我,恐怕不會想到我是為闖空門要他跟蹤吧。我確認了貼在電線桿上的地址。這裡還是目黑區。從涉谷是步行能到的距離。
回到路上後,這一次我從左手邊可以看到男人在玄關按了門鈴。我簡單說明回家的路程,然後靠在椅子上,閉上眼睛。
(既然四天不在家,直接熔破玻璃窗也沒關係……)
回到自己的房間後,我先確認攜帶型瓦斯噴火槍的火是不是點得著?然後再確認冰箱裡的保特瓶裡是不是有水。
隔天早上。
我和司機兩個人待在車裡吃著便利商店來的三明治和罐裝咖啡。我出神地注視著咖啡上升的熱氣,想起昨晚酒店小姐和那個男人之間的對話。
「真好!冬天去夏威夷最棒了。」
昨晚那個女人這麼說。那個跑完檀香山馬拉松大賽的女人。
「是嗎?因為我們每年都去,女兒幾乎都有點膩了。」
司機為了抽煙把窗戶打開。冷風灌進來,我看了司機說:「據說夏威夷冬天很棒。」
「夏威夷不是一年到頭都是夏天嗎?」司機說。
「……」
我從一大早就開始在目標住宅附近監視。和別人的眼光接觸可以說是充滿風險的工作。不能小看住戶的視線、記憶力。這是小偷或其他犯罪者都必須絕對避免的原則之一。然而,對我來說,比這個原則更要緊的是「以自己的眼睛確認目標住戶是不是真的出門了」。這是闖空門時絕對不能省略的過程。
早上九點。一輛黑色計程車在住戶門口停了下來,計程車司機下車按了門鈴。那個男人和老婆及兩個女兒一起拿著皮箱出現。停車位停了一輛賓士。男人毫無疑問地就是坐在我旁邊的那位「幸運兒」。兩個女兒一個是發育良好的高中生,一個是天真的女大學生。
「真不賴!」
司機小聲地讚嘆了一下。當天我一跟他說突然有工作的前因後果,他便說如果住戶絕對不會回來,他也想一起進去。不過,司機並不是因為沒有了住戶中途回來的風險,才會想一起侵入,而是單純因為知道家庭成員的組合興奮不已。這傢伙完全是個大變態……
前面我也說過,進入獨居的某個女人家裡時,我把女人的內衣和照片當作「紀念品」帶回車上。自從把那些東西給他的那天起,他就開始一點一點地在我面前坦白自己的性向。
目黑區某間住宅。
一進到庭院裡,先用瓦斯噴火槍加熱玻璃窗。庭院的圍牆很高,沿著圍牆而生的樹木也高而茂密,隔壁鄰居的圍牆種的樹也很高。這裡的地價也很昂貴吧?住在高級住宅區的人,或許只要什麼事不做到「高人一等」就不能心平氣和。昨晚的酒店也是一樣,要成為那裡的常客,絕對要有消費得起的收入。
玻璃窗加熱後,我用冰水往上澆。我除了冬天以外,都會隨時用保特瓶準備冰冰的水。加熱過的玻璃往屋子內側掉落。熔破成功。
我把手伸進去開鎖,然後打開玻璃窗進到屋內。
兩個人進去後,我在一樓,司機上去二樓找東西。
「絕對不可以在屋子裡DIY知道嗎?留下證據就麻煩了!」
這一天一點都不需要慌慌張張,我仔細地從廚房抽屜開始,從容地慢慢找到冰箱為止。名牌皮包和手錶,大致上找到的東西先集中到一個地方。然後是金庫。我上了二樓,果然,司機正在姊妹倆的房間逍遙。看了看照片,這對姊妹確實長得很可愛。要是她們事後知道這個變態對著自己的照片口角流涎,一定會留下心理創傷。我決定下次開始還是不要讓這傢伙進屋子,總覺得他會留下不必要的證據。
打開冰箱。有錢人果然連吃的等級也不一樣。冰箱裡有很多看來很高級的肉類。司機拿了霜降牛肉和秋田小町米,我拿了紅酒。那竟然是羅曼尼‧康帝(La Romanee Conti)!九○年份的羅曼尼‧康帝就算最便宜的,一瓶也要超過一百萬。我後來才知道,這一年的羅曼尼是紅酒中的極品,在羅曼尼當中價格也極高。我沒喝過,因為想找買家脫手時才知道的。
