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會團體工作之概念
每個人自出生起就生活在團體中,在不斷地受他人影響的過程中,成為社會的一個成員。透過團體,人和人之間得以建立有意義的關係。學習可以被接受的社會行為規範、獲得令人滿意的社會關係、確認個人的目標,並從與親密社會系統的連結中獲益。總言之,團體在塑造和影響著個人之人格和態度的成長與改變,而個人也深深地影響及塑造著團體的發展與成長。雖然有些人可能獨處於團體的邊緣,但從社會的本質來說,此種情況既不適合人的需要也不健康。
社會工作是一門助人的專業,社會團體工作是社會工作的方法之一,配合著人們不斷改變的需求逐步發展,從早期具教育性、休閒性的團體活動發展到具有治療性功能,逐步建構出各種不同實施模型及立基不同理論觀點的團體,並實施於不同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
本章將就社會團體工作有關團體定義、團體的分類與功能、社會團體工作的基本概念,包括定義、發展史、相關名詞的比較、分類與功能、實施範圍及價值觀與相關的倫理議題,以及三個重要傳統運用模型等分為四個章節加以討論。
第一節 社會團體工作的基本概念
團體是一個動態、有生命的有機體,透過團體中的成員和其彼此間的互動,形成影響各個團體分子及整個團體的力量,此種力量如能有效加以運用,則可以產生正面的效果。何謂團體?以下先對社會團體工作中團體的基本要件作一介紹:
一、社會團體工作中「團體」的定義
團體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的集合體,但並非個人的集合體便可謂「團體」,對於那些沒有形成一個單位(unit),或沒有享有某些類似性,或彼此間沒有互動,只可稱之為聚集(aggregate)。團體並非其組成分子的總合,其必須要具備以下的要件(李建興,1993;黃惠惠,1994;潘正德,2012;林萬億,1998;Johnson & Johnson, 1997):
1. 確認為該團體的成員;
2. 擁有團體意識及與團體一體感;
3. 有共同追求的目標;
4. 滿足彼此的需求,及成員間的相互依賴;
5. 成員彼此間有互動;
6. 成員擁有類似的行動能力;
7. 具有組織性的,成員間會透過角色、規範及關係建立,發展出穩定的型態;8. 具動態本質的整體,其中任何一部分的改變,都會影響到其他部分;
9. 會隨時間進展而不斷改變。
綜言之,團體是一個有生命,會產生變化,具有形或無形的界線和範圍的有機體。而社會團體工作中所謂的「團體」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的成員聚集在一起,透過互動而產生角色、地位、規範、等相互依存獨特且有組織的形式,具有方向性為追求共同目標而努力。
二、社會團體工作定義
依據Trecker的觀點,社會團體工作是一種工作方法,透過個人在各種社區機構的團體中,藉著工作者的協助,引導成員在團體活動中互動,促使成員彼此建立關係,並以個人能力與需求為基礎,獲致成長的經驗(林萬億,1998)。莫藜藜(1995)則認為社會團體工作是專業的工作方法之一,是基於人類彼此的需要及相互的依賴,以面對面的小團體經驗及社會工作者的參與介入,加強個人的社會功能及社會的和諧。另根據 Toseland的觀點,其認為社會團體工作的定義是:在小型的治療性與任務性團體中,運用目標導向的活動,來滿足團體成員社會情緒的需要與任務的完成。在服務輸送的系統中,活動是用來指導團體個別成員及整個團體(許臨高、莫藜藜譯,2000)。Reid認為社會團體工作是一種社會工作的治療取向與方法。透過一小群有共同興趣或問題的人頻繁的聚集,並參與為達成共同目標而設計的活動(劉曉春、張意真譯,1997)。
參考前述學者對團體工作的定義,可以整理出以下幾個意涵:
1.社會團體工作是一種工作方法。此一工作方法是由知識、理解、原則和技巧所組成。
2.透過團體工作者的協助。工作者透過接納、團體及團體成員個別化、團體目標的確定、有效的團體帶領及決策、團體方案活動的設計與執行、組織與程序,以及資源的運用,對團體成員提供是當的協助。
3.目標導向活動。在為團體成員提供專業服務的範疇中,工作人員有計畫且循序漸進地依據團體目標執行各種活動。
4.目標導向活動有許多目的。旨在達成個人行為的改善、團體民主化的形成和社區的發展。例如:團體工作者將目標放在支持或教育成員,為成員的問題及其所關心的事情提供協助以促進其社會化和成長;工作者協助團體成員發展領導能力,以便成員可以為團體的發展,承擔更多的責任;工作者使團體具備改變社會環境的能力,協助成員能對影響他們生活的組織與社區,具較大的控制力。
5.引導成員互動、促使建立關係,以獲得良好的成長經驗。包括:參與、歸屬、決策、解決問題、責任感、積極主動及適應等能力與經驗。
6.特別是指「小團體」中的成員。這個名詞意指成員有能力去認同他是團體中的一份子,參與互動,透過言語與非語言的溝通過程,彼此間交換思想與感覺。
