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沒有被愛的愛情故事,
那樣,還算是愛情故事嗎?
《1993》、《1993增訂版》、《我討厭我自己》詩人潘柏霖首部小說作品
「詩人有能力寫出好看的小說嗎?
潘柏霖不僅證明他可以,而且還用整部小說建構了一個詩境。
在愛之中受傷,在愛之中厭棄,在愛之中沉痛地思考。
然後,領悟些什麼。」--厭世哲學家
「因為能蛀壞一切,時間才同時擁有最重要的意義:證明愛存在。傷害也是一樣的。
讀潘柏霖的詩集常有這種感觸,讀他的小說也是。
這不是一本情節多獵奇、曲折的小說,甚至很簡單,透過受傷之人的思辯,去理解愛的驅動原力,其實不受任何框架限制。唯有懂得的人,才能對傷害釋懷。」--作家 湖南蟲
「作者無疑具有奇異的能力,
使用了某種既神秘又暴力的魔法,
溫柔地安慰了我們心中的少女少年。」--詩人 徐珮芬
我愛上了一個男孩。
只需一眼,就足夠讓我墜入愛河,並且幾乎溺斃的男孩。
一個微笑,就能把我染成粉紅,讓世界閃閃發光的男孩。
男孩翩然現身,輕易地在我的心土插了旗,從此永保一席之地。
所以,我想和你說一個故事。
一個不怎麼輝煌,很普通、很丟臉、很一般的故事。
一個我終於發現,自己是不需要那樣努力,成為一個更好的人的故事。
一個我愛上了的、我以為也那麼愛我的男孩,試著去愛我的故事。
一個你知道後,也不保證就會被愛的故事。
「多數人經歷過一堆爛事,都還是能找到善待他人的方式,
你難道以為只有你在害怕嗎?」
■精采內容摘錄■
相遇的方式是如此重要,它決定了為什麼你愛的是蘋果,而非鳳梨。
而這事件,「一個人,出現在你面前」的整個事件,是單向的。
只保證了你對一個人,多出來的那麼多的愛,是如何穩固下來。
並不保證,你會被愛。
※
如果你不屬於那個相互愛著的人之一,你便永遠無法與之同日而語。
戀人們和你,並不在同個時空。
然而,要記得,戀人們不是故意的。
他們只是不愛你罷了。
※
人生就是不斷思考進而陷入更深的困惑,挖掘意義最後跌進更恐怖的陰森裡。
事實上,多數時候找到答案也是沒有用的,因為你只會更加惶恐。
你知道答案,但你無法解決,那就像某種無解之病。你知道它在那裡,但你無能為力。
但「知道進而理解」本身就具有某種安慰人心(至少是安慰我心)的強大力量——「至少我知道了」。
※
儘管是真的受了傷,我依然認為人是可以彼此真誠以待的。
人是有容錯的可能,以及人是可以真正替他人著想的,儘管那樣的處境傷害的對象也許會是自己也一樣。
人是應該有能夠受傷的自覺,並且願意被他人傷害的。
那不代表受傷是好的,那只是代表:你很重要,即使被你傷害,我也願意留下來。
■名人推薦■
宋尚緯/作家
徐珮芬/詩人
湖南蟲/作家
厭世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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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潘柏霖
寫詩寫小說寫其他東西。
目前已自費出版詩集《1993》、《1993》增訂版,《我討厭我自己》(啟明出版)。
主要活動於臉書專頁「潘柏霖」。
章節試閱
000
親愛的,我希望你知道,雖然這世界困難重重,也是可以找到活下去的方法。
我希望你不要再希望成為更好的人。不是因為你已經夠好了,而是「成為更好的人」這個想法,是人類發明出來折磨自己的工具。
