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修正的民事訴訟法,為貫徹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訴訟權的精神,讓一般國民就其日常生活所發生的小額給付請求事件,能循簡便、迅速、經濟的訴訟程序獲得解決,除了增設小額訴訟新制,也大幅修正有關調解程序及簡易訴訟程序,作者以其豐富的實務經驗,深入探討調解、簡易訴訟程序及小額訴訟程序,文筆流暢、資料豐富,對於法條規定模糊之處,有其獨到之見解,除可供法律課程之教材,對於實務工作者而言,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書。
本書並附錄有關於末成年子女監護事件之「附帶請求」制度,以供參考。
作者簡介
吳明軒
最高法院庭長、輔仁大學兼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