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違一年,《談星》連載作家、新世代愛情天后QQ魚全新力作:右手邊的風景。
★「寂寞就是,習慣一個人的過程。」以真摯的文字精準地描繪每個人的內心,為你/妳帶來最大感動。
【故事簡介】
右邊,right,對的,正確的。
左邊,left,離開(leave)的過去式。
「妳不覺得很有趣嗎?」
「什麼?」
「妳想想,我們常說Mr. Right,為什麼不說Mr. Left?」他說,「明明心臟就在左邊。」
明明心在左邊,卻執意尋找右邊的那個人。
她習慣坐在左邊,戒指喜歡戴在左手,發現自己的左臉比較好看。
不是討厭右邊,而是右邊是屬於另一個人的位置。
習慣坐在左邊,是希望一轉頭就能看到對的人在右邊。
戒指喜歡戴在左手,是希望自己的右手能沒有任何阻礙、完整地感受對方。
雖然左臉比較好看,但如果愛她的人也愛她的右臉,那她就能更完整地面對。
「right有正確的意思。」
「那為什麼left沒有錯誤的意思?」
「因為它總有一天會離開。」
每個女人心中都有兩個男人,Mr. Right和Mr. Left。
一個是現在進行式,一個是還離不開的過去式。
在感情的路上,不管選擇了哪邊,另一邊總是心裡的缺,
left,指的並不是錯誤,而是自己看不見的缺憾。
在愛情中,似乎沒有所謂正確或是錯誤這種簡單的二分法,
每個人都曾經迷惘,圖的只是相處的快樂,
如果現在的我們是錯的,那過去的我們也錯了嗎?
如果愛能輕易地用左邊、右邊來區分,那一切是不是就會變得比較單純?
就算真的能夠區分,又有誰真的能選擇成為對的那個人或是離開的一方?
作者簡介:
QQ魚
26歲,女,再說自己是社會新鮮人就太超過,住豐原,未來也是豐原。
生活圈很小,認識的人不多,思考很快,騎車像兜風。
討厭等紅燈,喜歡開著電視打電腦,還有就是,最怕寂寞。
很怕一個人吃飯,總是吃得特別快,
很怕一個人出門,總是晃晃就回來。
個子不高,可是想很多,體重不重,可是吃很多。
夢想中大樂透,但簽的號碼總是不會中。
相信文字的力量勝過圖片,最大的特色是想太多。
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qqfish1001
章節試閱
習慣坐在左邊,戒指喜歡戴在左手,發現自己的左臉比較好看。
不是討厭右邊,而是右邊是屬於另一個人的位置。
我清楚記得他離開的那一天。
甚至是那一刻,彷彿昨天才發生一樣歷歷在目。
就像每次他來看我一樣,兩個人在床上賴到中午,決定午餐要吃什麼。
「想吃什麼?」我問。
「吃得飽的。」他補充,「不要太貴。」
「排骨麵還是肉羹飯?」
「排骨麵好了,每次去都沒開的那家,今天再去碰碰運氣。」
出門前,我細細打扮了一下,陽光從落地窗灑進來,他看著我若有所思。
「妳今天很漂亮。」
因為我想讓你記住我現在的樣子。
我這麼想,卻沒說出口,只是坐上摩托車後座,抱著他,去那間每次都放我們鴿子的麵店。
今天倒是幸運,竟然有開張營業,想了想也覺得諷刺,沒想到撲空了好多次的我們,第一次光臨也是最後一次。
點了餐,坐在位子上,我們沉默。
「沒想到人還滿多的。」他環顧四周。
「是啊,應該很好吃吧,不然這樣要開不開的,怎麼經營得下去。」
「等一下吃完我就要回台北了。」
「這麼快!」我心一驚,「不打算多留一會?」
「不了,沒什麼事,而且我……」
「我知道了,」我打斷他,「沒什麼事就回去吧。」
我站起身,離開座位,眼淚在眼眶中打轉,我知道,我知道,在我們協議分手的時候,我早該知道會有這樣的結果。
我沒有資格要求他留下來,因為我們從來就不喜歡勉強對方。
外頭的陽光很刺眼,但我的心卻很灰暗,我有些氣他的無情,在一起六年,難道他沒有一點的捨不得?