至於為什麼是和你說,而不是和任何一個其他人,我也找不出一個很合理的理由。或許是我就自以為是地認為你很需要這個故事,或許是我相信你會好好保存這個故事,或許是因為你的模樣看起來就像是被狠狠傷害過了。又或許是,我真的很需要跟誰傾訴這些,而你剛好就在這裡——我找不到一個非常好的藉口,你就隨便挑一個吧。
我要告訴你一個故事,故事的起始時間點為我大學二年級新學期開學日。時間跨度不重要,重要的是主角有三人:我、小粉、維尼。劇情主線是,我愛上了的、那個我以為也那麼愛我的男孩,發現他自己,愛上了另一個男孩。
為了保護當事人,我會將人物、場景、情節皆套上不同名字,但誰知道呢?說不定我是騙你的。又或許我說的全是真的。那真的也是很不重要。
我想和你說個故事,說一個我終於發現,自己是不需要那樣努力,成為一個更好的人的故事。
而接下來我要告訴你,為什麼我這樣說。
#001#
維尼那個傢伙,是如何毀掉我的人生,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大二開學前,我和小粉,躺在一起看著露天電影。
我們大一時,在很少人願意靠近的括號湖前,架設了木棍,拉起從學校倉庫偷來的投影幕。每週一次,小粉會帶著自己的筆電,和我們存了好幾個月才合資買下的破爛投影機,在乾淨的草皮上鋪上野餐布巾,我們就會躺在那裡,背靠著一台不知道何時癱瘓在草皮上的廢棄卡車,看一部電影。
括號湖有許多傳說,比方說湖中女神,只不過這個傳說中,女神不會給你任何東西,祂會抓住你的腳,把你拖進湖底,成為祂的奴隸。
湖中女神傳說只是其一,居民普遍不願意長途跋涉來此,主因可能還是括號湖的湖水是深灰色的,裡頭住了括號蝦。
括號蝦是一種專門食用人類大腦的甲殼類生物,牠們有銳利的爪子,會從人類的鼻子鑽進去,一路爬到腦內,從此住在裡面。有許多案例顯是,被括號蝦寄居的人類,性格將與從前截然不同,因此在很遠很遠的國境,有些政府機關用此來作為死刑的替代方案。
總之,在括號湖看電影,是我和小粉固定的一週一次行程。那天,我輕靠著他的肩膀,看著我認為的俗爛電影,淡淡的,一種難以用文字形容的,很好聞、不,幾乎可以說是很好看的氣味傳來。
小粉身上總是有著非常好聞更好看的氣味,即使流了汗,也只有淡淡的體味,不像是一般男生那樣臭到不行。
對,一般的男生。小粉一點兒也不像一般男生。
他甚至出門會自備濕紙巾。濕紙巾耶。
回想起來,這或許是我會喜歡小粉的原因之一,有趣的是當初我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
我不太記得那個時候我們看了什麼電影,印象中是某一部奇幻小說改編電影的完結篇,結局可能是主角贏了,皆大歡喜之類的那種,總之就是大多數奇幻故事常見的劇情。
但我記得那天我穿了我最好看的白底淡粉紅色潑墨洋裝、很不舒服但好看的胸罩,剃乾淨身上的毛,還擦了一點昂貴的香水——現在我想告訴你,你真的沒有必要為了取悅任何人,每日經歷這種勞苦。
小粉穿著休閒西裝褲,將合身有彈性的襯衫紮了起來,那是他的每日造型。那時候我覺得就是這一天了。
那應該,就是我的告白日。
那天本來是我終於,終於要和小粉告白,要告訴小粉:我愛你。
那天本來也該是小粉會深情款款地看著我,回應我:我也愛妳,永永。
那天本來會是我們終於確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們註定要在一起。
但這件事情沒有發生,另一件事情發生了。
一個我和小粉都沒見過的人,出現在括號湖前,打斷了我早就準備好要告訴小粉的話。
那個人是維尼,後來我們才知道,他是逗點大學的大一轉學新生。
那個摧毀了我和小粉之間美好關係的人。
至少當時我是這樣以為。
