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所關注的問題非常簡單:為什麼在中共中央有一套既定的法規與政策下,中國大陸的省份,其政治改革的模式與幅度不盡相同?整體而言,本書是在回答兩個問題。第一,為何省級的政改模式不同?第二,為何省級的政改力度不同?對於第一個問題,筆者提出「政績」的解釋。各地經濟發展狀況的不同,使得省委書記相繼追求「和諧社會」(社會維穩)或「小康社會」(經濟發展)的政績。人事制度改革有助於前者的完成,行政體制改革和後者有關。本書分別以「基層首長選制」與「行政三分制」,做為兩種改革的探討指標。第二個問題,筆者以「派系」來解釋。若最高領導人和省委書記之間,存在著派系關係,則由於省委書記發動改革的政治風險較低,因此該省才可能出現大規模的政治改革。
作者簡介
蔡文軒
1975年生,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博士(2010),現為政治大學政治系博士後研究。他主要的研究興趣為中共政治體制與政治發展、中共高層決策模式、比較威權政體、中國當代政治思潮、質性比較方法。蔡文軒的研究成果,發表於中國大陸研究、政治科學論叢、政治學報、遠景基金會季刊等TSSCI的學術期刊。電子郵件:94260501@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