還是說,對這段感情抱著一絲希望的人只有我一個?
我深呼口氣,擦乾眼淚,不想讓他看到我的軟弱,畢竟在一段感情當中,先放不下的人就輸了。
既然要離開,那就乾脆點,反正早晚都要走,那就放手。
等回到座位上時,麵已經送到,我看著他沒動筷子,知道他在等我,這是我們的默契,一定會兩個人一起開動。
「麵要涼了,」他拿了雙筷子給我,「待會吃完妳要不要去走走?」
「你不是說你要回台北?」
「天氣還不錯,而且這麼早回去也不知道要幹麼。」
「你回去吧,」我咬著下脣,「反正早晚都要走。」
「……」他沉默了一下,「好吧。」
我不知道該拿他的漠然怎麼辦,他完全沒有任何異議地同意,彷彿真正在乎這場感情的只有我。這次分開,或許再也沒有見面的機會,他會在乎嗎?
我們安靜地吃完眼前這碗麵,最後一次把摩托車交給他,最後一次坐上後座,最後一次環抱著他,他送我到家,最後一次說再見。
「你要好好照顧自己,菸少抽少熬夜。」我忍住哽咽。
「……」
「有事打電話給我,我都在,我一定幫忙……」我的眼淚在眼眶轉呀轉。
「……」
「……快回家吧,」我推他,「有機會再一起吃個飯。」
他突然抱住我,緊得我無法呼吸,如果這是他給我最後的憐憫,那還真是夠了,我只能讓自己用力記住他的味道,擁抱那麼緊、那麼緊,彷彿一放手就會消失一樣。
但我還是選擇放手。
不著痕跡地分開,我們知道無法回頭,如果這時候說停止,那剛剛那些痛、那些挽留、那些拒絕的話語,就會顯得太過兒戲、太過反覆,這和我們倔強的面子起了衝突。
所以兩個人沉默,等待對方說出那最後一句不可能出現的反悔。但我們太過了解彼此,即使再不捨,還是不會開口,因為一開口就是承認自己認輸,雖然我不清楚輸的究竟是自尊重要還是感情重要。
他轉身,走過我們一起走過好幾次的巷口,不同的是,過去兩人有來有回,總不會是單趟的旅程,但如今他離開就再也不會回來,就像買了一張單程車票,把一切都帶走,卻只遺留下我。
我目送他直到盡頭,想知道他有沒有回頭,視力在那一瞬間變得好清楚好清楚,這也是我們的盡頭嗎?我的淚沒有落下,眼眶中打轉的其實是回憶。
前方的紅綠燈擋住他的去路,三十秒的倒數,三十秒的等待,他在想什麼?我沒有移動我的腳步,他也沒有轉過他的身子,到最後,我們還是堅守自己的原則,捨不得為對方多放下點身段。
太年輕,那天的我們太年輕,後來我在想到這段回憶的同時,還是忍不住感到心痛,明明知道還相愛著,卻選擇分開,這樣的決定是不是顯得愚蠢?我突然不太記得我們究竟是為了什麼而分手,無法控制地想笑。
不是開心,而是發自內心的寂寞。
寂寞,好深好深,在那一刻,我對一個人的自己感到恐慌。
**
「不用擔心,」Jill拍拍胸脯,「我幫妳介紹!」
「沒人要啦,」我看著自己身上的牛仔褲,邋邋遢遢,「我知道我不漂亮。」
「拜託妳條件這麼好耶,」她皺眉,「要是能打扮一下……」
「沒辦法,我懶。」我攤手,「而且上班比較方便。」
這是實話,每天跟著小孩轉呀轉的,不只唱唱跳跳,有時候還得清理小孩的嘔吐物,說真格,這安親班老師還不是想像中好當。
反觀Jill,人生精采得沒話說,雖然都已經快四十了,但思想跟時下年輕人沒什麼兩樣,或許是因為跟小孩相處久的關係,我們還真的很有話聊。記得第一次見到她,我還以為她只是某個櫃檯小姐,沒想到竟然是老闆!