「小粉,那個,我有話想告、告訴你……」
當時的電影正巧播到只穿著內褲的王子,在月黑風高的夜晚上街慢跑。記憶中,似乎是他方才聽到噩耗,自己必須迎娶鄰國的公主之類的。
我對那部電影真的沒有太多印象,畢竟我根本不感興趣。講真的,每個人都會為了喜歡的人,而做出許多不像自己的行為吧?對我而言,坐在草皮上,看兩個小時的電影,就是這種事情。
我連人生都想快轉了,更別提電影了。
「嗯?」
小粉轉過來看向我,他的雙眼好溫柔,我一時不忍再多說一句,深怕打擾了他的時空。我總是懷疑小粉和我擁有不同的時空,他看起來總是那麼美好,而我卻是殘花敗柳。
仔細想想,當初我應該說快一點才對。
因為在我正沉浸在究竟要不要告白的天人交戰,維尼,那個該死的噁心之人,就這樣介入了我們的時空。
維尼穿著一件黃色連帽臭衣和很髒的白色褲子,走到我們面前,露出一個難看到不行的微笑。
原本小粉還看著我,我還沉浸在他那溫柔的眼神之中,他卻轉過頭,看向維尼,兩個人就這樣互相注視了好幾秒鐘——我真的,不得不說,當時對我來說,那就像是等待考試放榜一樣,時間彷彿真的不動了。
即使我在一旁瞪大雙眼,推了小粉好幾下,他也沒有回過頭來看我。
仔細想想,這會不會就是個什麼暗示?有些宇宙,是我怎樣也進不去的,不論我如何敲打喊叫。
「你要……」
小粉終於開口,打破了這尷尬的沉默。他吸了吸鼻子,他常常這樣,是過敏的緣故。我總覺得他皺起鼻子的模樣好看到不行。
那該死的介入者從口袋裡掏出一小包衛生紙,開封後先是聞了聞,接著遞給小粉說道:「我是維尼。我也會過敏。」
小粉又一次吸了吸鼻子,拿起衛生紙,擤了鼻子。我驚訝地在旁邊,連聲音都發不出來。小粉竟然用了別人給的衛生紙。還是那個傢伙聞過的。
好吧,我知道。我知道你一定覺得,天啊,我真的是白痴,我人就在那裡,親眼看著他們兩人那麼彆腳的調情,竟然還沒發現自己是電燈泡——我得嚴正聲明,在當時,我是真的以為維尼才是電燈泡。
而且拜託,誰知道聞了聞衛生紙再給別人用就是調情?如果不是我現在告訴你,你真的會知道嗎?
「所以,你們總是在這裡看電影嗎?」
維尼就這樣坐了下來,隔著我,向小粉問道。
到底為什麼要坐在我旁邊?我真的是很困惑,當然,我被他和小粉包在中間,如果只看畫面,或許許多人會羨慕我,畢竟雖然我真的不認為維尼有多好看,但多數人,包括小粉,都認為他是鎮上顏值最高的傢伙。
而我,當然認為小粉,是不分男女的那種顏值最高。
小粉先是點了點頭,最後和我對視,終於發現冷落我了,忽然說道:「那個,她是永永。」
就這樣,維尼,一個轉學來的新生,待在這裡,介入我和小粉每週一次的約會時間,和我們一起看完了那部電影。
說也奇怪,他們兩人那時候就只是對視。我注意到小粉會偷瞄維尼,而維尼則是大剌剌地盯著他瞧,好像怕小粉不知道他正在看他似地。但彼此就是沒有再多說一句話。
到底為什麼要把我夾在中間?這個問題,好些時日以後,他們兩人給了我相同的答案,而那個答案,讓我崩潰到拿枕頭打他們兩個人的臉。
「永永,你剛剛想要問我什麼?」小粉忽然問道。
我在內心翻了個白眼,搖了搖頭。小粉也沒有多問,完全沒有發現我的不悅,就繼續看起了電影。他完全不知道我為了今天排演了多少次。
不要再嘲笑我了,我知道,我那天就該領悟,我們的宇宙終究不同。但誰沒有為了自己不可能得到的東西而費盡全力過?在半夜跑到大街上哭,只因為真的,發現自己得不到了。
我後來歸納出一個結論:之所以我會被蒙蔽,單純只是因為小粉實在太美好了。一個太美的謊言,你不想戳破,也不敢動,怕一碰,就碎。
小粉近乎奇蹟似地符合了一切我從小對男朋友的幻想,在同年紀的其他人都忙著交幻想朋友或者想嫁給爸爸之時,我就已經列好了我未來男友的條件。
