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一 論一切值得我們懷疑的事物
好多年前我便開始注意到,童年時代我接受了太多、太多不實的知識,而把它們視為真理,隨後還把這些可疑的事情當做基礎,在上面又建構了許多其他的事情,如此層層相因的結果,使我感到,一旦我想確定一些堅固而有永久性的科學知識時,我還非得把這些東西一掃而空,然後從一片乾淨的土地上重新做起。然而我也知道,這是一樁出奇艱難的工作,因此我心想我得等到年齡更成熟,且再也不會有更恰當的時機後,才挑起這副擔子來。這個念頭讓我荒廢了不少時日,我發現再如此荒廢下去而不及時採取行動,我將永無開端的一日;那時我不能責難別人,只好怪自己了!今天我終於打定了主意,不顧一切,放下萬緣,給生活勻出一片空間,不再接受外界的干擾,專心寫作。目前我獨自一人,生活簡單,是個絕佳的時辰,可以無憂無慮地盡力來清掃心中累積多年的錯誤觀念。
不過如此做時,我發現我並不一定要把舊有的一切都視為虛妄(這也是一樁永遠辦不到的事情),理性既然告訴我們拒絕那些顯然的虛妄,又要我們小心接受那些看來無可懷疑的事情,那麼,如果在觀念中我發現某些可疑的理由,因此在觀念上否定一切,也並不為過吧?要想檢驗每一件個別事物的真偽,既不可能,也無必要。這樣想妥,我遂挑起了當前首要的任務:挑戰過去盲目信賴的第一原則(first principles)──這個造成一切知識來源的魁首。
我發現到目前為止,我最信以為真的知識大多來自感官,或者是經由感官的指引而得到的。然而我偶爾也發現,感官會欺騙我們;即使一次被騙,我們也有足夠的理由從此不再信賴它。
儘管感官偶然的誤導,有如那些太小、太遠的東西,但還是有不少其他的事情,雖也來自感官,卻令人無可懷疑,例如此刻的我,端坐火爐邊,身穿冬袍 ,手上握著一張正在寫字的紙,……我怎能懷疑這一切,懷疑我的雙手,懷疑我擁有的這副身軀呢?除非那些被黑膽燻心、憂鬱失常的瘋子,身無分文,卻自以為是帝王,全身赤裸,卻幻想身披紫袍,他們可以相信自己的腦袋若不是一堆泥,便是一隻空空如也的南瓜,再不然便是一塊玻璃。然而他們不過是一群不正常的瘋子,如果我也如他們一樣胡言亂語,我不也就是一個瘋子了嗎?
有道理!不過雖然我自信是個正常人,白天工作,晚上睡眠,但當我入睡後,我不是也曾有過匪夷所思的玄想,有時甚至更甚於癡人說夢嗎?有多少個寧靜安詳的夜裡,我會夢見自己身穿冬袍,端坐火爐邊,其實我早已脫下了衣衫,酣然倒臥在床上。在睡夢中,我還會睜大眼睛,盯住這張紙,並且甩甩頭,擺擺手,證明自己有多清醒。如此這般清晰的影像,怎能發生在一個入眠後的人身上呢?我也不能忘記其他更多的類似或者更荒誕的情景。我越認真思考,越不能知道清醒和昏睡之間的差異何在。事實上,我越想越糊塗,而這糊塗的感覺,竟與昏睡時的感覺,幾乎不再有兩樣了!