「有時候失戀一個人反而難過,」Jill似乎很感慨,「我又不是沒有年輕過。」
「如果不愛了分手,我還好過一點,但……」我嘆了口氣,「我都不知道是我不夠成熟還是他沒有成長。」
「男人就是這樣,總是比表面上的年齡來得幼稚,」她不屑地說,「所以我才跟妳說下一個要找個大自己十歲的,他會把妳當女兒一樣疼。」
「也會像我爸一樣碎碎念就是了。」我聳聳肩。
「哈哈哈哈哈哈,沒錯,我男友是真的很雜念。」她舉雙手贊成。
「我才不要,」我癟嘴,「我現在28,要找一個38的男人,天啊,搞不好拉他去玩個雲霄飛車就心肌梗塞,到時候我還得去學心肺復甦術,爛透了。」
「妳想很多耶,」Jill大笑,「那我不是更慘,我男人五十了,那我是不是要幫他買個保險什麼的,免得哪天掛掉?」
「幹麼詛咒他,」我憋笑,「應該要買個靈骨塔~」
「靠~Quiny妳真的講話很毒耶!」
兩個女人在辦公室裡大笑出聲,在那一瞬間,我真的覺得心頭一輕,或許就像她說的,失戀一個人反而難過,陪伴是最好的出口。
「所以怎麼樣?」Jill在上課前對我拋下一句,「這週末要不要去happy?」
反正沒事,我聳肩,分手之後連假日都覺得空曠,就像以前一個朋友說的,我是個標準見色忘友的人,什麼事都男人第一,等到沒了男人才輪得到家人和朋友,真沒良心,我聽了也只是乾笑。
是啊,就因為自己的世界都繞著他轉,等到真的失去了,才突然發現生活沒了重心,一切都顯得很不踏實。
禮拜六中午,Jill一通電話來,吵醒我睡到自然醒的美夢。
「Quiny,妳還在睡喔?」Jill聽起來很有精神,「起床了啦!」
「怎麼了Boss?」我睡眼惺忪,「今天又不是上班日。」
「我們去吃壽司,然後晚點帶妳去happy。」
「要幹麼?」
「先別問那麼多,三十分鐘後我在妳家樓下接妳!」
靠,太趕了吧,也不問我O不OK,果然是老闆作風,我打了個呵欠,認命地起身準備去刷牙,就這樣匆匆忙忙地,三十分鐘後我人在樓下沒看到半臺車,正要打電話時,她卻打來了。
「欸妳可能要等我一下。」
「要多久?」
「大概再三十分鐘。」
「……那妳這麼早叫我是要死喔。」我忍不住翻白眼。
「喂,妳都這樣對妳老闆講話喔。」
「喂,妳都這樣凌虐妳的員工喔,今天又不是上班日。」
「好啦好啦,我盡快,我剛剛假睫毛戴到一半啊。」
「我剛剛被妳挖起來只有三十分鐘我都沒叫了。」
「好啦好啦,再三十分鐘,我快到妳家的時候打電話叫妳。」
真是的,我忍不住碎碎念,但想到她假睫毛戴一半的樣子就覺得好笑,於是我慢慢再晃回房間看電視,四十分鐘後,電話響了。
「喂,不是說三十分鐘?」
「厚,妳很計較耶,我到妳家了,快下來。」
果然一下樓就看到她的白色福斯,我一上車還是忍不住抱怨。
「靠,半小時和一小時準備時間差很多耶,小姐。」
「好咩,不要再碎碎念了,妳好像我男人。」
「要去幹麼?」
「先吃午飯啊,我餓了。」
我們找了間日本壽司店準備吃飯,直到坐下來,我這才注意到Jill今天穿得跟平常不太一樣。
「妳這件衣服看起來不錯,」我稱讚,「很有法國風。」
「沒錯,是法國牌子,」她點頭,「我在特價區撈到的,原價八千。」
「原價八千!」我忍不住咋舌,「那妳買多少?」
