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我實現,既是法與教育的目的,也是基本權與人格開展的本質。如果法的目的,可透過法治教育及教育改革的實施,形塑教育憲法的實踐環境,經由法與教育的自然互動,成為人民的具體生活文化,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才有可能。
本專論由「人的自我實現」提供憲法與教育的對焦共同點(第一章);嘗試從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基本權出發,建構出我國教育憲法的體系(第二章);並由此體系型塑教育憲法的實踐環境,透過法治教育建構法治國的台灣教育環境(第三章);接著,從本專論所建構的教育憲法體系,檢討台灣教育改革的問題,尋找在現實上拉近兩者距離的可能性(第四章);此外,針對有些作者關懷的其他教育法問題,同時涉及到教育改革的領域,將另成專章探討(第五章);最後,在結論與建議中,整合與檢討台灣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的問題,希冀能為21世紀的台灣教育法制,提供一個永續發展的建構(第六章)。
作者簡介:
許育典
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暨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法規會委員
台南市教育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台南市法規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哥廷根及杜賓根大學教育學院研究
經歷: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多元文化教育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目錄
第一章 導 論
第二章 教育憲法的建構
第一節 教育基本權作為教育憲法的基礎
第二節 國民教育基本權作為學校法制的基礎
第三節 學術自由作為大學法制的基礎
第四節 教育基本國策作為國家教育目標
第五節 教育基本法作為實證教育憲法
第三章 法治教育作為教育憲法實踐環境
第一節 法治國、法律文化與法治教育
第二節 法治教育的實施內容與界限
第三節 法治教育在台灣的實踐檢討
第四節 申訴制度作為教育憲法實踐環境的建構
第四章 教育憲法建構下的教育改革
第一節 教育改革的文化背景檢討
第二節 教育憲法建構下的教育改革檢討
第三節 教育憲法下的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檢討
第四節 教育憲法下的社區大學法制化出路
第五章 其他教育法與教育改革問題
第一節 文化差異、多元文化國與原住民教育權
第二節 TANet的教育性及其不當資訊的法律管制
第三節 學習自由 VS.學習權/受教育權:評釋字第563號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章 導 論
第二章 教育憲法的建構
第一節 教育基本權作為教育憲法的基礎
第二節 國民教育基本權作為學校法制的基礎
第三節 學術自由作為大學法制的基礎
第四節 教育基本國策作為國家教育目標
第五節 教育基本法作為實證教育憲法
第三章 法治教育作為教育憲法實踐環境
第一節 法治國、法律文化與法治教育
第二節 法治教育的實施內容與界限
第三節 法治教育在台灣的實踐檢討
第四節 申訴制度作為教育憲法實踐環境的建構
第四章 教育憲法建構下的教育改革
第一節 教育改革的文化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