他要聞起來很好聞,他要很乾淨,他要喜歡穿襯衫,並且穿起來好看,臉也要好看。他要很聰明,要擅長規劃,要溫柔。
我得告訴你,你可能以為這些要求看起來簡單過了頭,但這真的,真的,困難到不行。
所以,當我發現小粉符合了所有我的要求之際,我無法準確說明我的感動。或許可以說成,就像是你看到一隻獨角獸,或者任何一隻你的幻想生物跑到你的面前。
以致於我當初完全沒有意識到一件事情──事實上,準確地想來,小粉自己應該也沒有真正意識到。
那就是小粉,性別男,喜歡男生的這件事情。
彼時我,甚至不太清楚同性戀究竟是什麼東西。
我從未想過小粉是同性戀這回事,真的不是我的錯。
你知道大人總是會試著把一些現實藏起來,不讓小孩知道吧?大人甚至專門為此發明了童話故事和馬賽克。
我想表達的是,小孩愈早認清現實愈好。小孩應該很早就該知道世界是很恐怖的,有怪叔叔或怪阿姨可能會強暴你們。走在路上,可能隨便就會被酒醉駕駛撞死、被卡車輾斃。你可能得一天工作十八個小時,偶爾還得加班。你可能永遠得不到你所渴望的東西。
如果小孩一開始,就知道怎樣稱呼自己所恐懼的事物,當他們遇見時,就能夠求救。如果小孩一開始,就知道怎樣稱呼自己所喜愛的事物,當他們遇見時,就不會手足無措,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麼了。
但可惜的是,多數時候,恐怖的東西都被彩色的布給遮住了,不被大人所允許的東西,可能就直接消失在成長過程之中。
「同性戀」,就是這樣,消失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之中。
當然,我們會嘲笑男生像女生,「娘砲」、「娘娘腔」、「你是不是喜歡男生啊」、「不要撿肥皂喔」,只是我們從來沒有真正試圖去了解,男同性戀究竟是什麼。我們甚至被教育成我們根本不需要去理解。
另外,我得說,小粉真的,不像「那種男生」。
小粉一直都是一種,怎麼說才好,去性別化的?他完全不在我當時對男同性戀粗淺的認知光譜之中,事實上,他也不在我對異性戀男性粗淺的認知光譜之中。他不在那個,我可以用來衡量判斷的光譜上面。
或許,那就是為什麼我會被他吸引,他代表了一種我從來都沒有辦法真正變成的模樣。
很可能你會以為小粉每天都又男又女,但這樣想,你就錯了。他看起來就是個「男生」。
他喜歡穿襯衫,總是將襯衫紮進褲子裡頭,他有一雙很好看,只比我粗了一些的腿,他的腰線也相當剛好,讓人想要撫摸。除去紮襯衫這種老式風格和別緻到不行的臉蛋之外,他和一般的男生別無二致。
這很難說得上來,是氣質。小粉有一種難以被歸類,「不在這裡」的氣質。
就像是你把一隻鯨魚塞進小水缸一樣,即便牠能存活,但你也知道,牠不屬於這裡。在我看來,小粉,就是這樣的存在。
不得不說,把鯨魚放進水族館裡頭,也未免太可惜了一點。
即便我不願意承認,但維尼和小粉,在這一方面,幾乎是瞬間合拍的。
那種跳脫框架,在我看來,小粉是比較安靜的,溫和的,不太侵略的,而维尼則有著強烈侵略感,會把框架直接撞破,自己頭破血流還大笑的那種。
回到那天,原本是我的告白日,卻被維尼搶去戲份的那個晚上。
我確實是不太記得當初那部電影的內容了,畢竟我滿腦子氣惱著原本要告白了,連稿子都寫好還背起來了,卻被一個陌生轉學新生給打擾。
但我記得電影最後發生了什麼事。那個晚上,最後我看著小粉的側臉,看著他目不轉睛地看著那我原本以為俗爛到不行的奇幻電影,我確實記得,那部不知名的電影,結尾是勇者披荊斬棘,終於拯救了自己的青梅竹馬。一個,王子。
如果我的記憶真的沒有欺瞞我,那麼我確實記得,當時小粉的側臉,他嘴角微彎,看起來很高興的模樣。
該死,我當時到底為何沒有這種覺悟?