「三千吧,我幾乎是用搶的,才從一個歐巴桑手中拯救它,不然就糟蹋了。」
「那真是賺到,」我看著她腰間那朵大紅花,真的很美,「所以妳今天要穿這樣去happy?」
「對啊,咦?」她看著我身上的牛仔褲,「妳怎麼穿這樣?」
「妳又沒跟我說要穿什麼,」我聳肩,「而且那時候這麼趕。」
「Never mind.」她拿起電話,「等等我們去租衣服。」
「租衣服?」我愣了一下,「要幹麼?」
「喂,Cindy,我Jill啦,」她沒理我,繼續講電話,「你們到哪了?我們等等要去租衣服,主題是各行各業喔!」
「這麼臨時?」我聽到對方在話筒另一邊驚呼,我忍不住想笑,遇到Jill,誰都沒轍啊。
「好,都解決了!」掛上電話,Jill一臉非常滿意的樣子,「今天的派對一定會很精采!」
「什麼派對?」
「生日派對,我朋友的,」她補充,「所以等等我們要去拿蛋糕,還要租衣服,天啊好忙,早知道就早點出門了。」
誰叫妳,我心裡這麼想但沒說出口,反正都上了賊船,我也只能任人宰割,不過聽起來倒是滿有趣的。
「我這樣去可以嗎?」我有點擔心,「我又不認識對方。」
「OK的啦,就是要人多一點才好玩啊!」Jill眨眨眼睛,「多認識些朋友會比較開心不是嗎?」
我沒說話,但覺得很溫暖,或許朋友就是這樣,需要的時候永遠都在,不必擔心哪天會離你而去,只要發出求救訊號,他們就會伸出援手。
我為擁有這樣的自己感到幸福。
「喂喂Quiny,妳覺得我穿空姐這套好還是和服那套?」Jill在鏡子前比劃。
「主題不是各行各業?日本人又不是職業。」
「哎喲,好玩就好嘛,大家又不會在意。」
「那看妳喜歡哪套啊。」我翻著目錄,不知道該選什麼。
「我就是沒辦法決定才問妳啊,」Jill一臉苦惱,「不然我兩套都租好了。」
「妳當今天時裝秀啊?」
「那妳呢?妳想穿什麼?」
「我不知道耶,沒去過變裝派對,妳覺得布偶裝怎樣?」
「布偶裝?」Jill湊過來,「布偶是職業喔?」
「卡通人物也是一種職業啊。」
「很瞎耶妳,變裝派對就是要讓自己辣一點才會認識新男生啊,穿布偶裝把自己全身上下包起來是要給鬼看喔?」
可是我沒有要認識新男生啊……我嘆了口氣,當腦子裡都是那個人的身影,要怎麼去接受另一個新的存在?
並不是有了新人就會忘了舊人,感情不是一道簡單的數學問題,不是一加一等於二,同樣的,也不是一減一等於零。
失去他,不是再補個人,就能回到以前的日子。
挽回他,不是再說句話,就能擁有原來的幸福。
習慣坐在左邊,戒指喜歡戴在左手,發現自己的左臉比較好看。
不是討厭右邊,而是右邊是屬於另一個人的位置。
我清楚記得他離開的那一天。
甚至是那一刻,彷彿昨天才發生一樣歷歷在目。
就像每次他來看我一樣,兩個人在床上賴到中午,決定午餐要吃什麼。
「想吃什麼?」我問。
「吃得飽的。」他補充,「不要太貴。」
「排骨麵還是肉羹飯?」
「排骨麵好了,每次去都沒開的那家,今天再去碰碰運氣。」
出門前,我細細打扮了一下,陽光從落地窗灑進來,他看著我若有所思。
「妳今天很漂亮。」
因為我想讓你記住我現在的樣子。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