現在姑且讓我做一番假想:我只是在床上睡覺,剛才所見的一切都不存在──包括睜開的眼、擺動的頭,和伸出的手,甚至我整個的身軀。如此的話,我必須承認,剛才夢中所見,不過是我平日熟悉但真實的事物被複製出來的印象。因此我至少可以說,這些事物,如眼睛、腦袋、手,以及身體,都是真實,而並非幻想。我們應當都明白,即使畫家描繪那些奇形怪狀的海中女妖(sirens),或者半人半神的森林怪獸(satyrs) 時,他們也不是憑空捏造的;他們的幻想,是把不同動物的真實嘴臉和身體胡亂拼湊在一起的結果。有時即使他們畫了一個破天荒、絕無前例的怪物──換句話說,一個完全虛構不實的東西──至少這東西被畫家抹上的顏色還是我們所熟悉和真實的。同樣道理,即使一般事物如眼睛、腦袋和雙手等等都是虛幻,一定還有其他類似或更簡單的事物是真實而且存在的。正如顏色一樣,它們構成了一切事物的形象,不論是真是幻,總會毫釐不爽地出現在我們的思想中。任何有形的物質以及它們的擴延性,諸如形狀、量、大小和數字,都應該有這種特性;至於事物存在的地點,和時間的久暫,也不會例外。
然而我們也可以合理推想,物理學、天文學、醫學等等需要多元組合的知識,都有可疑的地方;唯有算術、幾何學,以及類似運用一般簡單原則的事物,且不牽涉到存在與否的問題時,才有確定性可言,而懷疑變成了多餘的廢話。不管我們清醒與否,二加三總是等於五,而四方形的四條邊,一定不會多於四。任何人想對這些透明的真理表示懷疑,或者指謫它們為虛妄,都是不可思議的事。
不過我心中始終有著一個亙古不變的上帝萬能的信念,即:我們今天自由自在生活的空間全是祂一手造成的。然而我怎能知道,萬一祂並沒有創造天地萬物,並沒有創造大小、方位,祂只是故意把事物安排成我們熟悉的模樣,一如我們眼前的所見?再說,正如有人在自以為一清二楚的事情上還鬧笑話,上帝會不會也同樣在我演算二加三,或者思考四邊形的形象時,讓我在這些、甚至更簡單的事理上犯下錯誤?也許上帝不會叫我如此受騙,因為我們都知道祂是至善的,如果祂把我們造成容易犯錯的天性,實在也有違他至高無上的善意,那麼當我偶然犯錯時,祂應當不會容許我吧?但我不敢完全確定。
在我們的世界中,有人寧願否認上帝的存在,而不相信世上有不確定的事情。我們暫時不去跟他們理論,而暫且假想上帝創造萬物的故事只是虛構;我們來到世上,若不是由於命運或者機緣的撥弄,便是一系列因緣的巧合,再不然一定有另外某些莫名其妙的理由。由於被騙和犯錯都像是不完美的創造,那麼這個造物者如果越不完美,他給我們派上的本性,便越容易讓我們犯下錯誤。我對此一議論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答案,但我已經發現,在我過去的觀念中,幾乎沒有一件事不是大有可疑的。我的懷疑並非出於魯莽,或者缺少深思;相反的,我的遲疑不前,都有勇敢面對、慎思明辨的理性作為後盾。我因此對自己過去的種種觀念變得小心翼翼,把它們看成有如荒誕不經的觀念一樣。惟其如此, 我相信我才有機會找到世間值得肯定的真理。
然而空言無憑,無濟於事;我必須牢記在心,時時提防,才是辦法。因為我們習以為常的陳言俗語,召之即來,揮之不去,而且旁若無人,掠奪人意,大大享受它們先入為主的優勢。只要我們對它還有一分敬意,亦即承認它們慣有的力量,不管它們有多虛妄,一如上文所說,我們將永無脫離它們掌控的一日,到頭來,說不定我們還會覺得,接受它們,總比否定它們來得更好。有了這樣的了解,我打算為自己做一個全盤逆向的計畫,一反往昔盲目的聽從,而把自己過往一切的思想視為虛妄,或者荒誕不經。我必須把自己維持在這種心態中,直到舊觀念的桎梏瓦解,不辨是非的習慣粉碎,而我能再度用清明的眼光打量這個世界。在這同時,我也明白,我的計畫不會為我帶來任何危險或錯誤,而我的滿腹狐疑,也不會讓我走上絕路。說穿了,我的計畫只是一個非關行動的計畫,一切都不過是以取得可靠的知識為鵠的。
既然如此,我不妨大膽假定,作為至善和一切知識來源的上帝,一定不會有欺騙我的行為;真正欺騙我的,大約是一個萬惡的魔鬼,它以超強的力量和奸詐,輕而易舉地把我矇騙了。我還可以假定,我所見到的天空、大氣、山川、色彩、形體、音響等等,這些處於我身外的事物,都是夢中的幻境,或者都是魔鬼蓄意的安排,來錯亂我的判斷。事實上,我恐怕連這雙手、這雙眼睛都沒有,也沒有血、肉、感受,而我只是將錯就錯,自以為擁有這一切罷了。因此我必須鼓足勇氣,堅持到底,縱使我的力量不足以找到真理,至少我要盡最大的努力,捍衛自己,抵制虛妄,不讓這個蠻橫而奸詐的騙子有再一度的機會動搖我的心意。然而這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懶惰也會把人留在安樂椅中。我此刻恰似一名監牢裡的囚犯,在睡眠中偷享片刻的安詳;如果我懷疑這只是一場夢幻,我會懼怕醒來,中斷了夢中自由的翱翔。同樣地,我會不自覺溜回過去觀念的舊夢中,深怕醒來,因為我知道,緊跟在這無風無浪的睡眠之後,將會是一片無可逃避的黑暗和混亂,一如我剛才之所言。