笑起來這麼好看的男生,一定不是異性戀啊。
002
我現在想和你說一下,維尼介入我們的生活之後,出現的三個異象:
首先,小粉身邊出現了異象,這異象不是指我或維尼,儘管我從頭到尾都覺得維尼是個不該出現的東西。
異象之一,指的是開始出現在小粉身邊的,那隻粉紅色水母。
小粉說那不是頭一次看見牠了,在成長過程中,那隻粉紅色水母偶爾會出現,他自己也不知道原因,但似乎身邊的人都看不見牠。他還特地為牠取了個名字,叫牠「粉紅怪物」。
小粉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就自費出版了一本童書,叫做《顏色怪物》——你看,多麼有才華的少年。但那不是重點。重點是,那本童書,他只寫了一種顏色:粉紅色。
「我原先是想寫一個系列,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就只寫了粉紅色。粉紅色很讓我著迷。那像是一種,沒有把話說清楚的顏色。」小粉解釋。
你看,多麼浪漫的孩子,十五歲就如此有見地。
十五歲的時候,我還在考慮究竟要少吃多少東西,才可以把自己塞進超緊破洞牛仔褲裡頭,以及每天被胸罩擠到快不能呼吸。
天啊,我真的得告訴你,你其實是沒必要把乳房時時刻刻都塞進那個小東西裡面的。說實在的,不穿也沒差。
如果你遇到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會因為你沒穿胸罩而指責你,那你需要做的是離他們遠一點,不是把胸罩穿上。
當然啦,當時的我並沒有像現在的我一樣聰明,這種道理是經年累月長出來的,就像你的皺紋。
回到小粉的童書。我沒有告訴過小粉,我私底下認為他不會想要被我這樣揭穿,但我認為——我領悟到這件事情,是在我知道他喜歡並且駭怕男性之後——童書是他把自己的恐懼藏起來的方法。
就像是一個在荒島上困索多年的浪人,寫下信,塞進瓶子,扔到海浬,希望某個人會收到。重要的是,「遞出」這個動作,接受則是次要甚至根本不重要的。因為根本就不覺得會有人真的能收到那封信,並且找到自己。
但還是,有那麼一點點,一點點,希望。
你看,小粉是個多麼樣的樂觀派啊。你怎麼可能不喜歡他?
說到小粉的《顏色怪物》,就不得不提到那該死又諂媚又愛演戲的維尼了。
你可以相信嗎?小粉竟然在認識他的第二週,就把那本私密限量(手工製作三本)的童書給維尼看。這麼私人的東西,怎麼可以給那個轉學生看啊?
維尼看完之後,也沒有稱讚小粉多有才華,他只是張著他那大大的眼睛,滴了幾滴眼淚下來。
小粉真的是個好人,他竟然笑了。露出他那個好看到不行,現在回想起來,那甚至可能是第一次,小粉不再那麼狡猾的時候。
對耶,狡猾。我當時為什麼從來沒有覺得小粉是個狡猾的人?
他的狡猾並不是那種字典上定義的「詭變多詐」,那解釋太膚淺了,你不覺得大人的字典總是好像什麼都沒解釋到嗎?小粉的狡猾在於,他看起來很簡單,看起來幾乎就是坦承赤裸的,但他其實穿了非常多件衣服。
這就得提到,自從維尼出現之後,小粉周遭出現的第二個異象。
異象之二,指的是小粉的衣櫃。他那神奇的衣櫃,壞得更徹底了。
是這樣的,小粉在校外的宿舍,品質不差,但就是他房裡的那個衣櫃,壞到一個離奇的狀態,怎樣修也修不好,都只能用蠻力硬扯。
事實上,我和小粉真正相識,也是因為那個衣櫃。
那天,小粉被困在他壞掉的衣櫃裡出不來,因緣際會,或許是我的睡前禱告終於有效了,總之,他在社群網站上敲了我,問我能不能去他家。
你都不知道,那個時候的我,是多麼欣喜若狂。
我立刻跑到浴室全身除毛,不小心用我爸的刮鬍刀刮傷了我的——算了你不必知道這些。反正,我在半小時之內,上完輕透裸裝(聽說男生最愛這款),吹整好我的長髮,調整好我的胸型,穿上我最可愛的粉紅色洋裝和牛仔外套,在鏡子前面拍了幾張自拍,確認自己的鏡子沒有欺騙我的眼睛。
好,我發誓,那些舉動在當時做起來並沒有那麼性飢渴。在當時,那是非常純情的。
我只不過是很謹慎地打扮,準備和未來我小孩的爸爸見面,聊天認識彼此以交往為前提墜入愛河,然後上床而已——我真的是那樣構想的。現在回憶起來,我不禁懷疑,我小時候是不是被外星人綁架過,被盜竊走一大部分的智商啊?