7.工作者所服務的團體包括治療性團體及任務性團體。工作者將其注意力放在滿足成員社會情緒的需求和任務的達成,協助案主滿足其個人的需要,和幫助機構或組織完成其任務。
8.強調工作者在團體中針對「目標導向的活動」設計與運用,其注意力不只放在個別成員身上,也應為整個團體考量。
9.強調團體的存在是與社區中服務輸送系統有關。社區會支持及贊助能配合其所需的團體。另自助團體和私人指導的團體也會受組織與社區的支持、贊助和認可的影響。
10.團體和其贊助的機構彼此會相互影響。團體會受其贊助組織資源、任務、 目標和政策的影響,同時,團體也可能成為需要改變的機構政策或程序的催化劑。舉例來說,機構為某一特定區域的年輕父母提供支持性團體的服務,在聚會期間需要有兒童照顧的服務,團體凸顯了兒童照顧的需求。
三、社會團體工作的種類與功能
(一)種類
依據Toseland(1998)觀點,團體可分為兩類:
1.組成團體(formed groups):通常是為了某特殊的目的,經由一些人/機構發起或加入而聚在一起,所形成的團體。例如:治療性團體、教育性團體、社會運動團體、工作團隊等。
2.自然團體(natural groups):通常是未經正式的發起或贊助,乃是基於自然發生的事件、人際間的吸引力或為滿足成員所覺察到的需求而聚在一起。例如:家庭、同儕團體、街角幫派、朋黨等。
本書主要是參照Toseland(1998;2012)的分類,主要聚焦在「組成團體」的探討。對於由家庭或其他非團體工作者計畫或建構而成的「自然團體」,因其擁有較長的發展史,且成員之間的關係有其獨特的意涵,工作者的介入還需發展出另一套知識,為避免篇幅過多,故在本書中較不予以討論。但書中所介紹的知識、技巧及技術,亦適用於「自然團體」。
「組成團體」的分類是依據團體組成的目的。「目的」領導團體的組成、確定了將成員聚在一起的原因、協助導引團體對目標導向活動的選擇,與界定服務輸送的範疇(Klein,1972)。Toseland(1998)將「組成團體」分成「處遇性團體」(treatment group)和「任務性團體」(task group)兩類型(許臨高等譯,2000)。
(1)「處遇性團體」主要的目的是在滿足成員社會情緒的需求,包括滿足成員支持性、教育性、治療性、成長性或社會化的需求等五個目的。「處遇性團體」依其五個主要目的可分為五種團體。在團體實務運作的過程,工作者所帶領的團體有可能只具有其中的一個目的或是多個目的。例如:煙毒勒戒的團體可能具有前述五個目的;而精神病患家屬團體可能具教育性、支持性和成長性等目的。
(2)「任務性團體」被用來表示任何團體其最重要的目的,是在達成目標而不是與團體成員的需求作較內在或直接的連結。任務性團體工作的達成足以影響整個相關人等而非只限於團體成員而已,其有三個主要的目的,包括:滿足案主需求、滿足組織需求、滿足社區需求。在滿足案主需求目的方面的團體,包括:團隊(team)、治療會議(treatment conference)、職工發展團體(staff-development)等;在滿足組織需求目的方面的團體,包括:委員會(committees)、顧問團(cabinets)及董事會(boards of directors)等;在滿足社區需求為主要目的的團體,包括:社會行動團體(social action groups)、聯盟(coalitions)及代表會議(delegate councils)等。
(二)功能
Yalom (1995)認為團體之所以具有治療和支持的功能關鍵在於它能夠提供植入希望、資訊的交流、互助或利他的精神、社交技巧的發展、行為的模仿、偏差行為和認知的修正、和個體經驗的共通性或正常化等要項。Reid(1997)的看法大同小異,除了上述的項目之外,還加上自我瞭解、現實感的檢視、接納、自我表露、和學習的轉移到團體之外等。
團體的功能,依據Klein(1972)的看法可包括以下八項(許臨高等譯,2000):
1. 復健性(rehabilitation):恢復成員以往所具有的功能。
2. 開展性(rehabilitation):幫助成員成長與發展。
3. 矯治性(correction):協助有問題的成員能遵守社會的法律或更多。
4. 社會化(socialization):協助成員學習如何與他人相處及做社會接納的事。
5. 預防性(prevention):協助發展與行使功能至最佳的程度,幫助成員準備面對可能發生的任何事件。
6. 社會行動(social action):幫助成員改變他們的環境。
7. 問題解決(problem solving):協助成員解決複雜的與其所關心的事。
8. 發展社會價值觀(developing social values):協助成員發展人性化的生活取向。
四、社會團體工作的實施範圍
一般而言,社會工作者必須在機構的支持、贊助、指導、保護及限制下,運用社會團體工作的方法來服務團體成員。其實施範圍可由案主年齡所界定的人生各個不同的階段,以及實施機構來做說明(莫藜藜,1995):