沉思二 論心靈的本性,以及為何心靈比物體更易理解的事實
昨天的一場沉思,真把我推進了懷疑的谷底,我既不能把它們淡忘,也不知道該怎樣替它們解套。我只感覺自己在猛然間陷入了一座深淵,強勁的漩渦,打得我七上八下,雙腳落了空,頭又浮不出水面。但我不能坐以待斃;我想我乾脆抱著一不做、二不休的勇氣,重蹈昨天沉思的故道,說不定還有柳暗花明的轉機呢!我且把任何稍有可疑的事物都一一檢點出來,把它們視為完全的虛妄;然後用同樣的方法,勇敢向前,看看能否找到一點確實的東西;即使一無所獲,至少我可以說,原來天下沒有確實的事物可言。阿基米德(Archimedes)便曾相信,如果給他一個堅固而不能動搖的立足點,他可以叫地球搬家。我何嘗沒有這樣的抱負,總想做一點不同尋常的偉業,雖然我想要的,僅僅只是一件我能完全確定的事情,不管它是如何的微不足道!
不到那個時候,我不敢說我眼底的一切都是虛妄,而我心中的記憶,無論它說得怎樣天花亂墜,原來全是謊言,經不起實際的考驗。甚至我可以假想,我根本沒有感受的器官,而物體、形象、擴延、運動,乃至方位等,無一不是空虛的幻境。那麼,什麽才是真實呢?答案只有一個,那便是:天下沒有一件事情是確實不移的。
但除了這樣的推想,難道我真的找不到真理嗎?想想上帝吧(或者我應當換一個名號來稱呼祂)!難道此刻在我口頭上打轉的思想,不是他安放在我大腦中的嗎?也許我猜錯了。這些思想為何不會是我自己創造的呢?假如我能創造自己的思想,那麼我豈不也是一個什麽東西嗎?不過我剛才說過,我既沒有感官,也沒有身體,這個棘手的問題我該怎樣替自己解套呢?如果沒有身體和感官,我還能獨立存在嗎?就我前面的推理來說,這個世界既然空無一物,沒有天空,沒有大地,也沒有心靈和物體,這豈不等於說我也不存在嗎?錯了!只要我承認自己還是什麽東西,那麼我肯定是存在的。只是我得提防那個超強而且奸詐的惡魔,他無時無刻不在伺機欺騙我。但欺騙也好,邪惡也好,不管他用多大的力氣,他只更加證明了我不是虛無,因為我顯然是個東西,才值得他來欺騙。因此把一切事理考量清楚後,我勢必要提出下面這個命題,那便是:「有我,我存在」(I am, I exist)。它是無條件地真實,不論它是我口頭上說的一句話,還是心中存放的一個念頭。
然而這個命題中所言的「我」究竟是什麽呢?這倒把我難住了!我得格外留神,不要對他濫下註腳,破壞了自己對知識所訂下的標準,亦即「堅固、不可動搖」的金科玉律。如此想妥,我決心步回原點,把當初認識自己時那種千頭萬緒的思維再拿回來,重新打量。我必須排除一切言之無物和節外生枝的話,一心尋找堅固不移的知識。
那麼,我過去對自己的認識是什麽呢?我是一個人!但人又是什麽呢?我可不可以說,人是「一個理性的動物」?不可以。因為如此一來,我又將追問,什麽是理性,什麽是動物,這一連串的問題只會讓我深陷泥淖,不能自拔。此刻我沒有時間浪費在這種虛玄的大道理上,而寧願思考向來自己本分的看法。例如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我有一張臉,一雙手,兩隻胳膊,還有一副結構齊全的肢體,這些任何屍體上都能看到的東西,便是我所謂的身軀了。其次我發現我營養充分,精神飽滿,能自由行動,還能隨意操作自己的感受和思想,……不過我得把這些行為歸屬於靈魂的範圍。那麼,靈魂又是什麽呢?第一,我好像並不感覺到它的存在;第二,它輕盈稀薄,有如風,有如火,有如大氣(ether),它瀰漫在我整個身軀的上下、左右,卻沒有一個固定的居留之所。身體或者物體則不同了,我從來都知道一個東西在哪裡,對它的本性也多少有點了解。如果要用語言來表達,我可以這樣說:物體有它確定的形象,固定的位置,一旦它占據了某一空間,這個空間便不能再被別的事物占據;我還可以用觸覺、視覺、聽覺,以及味覺和嗅覺來肯定它的存在,它也可以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只是它不能移動自己;物體的運動,必須靠外在力量直接的接觸。根據我的了解,物體自動的力量,一如感官和思想的力量,並不存在於物體的本性中。說實在話,假如有人告訴我,某一物體有自己運動的本領,我一定會認為那是破天荒的奇譚!