「那、那個,大門沒鎖。我在衣櫃裡面。請把我救出來。」
這是我和小粉在大學以來,進行的第一句有意義且有效果的對話,我一直以為那就是我們邁向婚禮的起頭——結果就是,我從衣櫃中解救出的小王子,在一年之後,被一個從外面來的野人給抱去當鎮山王子了。該死的野人。
說回小粉那荒謬的衣櫃——那衣櫃就像一個有意識的生物,而且專找小粉麻煩。這是真的,整整一年,我見識了那古怪的衣櫃千方百計、想方設法不讓小粉拿衣服出來。
或者乾脆把小粉困在裡頭。
那天的情況,根據我解救出小粉後,他的解釋是——他好不容易用衣架撬開了衣櫃的木門,決定將衣服全部從衣櫃拿出來,避免再一次與衣櫃的戰鬥。他想清掃乾淨衣櫃內部,才方便向房東證明衣櫃本身就是壞的,於是他拿著濕抹布和清潔劑走進衣櫃裡,一陣大風卻忽然從窗外颳來,直接將衣櫃大門給關得死緊。
你看,還需要懷疑小粉究竟長得有多好看嗎?連衣櫃都想霸佔他耶。
事實上,大多數的時候——我在的時候——衣櫃都滿安份的,我就像是衣櫃剋星,我在的時候,衣櫃都不會作怪。小粉通常會邀請我到他房間,我坐在床上,看他整理自己的衣櫃。
那一直都是我很喜歡的情境:我和小粉、一個房間。我覺得我可以待在這樣的情境裡直到永遠。
這讓我感到安全,我非常希望這就是永遠。
「拯救小粉於衣櫃中」是一種「被需要」的深刻實現,我一直到最近才真正理解——那種自己不會隨時被取消,不會被開除,會一直在這裡,一直在這個環境中,有一席之地。那種被需要,就像是香菜遇到蘿蔔排骨湯一樣。
但在遇到維尼的第一週後,我的存在就此失效。
那個晚上,在我、小粉和維尼,三人看完電影之後,隔天清晨,我接到小粉的電話,小粉說他又被困在衣櫃裡頭了——而這一次,我們最後叫了修理工來,才把小粉從衣櫃裡救出來。
從那天,小粉走出衣櫃後,我就覺得有什麼不一樣了。但當時我無法找到一個合適的語詞來說明那種「不一樣」。
現在我明白了。那是一種「不再重要了」的感覺。
那或許也是為什麼,當時我對於第三個異象的出現,會這樣地手足無措。
啊對了,你或許好奇,究竟為什麼我前面說,小粉看似全裸其實穿一大堆衣服,跟衣櫃異象有關。我之後在提到衣櫃的時候,會慢慢把全貌告訴你,你現在只要知道,衣櫃,在我要告訴你的故事中,非常重要就好。
異象之三,指的是——算了,我直接把整個情境講給你聽啦。我懶得總結了。
地點是在新生派對上,那是大二開學的第二週,還是第三週——總之就是在開學不久後舉辦的新生派對。新生派對在問號鎮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與其說是派對,不如說它有點像是新生說明會之類的,只不過是純粹由學生所舉辦,算是學長姊來嚇唬學弟妹的場合。
其他的重要活動,還有睡衣樹慶典。
睡衣樹慶典顧名思義,就是慶祝一棵睡衣樹。之所以要慶祝,是因為根據傳說,這棵樹是由某個神的睡衣,從天上飄到這邊,落地後就長出了樹,因此人類擁有了睡眠。據說以前的居民,會在節慶這一週,在樹上掛滿睡衣,並提早一小時就寢。但現在,基本上這就是一個很常喝酒嗑藥和清醒在陌生人浴缸裡的慶典而已。
我邀請過小粉一起掛睡衣,但小粉以「那不過是睡衣商和鎮長為了營利而捏造出來的活動罷了」這樣的說法拒絕了我的邀約——我當時多麼欣賞他,誤以為他是多麼有自己的主見的一個青年。確實,小粉很有自己的主見,但那根本就不是他拒絕我的原因。
總之,新生派對。
小粉難得地穿了不同以往的衣服,裝扮是超可愛的淺粉紅色水母圖樣襯衫以及黑褲,並且沒有將襯衫紮進褲子裡,而且寬鬆得不像是他自己的衣服。那的確不是小粉自己的衣服,因為那是維尼的。
一開始,我站在他們中間——是的,又一次,他們兩個人把我夾在中間,就像我是什麼香草夾心一樣。小粉和維尼視線相對,維尼向他挑了挑眉,小粉就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他們倆幾乎就要把我晾在中間了。
這讓我產生了對自己的存在很大的質疑:難道我真的這麼沒吸引力嗎?我可是穿了粉紅色洋裝耶。男生不是都喜歡女生穿洋裝嗎?