(一)案主年齡階段
包括:兒童團體、青少年團體、成人團體及老人團體。
(二)實施機構
1.醫療衛生機構:例如綜合醫院、慢性病院、復健中心、公共衛生及精神病防治機構等所設之醫務社會工作或精神社會工作部門所辦理的團體。
2.社會福利機構:例如兒童福利、少年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家庭福利、公共救助、早期療育等福利機構針對其特定服務對象所提供的團體工作。
3.教育輔導機構:例如學校輔導室、學校社會工作所提供的團體服務。
4.司法矯治機構:例如在更生保護、感化院、矯治學校、觀護所等所提供的團體服務。
5.工業機構:例如企業生產單位或管理行銷單位為員工及其眷屬所提供的各種團體方案。
6.軍事機構:例如為參與救災的士兵提供「任務回顧」團體,或因執行作戰任務,所進行的戰爭創傷的團體治療等等。
第二節 社會團體工作的發展史
一、國外社會團體工作的發展
社會團體工作的發展,主要是受到英國及美國的睦鄰會社的影響(settlement houses)。睦鄰會社運用社會化團體、成人教育團體及休閒娛樂團體等,使居民有機會聚在一起分享彼此的觀點,增加相互間的支持,透過共同的合作以促進社會變遷。事實上,在早期的幾年,「社團工作」(club work)經常與「團體工作」交換者使用(許臨高等譯,2000)。在此一趨勢發展之同時,也有一些例外,例如:1985年初期,慈善組織除提供一對一的服務之外,也有一些人意識到有必要組織窮人以促進社區改變;美國州立心理衛生機構為了治療的目的也運用團體工作提供服務。
許多事件和議題多少影響了團體工作的發展,Garvin將此發展分為團體工作的出現(the emergence of group work)、工作方法的闡明(the clarification of the method)、實務的普及(the diffusion of practice)、朝向綜融發展(the move to the generic),及團體工作的復活(the revitalization of group work)五個時期,以下針對國外社會團體工作的發展情況,簡要介紹並配合表格說明如下:(林萬億,1997;許臨高等譯,2000;林萬億,2007;曾華源,2011;Garvin, 1997;Toseland, 1998):
(一)團體工作的出現:1861-1927
此一階段又稱之為醞釀期。團體工作的出現主要是源自於工業革命所產生的社會問題和都市移民問題,以及當時是如何因應和解決這些問題所進行的各種運動和相關的工作機構,包括:勞工運動、兒童樂園運動、童軍運動、宗教組織、青年機構及睦鄰會社。
此時期從事團體的工作者有來自教育、心理、社會及社工等背景。社會個案工作的先驅Mary Richmond於1920年代開始注意到小團體心理學(small group psychology)的重要。此外有一位政治科學家弗列特(Mary P. Follett) 在她所著的一本書 「The New State」中表示,她認為可以在鄰里中創造團體以解決社會問題,其強調民主過程及解決社會問題的途徑成為團體工作的基石。另一位思想家杜威(John Dewey)提出發展進步教育的觀點(the idea of progressive education)。前述二位的觀點對早期的工作者均產生相當的影響。根據此一時期的想法,社會團體工作方法被認為是「運用進步教育的原則到休閒設施非正式的小團體當中」。
最初團體工作和社區發展的概念有密切地關聯,事實上,社區組織方法的源起以及強調公民參與的觀點,與團體工作最初的想法是沒有什麼區別的。總言之,1920之前,社會團體工作缺乏專業的認同,且並不視為社會工作方法之一,直到1923年Western Reserve 大學的 Mildred Chadsey開始教授團體工作相關之課程,而真正的「團體工作」名稱到1927年才出現。
(二)工作方法的闡明:1928-1946
選擇1927年作為前一階段的結束,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自此之後,很明顯的有一種新的取向出現。從1928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團體工作能有更近一步的發展主要受二個重要的社會變動的影響,一為經濟不景氣;二為戰爭。這兩個因素帶出了社會改革的挑戰,社會工作者被迫去質疑該如何協助人們有效適應及在現存社會秩序中生活,過程中讓團體工作者看到「團體」是促進社會變遷的一個工具,使得這段期間真正出現所謂的團體工作。
覺察到團體服務的重要性也強化了團體工作者對社會工作專業的認同,當然也帶來不小的挑戰。幾位對團體工作有興趣的學者,例如:Coyle, Kaiser, Wilson, and Newstetter等努力了幾年後,直至1935和1936年間才得以在全美社會工作會議上發表相關的文章並成立團體工作專業組織。