然而現在我該怎樣描寫自己呢?假如我還相信那個超強而又險惡的魔鬼,他打定主意要欺騙我,我還敢肯定我剛才所說身體上的種種屬性嗎?事實上,當我再三把玩這些屬性,我仍然看不見它們跟我本人有多少瓜葛。如果要我把它們拿來斤斤計較,重數它們的不是,未免太繁瑣,也太無聊了!
至於靈魂,那又是怎麼一回事呢?難道它真的便如我所說,是充分的營養、飽滿的精神和自由的行動所造成的東西嗎?但假如你連身體都沒有,營養和行動豈不是紙上談兵!那麼它有可能是感官的一種感受嗎?假如沒有身體,哪來感官和感受!況且,在睡夢中我看見的東西,沒有一件是透過感官的觀察而得到的。那麼,它會不會是一種思想(thinking)呢?謝天謝地,我找到答案了!──只有思想才是跟我永不分離的夥伴!「有我,我存在」的話,唯有在這樣的理解中,才能找到頭緒。雖然我說思想與我永不分離,我有辦法保證嗎?問題的關鍵,仍在思想:因為當我完全停止思想時,事實上我的存在也隨之而終結了。要說明什麽是靈魂,在我金科玉律的條件下,我只能承認(別的我不敢說),我不過是一個能思想的東西。換句話說,我便是心靈(mind),也是靈魂(soul),也是思想能力(intellect),也是理性(reason)──這些字眼所代表的意義,我到今天才開始有點明白。然而最重要的是,我是一個真實的東西,而我真實存在。這個所謂真實的「東西」,我現在終於可以明言為「思想物」(thinking thing)了。
除此之外,我還有什麽呢?不妨用點想像吧。我不屬於人體四肢的一部分,也不是散置於人體四肢之間的薄霧,像風,像火,像空氣和呼吸,或者像任何想像中的一些事物,因為那些事物根本不存在。然而,儘管如此,我仍然要肯定我的存在。有沒有可能,我把世界看空是因為我對事物一無了解,而肯定自己是因為對自己有了某種的了解呢?我不敢說;我此刻也無意討論這個問題,因為我無法討論我不了解的事情。既然我肯定我的存在,我必須得知道這個「我」是誰?假如這個「我」或多或少就是剛才所說的我,那麼我的存在顯然與外界的知識無關,因為我根本就不承認外界有事物的存在。同樣情形,如果我利用想像來證明我的存在,這些想像中的事物也全是空中樓閣,不足為憑。但此刻我確實知道兩件事:我存在,和一切與身體有關的形象俱是虛妄。既然如此,那麼當我說「我要用想像來證明我的存在」,豈不等於說:「我現在是清醒的,也看見了真理;不過這真理好像有點模糊不清,且讓我回到夢裡,去看個究竟再說吧!」因此我發現,想像中的形象,跟我實際擁有的東西毫不相干,而我的心靈如果有意把自己看清楚,最好把這些虛妄的東西推得越遠越好。
那麼,我是誰?──我是一個能思想的東西。什麽是這個能思想的東西?──能思想的東西會懷疑、理解,能肯定、否定,可以有意願,也可以沒有意願,而且還有幻想和感受的本領。
顯然,我有夠多的東西了,假如它們果真都適用於我的身上。但它們真的都適用嗎?說實話,此刻的我,不是正在懷疑一切,企圖理解一切嗎?我不是正在肯定某事,否定某事,一面求知若渴,另一面又擔心被騙嗎?此刻的我,雖然無意幻想,不是也正在幻想,左思右慮,好像一切都有感官的安排嗎?難道這種種的現象,不是有如我存在一樣的真實嗎?縱然我在睡夢中,即使我的創造者一心要欺騙我,這些事實能稍有改變嗎?它們有哪一件事不屬於我的思想?有哪一件事可以與我截然分離?又有哪一件事是我的身外之物?
