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此書自寫成至今,已一年有半,寫時感念,今多不能記憶。且清稿己先付商務印書館,手中別無副本,可資檢查。四鄰喧囂,行處不定,不能運思以為序,則姑述本書寫就之始末,及求讀者所見諒留意各事,以代自序之常例焉。
一、「生」與「性」、「令」與「命」之關係,及此關係在古代思想史上之地位,餘始悟之於民國二十二三年間,始與同事丁梧梓先生(聲樹)言之,弗善也。二十五年初,移家南京,與徐中舒先生談此,徐先生以為不誤,勸餘寫為一文。遂於是年夏試寫,初意不過數千字之篇,下筆乃不能自休。吾之職業,非官非學,無半月以上可以連續為我自由之時間,故原期國慶日前寫就者,至是年之尾大體乃具。其下篇尤為潦草,其中有若干章,次年一月無定居時所寫也。寫成後,懇同事陳醒驥先生(鈍)分忙為我抄成清本,驥塵則偶置其職務,或斷或續以抄之。自二十五年夏初寫此書時,至次年八月上海戰事起,一年之中,餘三至北平。兩候蔡孑民師之病於上海,遊秦蜀,順江而下,至南京不兩旬,又登廬山,七月末乃返京。不僅作者時作時輟,即抄者亦然。緣吾不能安坐校對,故抄者亦不能不若斷若續也。陳鈍先生所抄者為中下兩卷,上卷僅抄數頁,戰事即起,同人心志皆不在此等無謂之事矣。二十七年二月,以中、下兩卷,交商務印書館,上卷擬自抄,終無暇也。適張苑峰先生(政烺)送古籍入川,慨然願為我抄之,攜稿西行,在停宜昌屢睹空襲中為我抄成,至可感矣。故上卷得於前月寄商務印書館,一段心事遂了,此皆苑蜂、驥塵之惠我無疆也。今詳述此經歷者,固以謝二君,亦以明本書文詞前後絕不一致之故,以析讀昔之見諒也。
二、寫此書時,每與在南京同事商榷。益友之言,惠我良多,凡採入者,均著其姓氏。謹於此處致其感謝。
三、本書上卷第二章所引殷周彝器銘識,除諸宋人書外,皆錄自《●古錄》、《齋集古錄》、《陶齋古金錄》、《善齋吉金錄》、《小校經閣金文》、《貞松堂集古遺文及補遺》、《殷文存》等習見之書,尤以《捃古》、《齋》、《貞松堂》三書為多(亦間錄自今人郭沫若先生之《金文辭大系》等。此書本為通論,不居著錄,然餘信手引據,但求足證吾說而己)。蓋寫時《周金文存》為人藉去,而某氏之《三代吉金文存》未出版也。當時凡引一條,必著其在此書中之卷葉,以求讀者便於檢尋。文屬急就,所引卷葉不敢保其無誤,而群書常見之器則不復注明。越一年有半,苑峰在宜昌為我抄成清稿時,其旅途中攜有《三代吉金文存》,而諸書未備,乃特原引自《恪齋》、《捃古》、《貞松堂》等書並見於《三代吉金文存》者,一律易以《三代吉金文存》之卷葉,復增此一書中可採入者三十餘條。餘至重慶初見之,深感苑峰貺我之深,然亦頗有改回之志。蓋夫己之節,少引為快,一也。新書之價,本以欺人,學苦未備,二也。旋以手中無書可查,原稿中注明之鄭葉未必無誤,苑峰所錄則無誤,故徘徊久之,卒乃姑置吾之情感以從苑峰焉。
四、兩年前始寫上卷時,以引書較多,用文言寫自較整潔,乃寫至本卷末章,乃覺若干「分析的思想」實不易以文言表達。寫至中卷,尤感其難。終以懶於追改。即用文言寫去,有此經驗,深悟近代思想之不易以傳統文言紀錄之也。蓋行文之白話正在滋長中,可由作者增其邏輯,變其語法,文言則不易耳。
五、引書之簡繁,亦是難決之一事。蓋引書愈約(或僅舉出處,尤佳),則文辭愈見簡練,而讀者乃非檢原書不能斷其無誤也。此利於作者而不利於讀者。引書愈繁,則文辭愈見蕪蔓,而在讀者可省獺祭之勞。此利於讀者而不利於作者。餘思之久,與其使讀者勞苦,毋寧使吾書具拙劣之面目耳。
六、本書標點,前後未能齊一,抄者非經一手,校對不在一時,即付之印者亦分兩次,故不及畫一之也。戰時能刊此等書,即為萬幸,無須苛求。讀者諒之。
民國二十七年七月 傅斯年記於漢口江漢一路之海陸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