司機選了姊姊的內衣和照片,我連集中放在一起的物品都塞進包包裡。我要他放棄偷妹妹的,畢竟不能不考慮萬一被逮捕時的狀況。要是因為偷竊女高中生的內衣而被偵訊可不是開玩笑的。
煮了開水、沖了咖啡。吃了不知什麼產地的巧克力。不過,大約就這種程度而已。合計大約三個小時。就算是可以待久一點也不可能住下來。在現場待得越久,留下來的證據也會隨著時間增長而累積。那些證據到底會成為直接浮上枱面的證據?還是隨著塵土消失無蹤?就某種意義而言全憑運氣。所以與其擔心留下證據,不如儘早離開現場才是明智的選擇。進入別人家能不能有收穫只能靠運氣。因此,其他的事情當然不能全放任給老天爺決定。
打開金庫後一看存摺,餘額竟然有七百萬圓!是我偷竊生涯之中的最高金額。
隔天,我把所有的名牌物品全換成現金。再隔一天才到銀行去領錢。為什麼隔了兩天呢?這是為了安全起見,我覺得拿著帳戶持有人的證明文件去提領比較好。保險證可能是男人帶在身上所以沒找到。當時對於當事人身分的核對雖然不如現在嚴格,不過我要提領的金額並不小。駕駛執照男人一定是隨身攜帶。
所以我需要提領人的照片偽造一張駕照。我隔天就打了電話給一個認識的中國人,委託他幫我偽造一張駕照。就和錦系町的師父教我的一樣,這時我有找了一個流浪漢當我的「車手」。因為金額龐大的關係,司機也顯露願意出面當車手的意願,平時膽小如鼠的司機,因為金額高的話能夠分到錢也多,因而躍躍欲試。慾望戰勝一切的瞬間。不過,因為平時就一起行動的關係,我覺得風險太高了。這不是優先考慮司機慾望的時候。
(這次金額這麼龐大,還是保險一點比較好……)
最後,我還是決定委託有交情的流浪漢。白天我先要他去一間很有名、流氓也常去的三溫暖,以便拍出一張最起碼看起來有點「正常」的照片,然後委託中國黑道偽照一張駕駛執照。第二天,扣掉給車手的五十萬圓,我拿到六百五十萬圓。偽照的駕照製作費用不到十萬圓,所以就算扣掉這個費用也不算什麼(製作這類東西,實際上也花不了什麼錢)。要是我託司機當車手,就必須付他20%的費用,等於是一百四十萬,而且風險還更高,沒有委託他的必要。
如果賣了羅曼尼‧康帝和名牌用品,加總應該就會超過七百萬圓,不過,最後我自己喝掉了那瓶羅曼尼‧康帝。
屋內的東西搜括完畢後,我曾考慮過是不是要偷走門口的賓士。車鑰匙就放在玄關處,樣式也還沒退流行。不過,權利車和贓車有很大的差異。一旦更換車牌被發現了,就會立刻被逮捕。當然,一上路就可能立刻遭到逮捕的車子也不可能賣到高價。我就聽過某個專門偷車的同行提起一件悲慘的經驗。他偷了價值超過八百萬的豐田Land Cruiser,結果到手的現金卻只有二十萬圓左右。
離開屋子時,我手上的存摺還沒變成現金。這麼一想,偷車並非上策。「賣」給別人東西的行為,尤其是犯罪的場合,容易留下確鑿的證據及蛛絲馬跡。就算自己沒犯任何錯誤,買方犯了什麼錯誤,風險照樣會落到自己頭上。
第一次在侵入的住宅內待這麼久,從屋子裡偷到東西折現後,我到手的現金將近七百萬圓。司機拿到將近二萬圓的日薪、女大學生的一套內衣及一張照片,以及上面寫著生吃也很美味的高級牛肉和秋田小町米。
這是我的看法。在酒店小姐的面前得意洋洋的自誇,輕率地說出隔天全家人去海外旅行這種事是不恰當的。雖然不能說隔牆有耳隔窗有眼,但你怎麼會知道身邊是不是正有人豎起耳朵打著鬼主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