我的懷疑、理解、意願等等,既然如此清楚地源於自己,我不能說得更清楚了,這個想像中的「我」,就是「我」。即使我想像中的對象並不真實,我想像的力量,卻無疑存在,而且是構成「我」的一部分。這說明了這個有感官的我,能透過感官而注意到外界事物的存在,例如我看見光亮,聽到聲音,感到爐火的溫暖。但這一切都應是虛妄,因為我已入睡。雖然我「好像」看見光亮,聽到聲音,感到溫暖,這些感受卻不是虛無:我們感官的感受,在這種意識中,嚴格說來,便是所謂的思想了。
從這些摸索中,我漸漸對自己有了更多的認識。不過這些外界的有形事物,它們在我思想中的形象和感官中所感受到的形象,如與我自己模糊不清的形象相比,好像要清楚多了(這點倒值得我深一步的探討)。但真正奇怪的是,我發現凡是一件我覺得可疑或者陌生的事物,常常比真實而可靠的事物(例如我自己)要來得更容易掌握。我對這個問題的了解是,我對心靈由於長期放任的結果,喜歡四下亂跑,不慣於安守真理的一方。姑且讓我再放任一下吧,當事情鬧清楚後,我一定會收韁勒馬,不再左顧右盼。
現在讓我思考一下一般人認為最容易了解的事物,亦即一些我們能摸到、看到的東西。我們不妨選擇一個特定的東西──泛泛之物容易產生混擾的印象──那麼我們姑且以蜜蠟為例吧。這塊蜜蠟剛從蜂窩裡取來,它還保有蜂蜜的甜味,和花叢中的香氣。它的色澤、形狀和體積都清楚擺在眼前;它堅硬、冰涼,稍微加工,便能捏成不同的形狀;如果用指頭輕輕敲它,它還會發出一點聲響。簡單說,它有種種一目了然的屬性。但正說話間,我已把它放在火爐邊了。看吧,它固有的蜜味消失了,香氣不見了,色澤也起了變化,它失去了原有的形狀,體積略有膨脹;此時它變成了液體,溫度也上升了,你不再能觸碰它;當你敲它時,它也不再發出聲音。那麼這塊蜜蠟還存在嗎?我們必須說,它還存在,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我們對它也不能有其他的想法。那麼我們剛才清楚看見的那塊蜜蠟到哪裡去了呢?顯然地,感官告訴我們,它過去的形象都已成空,至於它的甜味,香氣,色澤,和它給我們在視覺、觸覺和聽覺上的印象,也都變了質──但蜜蠟還是好端端地放置在眼前。
此刻我的腦海中升起了一個念頭,它也許能幫助我解釋一些問題:這塊蜜蠟不再是剛才那塊蜜蠟了,剛才那塊蜜蠟給我的感覺是又甜、又香、又白,它還有當時特有的形狀和聲響,然而此刻呈現在我們眼前的,卻是另外一副模樣。我的重點是什麽呢?讓我們靜下心來仔細想想,如果我們取消所有不屬於蜜蠟的東西,它還會有什麽東西剩下?就我看來,剩下來的,大概只有它可以擴延、可以伸縮、可以改變的特性了。怎樣叫做「伸縮」 和「改變」呢?難道我指它可以從圓形變為方形,又從方形再變為三角形嗎?當然不是!蜜蠟可以有千萬種的變化,非我們的想像能窮盡。至於「擴延」又當如何解釋呢?蠟的擴延性其實也不是我們所熟悉的,我們只知道當熔化時,它的體積會擴充;沸騰時,會擴充得更多;假如繼續升高溫度,它會持續向四面伸張。我無法給它的本性做一個正確的描述,除非我知道它有比我想像中更多的方法來擴延自己。因此我承認,我的想像不足以發現它的本性,而這件辛苦的工作,勢必要讓位給我的心靈了。此刻我談論的,是一塊特殊的蜜蠟;如果我把它視為一塊一般的蜜蠟,事情也許會清楚得多。那麼,作為一塊一般的蜜蠟,我心靈的觀察又會產生怎樣不同的印象呢?我會發現,這塊熔解後的蜜蠟,其實就是我早些時看到、摸到,在想像中玩味過的同一塊蜜蠟,毫無差異!一切得看你尋找的究竟是什麽。
