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六次修憲後,修憲、彈劾、罷免總統等原屬國民大會的職權,全部移撥給立法院。立法院職責重大,要能運作得宜,國會改革在所難免,因應國會改革法案之通過,作者乃配合最新法規修正內容,以保持內容最新,俾有志修習者,瞭解國會改革及憲政結構改變後的立法程序。立法程序係從事立法議事程序規則、先例、原理的論析與研究,俾立法機關能夠以穩健、公正、理性及合秩序地運作,以制定合於民意、時宜與正義的法律,立法技術乃法律條文文字精密化、體系化、合理化技術的鑽研,其影響民主法治可謂至深且鉅。作者運用法學方法,歸納法案起草步驟、詞語運用及法規體例的原則,並以比較法學觀點探討各國立法相關學理、法制規模,再參證國內實務經驗,提出系列檢討,體系完整,旁徵博引,縷析周至。
作者簡介
羅傳賢
現職
玄奘大學公共事務管理學系(所)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杜蘭大學法律學院法學碩士
中央警察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立法制度專題研究
公務人員甲等特考一般行政法法制組及格
經歷
立法院法制局局長
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處長、駐休士頓新聞處主任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專門委員、監察院秘書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行政警察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國家文官學院講座
國立政治大學公教中心法制碩士班講座
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勞委會法規會委員
衛生署健保局法規諮詢小組委員
行政院衛生署醫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考試院高考、基層特考法律組典試委員、命題委員
著作
《行政程序法論》
《立法程序與技術》
《立法學實用辭典》
《國會與立法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