直到我清了清喉嚨,小粉才像是想起我在場一般,回過神來,低下頭,右手抓了抓自己的後腦杓。當時派對的燈光還沒打下來,在白光下,我注意到他的耳際有點紅了。
小粉的膚色很白,比我還白。我可是一個真的很不喜歡戶外活動,常常被説像是被關在地窖十八年的女生,但他那皮膚白到真的是讓人很容易擔心他是否受傷。
維尼的說法是,我對小粉那膚色的想法,根本不是什麼關心,而是一種「想要看到他受傷」的情懷……我先告訴你,維尼是個變態,他有著一套很神祕很暴力的,詮釋世界的方式。
「嘿,你知道那個傢伙是誰嗎?」
維尼忽然開口問道,我的視線飄向遠方,他指著的那個人是和我跟小粉同年級的男生。我們就先稱呼他為憤怒男孩吧。憤怒男孩是從數字鎮轉學來的跳級資優生,他現在才十六歲。身高大概和小粉相仿,身形也應該差不多。我能這樣精準的推估,絕對不是因為當初我花了許多時間觀察小粉的身體。
我趕緊對維尼說道:「嘿,不要看他。」
雖然講真的,我很希望維尼被憤怒男孩打到住院,離開我和維尼的小小世界。但很可惜,很愚蠢,很智障的,我就是內建太多不必要的良心。
憤怒男孩總是憤怒,所以他叫做憤怒男孩。同學一年了,我還是不知道他為什麼憤怒。在當時,我們總試著忽略憤怒男孩,因為他實在太憤怒了,感覺只要靠近,就會被揍。付出關心的成本太大,大家就索性不關心了。
但我希望你知道,行有餘力,你是可以關心其他人的。很多人在這個時代,會告訴你,每一個人的付出,都是等價交換。那是真的,幾乎就是真理了。但這一種「我付出了什麼」而「我需要得到報償」的想法,根本就是人類最愚蠢的發明之一。次要愚蠢的大概就是體重計。
可是人類就是笨蛋,我們就是發明了許多我們擺脫不掉,專門折磨自己的東西。
雖然關心他人,或許會沒有回報,但不代表你就該放棄這件事情。你是可以關心他人的,回報等以後再說,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究竟你關心的那個人會不會變成什麼億萬富翁來找你報恩。
維尼笑了起來,說道:「他看起來好生氣耶——所以你們才都那樣叫他啊?」
小粉回以一個微笑,他的微笑每一次,都讓我心抽了幾下,很像是心痛。我確實懷疑過我有心臟病,但我最後認定那叫心動。
「聽說你們有個什麼睡衣樹慶典?我在之前的學校都沒參加過。你要陪我嗎?」維尼說道。
當時,我在心底冷笑了幾聲。這傢伙,竟然想要約小粉去那種地方?這麼乾淨脫俗的小粉,怎麼可能想去那種資本主義陰謀祭典啊?那根本就是小粉最討厭的事情。這傢伙竟然不知死活想找他一起去,還不看小粉好好訓他一頓。
結果,你認為,小粉怎樣回他呢?