不過正當我得到這個結論時,我卻發現,我的心靈也太容易犯錯了。雖然剛剛的思想全是在自己的心內默默無言地進行,我仍然感到語言給我的約束和誤導,一如日常談話中語言所給我的約束和誤導。當我們說蜜蠟出現在我們的眼前時,是因為我們親眼看見了它,而不是因為它的色澤和形狀。換句話說,這種語言,暗示了蜜蠟的發現是透過眼睛,而不是心靈的觀察。這很像我把頭伸向窗外,看見馬路上有人行走,便認為我看見了一群人,這與我說我看見了蜜蠟有何不同?說實話,我所謂看見的人,不過是他們的帽子和外套,誰能保證這些帽子和外套下面隱藏的不是一個機器人?然而我全都把他們叫做人。這個例子說明了一件事實:唯有透過心靈的判斷,我們才能有正確的答案。
然而任何人,如果想對事物有深入的理解,卻去抓一些無關痛癢的日常語言作為懷疑的起點,一定會覺得沒面子!那我就厚著臉皮,繼續前進吧!當我第一次見到這塊蜜蠟時,我相信我能用感官來求得完善而清楚的了解,或者利用一點普通常識,也就是想像的力量,來找到答案。這樣做,我有成功的可能嗎?再說,此刻我已有了一點實際的調查,對蜜蠟有了一些清楚的了解,但因此我便能理解蜜蠟嗎?拒絕承認這個事實,其實是愚蠢的,因為人們第一次的印象並非全無道理,何況這不也正是一切動物都擁有的本能嗎?不過當我單單只看蠟的外表,然後把它有如衣帽等的外物全都脫光後,它赤裸裸的模樣才讓我發現,我不會真正了解它,除非我乞求於心靈的判斷。
然而我該怎樣介紹這個心靈,也就是我自己呢?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承認除心靈之外我有其他的東西。我不能不問,那個自認為清楚看見了蜜蠟的「我」是誰?說真的,我對自己的認識不僅比蜜蠟更真、更切,而且還更顯然。如果根據看見蜜蠟的事實我證明了蜜蠟的存在,我應該也能證明我的存在吧?有可能我所見到的不一定真是蜜蠟;也有可能我連看見蜜蠟的眼睛都沒有;然而一旦我看見,或者相信我看見(到今天為止,我還分不清這兩種「看見」有什麽不同),那麼要想說這個思想中的我不存在,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了。同樣情形,如果我因為觸摸到了蜜蠟而證明蜜蠟的存在,我應當同時也證明了我的存在;即使我的證明是透過想像,或者其他的方法,其效果應當完全一樣。我對蜜蠟的領會,其實也可以運用在其他有形物質上。再者,假如我對蜜蠟的了解,由於經過視覺、觸覺以及各種其他的考量而變得更為清晰時,我必須承認我對此刻的我也有了更清晰的了解。這是因為每一種能增進我對蜜蠟或者其他事物的肯定,無不能增進我對自己靈魂本性的肯定。除此之外,我心靈中還有許多其他的東西可以說明它的本性,那麼藉由外物來做同樣的證明,也就不必多此一舉了。
現在我終於輕鬆地找到了我一心想要說的話:我知道物體的存在並不靠感官的感受,或者想像的指引;要知道事物的存在,一定得有理智的判斷。而理智不是觸覺,也不是視覺,理智是了解萬事萬物的一種悟力(intellect)。由此看來,我找到了一個再容易不過的方法來證明我的存在。不過由於舊有的觀念和習慣還牢牢盤踞在心,想把它們快速丟開,一時還難辦到,我不妨先就此打住,為了剛才取得的新知,多下一番咀嚼和玩味的工夫,希望它能深深植根於我的記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