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航運行政事務法制之意義與性質
第一節 航運行政事務法制之意義
第二節 我國航運行政事務法制之性質
第二章 國家區劃海域之主權權利
第一節 基線
第二節 內水
第三節 領海
第四節 鄰近區
第五節 專屬經濟區
第六節 公海
第三章 航業經營管理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一節 航業之意義
第二節 船舶運送業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三節 船務代理業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四節 海運承攬運送業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五節 船舶出租業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六節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四章 船舶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一節 船舶之概論
第二節 船舶國籍之管理
第三節 船舶文書之管理
第四節 船舶權利登記之管理
第五節 船舶適航能力之管理
第五章 船員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一節 船員之意義及分類
第二節 船員資格之取得
第三節 船員僱傭契約之性質
第四節 船員僱傭契約之發生與終止
第五節 船員僱傭契約之權利
第六節 船員僱傭契約之義務
第六章 引水人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一節 引水之意義
第二節 引水之分類
第三節 引水人資格之取得及執業、登記證書
第四節 引水人之僱用
第五節 引水人之執行業務
第六節 引水人違法行為之處罰
第七章 國際商港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一節 國際商港之意義與管轄區域
第二節 國際商港之規劃與管理
第三節 國際商港之管理與經營
第四節 國際商港港區安全之管理
第五節 國際商港棧埠之管理
第六節 國際商港港區污染之防治及處罰規定
第八章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一節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之意義
第二節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九章 船舶碰撞之行政監督與管制
第一節 船舶碰撞之意義及類型
第二節 船舶之避碰準則
第三節 國際海上船舶碰撞相關公約
第十章 海難救助制度
第一節 海難救助之意義與要件
第二節 勞氏救助契約標準格式
第三節 國際救助公約制度
第四節 GMDSS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
第十一章 海上油污損害賠償制度
第一節 油污損害之意義
第二節 油污損害的國際公約
第十二章 海事爭議之審議制度
第一節 海事爭議之定義
第二節 海事報告書之製作
第三節 我國海事評議、復議制度
第四節 日本海事審判制度
第五節 中、日海事爭議審議制度之比較
第六節 結論
第十三章 定航公司業務人員之管理制度
第一節 業務人員之管理目的與必要性
第二節 業務人員之工作內容與性質
第三節 業務人員之晉用、訓練及升遷方式
第四節 業務人員之活動對象及方式
第五節 業務人員之管理
第六節 業務人員之薪資及福利
第七節 結論
第十四章 航運行政事務申請文件表單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