小粉先是沉默了幾秒,接著點了點頭,再來是露出他那好看到,連天使都會墜樓的笑容。「好、好啊。我在校外住宿,你要來嗎?」
這就是我說的,第三個異象。
我現在當然知道,小粉根本從來就沒有那麼抗拒資本主義,他是不喜歡資本主義沒錯,但重點仍舊是,我不是對的人。
我不是那個,可以讓他願意沈淪的人。
當然在那個時候,我根本不可能像我現在這樣聰慧。我根本無法理解「小粉答應陪維尼參加睡衣樹慶典」這個情境。要理解這個情境,我必須先心碎,但人類都是擅長保護自己的,所以我詮釋了一個我自認為很合理,且讓我更愛小粉的原因──
小粉實在,真的,真的,是個太溫柔的人了。他不好意思拒絕維尼這個孤苦無依新來的轉學生的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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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我希望你知道,雖然這世界困難重重,也是可以找到活下去的方法。
我希望你不要再希望成為更好的人。不是因為你已經夠好了,而是「成為更好的人」這個想法,是人類發明出來折磨自己的工具。
至於為什麼是和你說,而不是和任何一個其他人,我也找不出一個很合理的理由。或許是我就自以為是地認為你很需要這個故事,或許是我相信你會好好保存這個故事,或許是因為你的模樣看起來就像是被狠狠傷害過了。又或許是,我真的很需要跟誰傾訴這些,而你剛好就在這裡——我找不到一個非常好的藉口,你就隨便挑一個吧。
我要告訴你一個故...
作者序
後記:這是一個愛情故事
我總是好奇配角的生活。超級英雄在摩天大樓間飛天打碎建築物拯救市民,勇者屠殺噴火焚村毀林的魔龍,那些身懷無數糖果的主角們的故事有某種魅力,勢不可擋,有破綻也破不夠多,大致上是美好的,即使不美好,他們也總能逆境上游得到真正想要的東西。如果是愛情故事,那就是,真愛是全世界最強壯的魔法。如果是婚姻平權,標語就是Love wins。
那並沒有問題,而是我總更好奇,那一些沒有被愛的人呢?我有辦法寫一個沒有被愛的愛情故事嗎?那還算是愛情故事嗎?
男同志有異男忘,那異女有男同忘嗎?我相信是有的,畢竟男同志那麼美好每一個男同志都超級可愛(這麼說是不是既歧視且標籤?),誰會不愛呢?
從這個小點出發,我想寫一個在一般美好愛情故事中,只會被當成極端配角的故事。我想把錨放在那個不被愛的砲灰身上。
不被愛的,似乎總是難登大雅之堂,畢竟大家搶著看超級英雄大亂鬥,誰會注意到在馬路上進行善後工作的小角色們?那些清道夫或許總是一邊掃著落石殘灰,一邊心中咒罵飛來飛去的超級英雄吧。但我就是很想看他們的故事。
所以(其實也不只是因為如此啦)我寫了一個女主角,但她是自己理想愛情故事中的配角,這樣的故事。其他的就都在小說裡了(應該吧)。
這是我第一本由出版社出版的小說,和出版詩集不太一樣,小說寫作對我來說是限制在一個相對短的時區內發展出來的故事,給我的時間太短,我無法寫出恰當的作品,給我的時間太長,我又會有天醒來忽然就想拋下一切。我是如此意志不堅見異思遷三心二意心不在焉,寫作的這些年來拋棄了無數作品,感謝編輯相信了這本麵包屑小說,如果沒有出版社的邀請,我想這本小說可能永遠只會存在我的腦海中了(缺乏行動力的懶惰人種)。
我的腦海還有很多故事,如果這個故事過後,你還會在,希望我能夠慢慢把那些,好好說給你聽。
2017/10/13
後記:這是一個愛情故事
我總是好奇配角的生活。超級英雄在摩天大樓間飛天打碎建築物拯救市民,勇者屠殺噴火焚村毀林的魔龍,那些身懷無數糖果的主角們的故事有某種魅力,勢不可擋,有破綻也破不夠多,大致上是美好的,即使不美好,他們也總能逆境上游得到真正想要的東西。如果是愛情故事,那就是,真愛是全世界最強壯的魔法。如果是婚姻平權,標語就是Love wins。
那並沒有問題,而是我總更好奇,那一些沒有被愛的人呢?我有辦法寫一個沒有被愛的愛情故事嗎?那還算是愛情故事嗎?
男同志有異男忘,那異女有男同忘嗎?我相信是有的,畢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