總言之,在1930年代和1940年代間,團體工作持續在男女青年機構、睦鄰會社、猶太社區中心和童軍組織中運作發展,以協助那些受到經濟不景氣及戰爭影響的人們,滿足其需要;在同時亦有一些專家學者努力於發展與爭論團體工作的實務理論,以及促進工作者的專業認同。
之所以將1946年作為此一階段的結束,主要是在此之前,人們不斷在爭論究竟團體工作是教育工作或是社會工作?1946年後由於Coyle在全美社會工作會議將社會團體工作視為社會工作的一種工作方法,此觀點並促成美國團體工作者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Group Workers, AAGW)的成立,訂定了專業標準的共識,並將團體活動擴展在其他領域中實施,導致團體工作能持續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實務的普及:1947-1963
受到經濟不景氣及戰爭因素的影響,政府方案和服務的實施導致社會工作實務的擴展。另一方面國際事務方面,特別是與蘇聯的冷戰所帶來的對「內部共產主義威脅」的恐懼,以及對改革者是「顛覆破壞者」的譴責,造成對前一階段社會改革精神的阻礙。由於許多社會團體工作者與社會改革的精神有所關聯,所以此種情況的發展對團體實務者的努力有所影響。簡言之,在一九四O年代及一九五O年代十年間,如前述的原因,團體工作與社會變遷的連結消聲匿跡,團體工作的重心不再是實現社會變遷,而是將實務實施在其他領域,和努力於闡明及擴展團體工作實務理論,並出版了許多有影響力的書籍,例如:團體(The Group)目前仍由AAGW贊助出版,持續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
此外在此一時期,受到 Freudian 心理分析(psychoanalysis)及自我心理學 (ego Psychology)的影響 ;以及缺乏訓練有素的工作人員為二次大戰身心受創的退伍軍人提供服務;另也受到 Fritz Redl 與Gisela Konopka 二人將團體服務成為兒童輔導診所整體服務的一環,團體工作者開始在心理衛生機構實施團體的治療與矯治。運用內在洞察取向的治療團體,強調成員問題的診斷與處遇,較不依賴方案活動。這種發展取向的轉變引發一些爭議,有些認為此種現象意味著團體工作者是從承擔社會運動責任中撤退;另有一些工作者擔心團體工作所扮演的預防功能將會消失(Garvin, 1997)。
在一九五O年代及一九六O年代,在鄰里中心及社區機構運用團體方法,來推動社區發展與社會運動。在同時,將小團體視為一種社會現象的研究有增加趨勢。依據Hare (1976) 的看法,一九五O年代是研究團體的黃金時代。
(四)朝向綜融發展:1964-1979
一九六O年代後社會工作學院實務朝向綜融觀點發展,許多實務工作者包括團體工作者,統整社會工作實務運作方法為一種方法,導致團體工作的聲望下降,團體工作方法式微。一九七O年代對團體工作的興趣繼續衰微,專業學校提供團體工作進階的課程的教授並不多,工作者運用團體作為實務運作的方法也不普遍。
在一九六O年代和一九七O年代間,影響團體工作發展的兩大議題,一是對貧窮作戰(War on Poverty),一是公民權利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這兩項運動導致社會工作者從新的、更社會學的、透徹的、前瞻性的角度看問題,同時在解決問題上比較不會為傳統教義和原則所限制。
為了增加實務工作者了解團體潛存的益處,美國及加拿大的團體工作者,於一九七九年聚集在一起,召開促進團體工作發展(the Annual Advancement of Group)第一次專題研討會的年會(the First 。從那時候每年都召開團體工作的研討會,研討會的召開,使得美國及其他國家的團體工作者聚在一起,發表臨床上的發現、研究結果及開設工作坊分享在自己的社區運用團體工作的成效。 Symposium)
(五)團體工作的復活:1979~
在一九八O年代及一九九O年代,試圖復興社會工作中的團體工作持續且不斷地增加,社會團體工作促進協會(AASWG)擴展成許多地區性分部的國際性協會的集合。除了贊助每年的專題研討會外,AASWG有一人負責與社會工作教育協會保持連絡,以促進社會工作學院團體工作課程的規劃。AASWG也發展出團體工作教育的標準,並向社會工作教育協會教育政策委員會提出意見。
從一九八五年之後的每一年,社會工作者與教學者所組成的團體,在Sheldon Rose 及Charles Garvin 兩人的帶領下,召開有關團體工作相關議題的研討會。研討會的設計,主要是透過鼓勵參與者分享研究上的發現,改革方法學的取向,並集合有志於團體工作研究的同好,共同努力以促成團體工作的發展。
有關目前實務趨勢的發展, Papell & Rothman 在一篇文章中說明治療性團體對團體工作實務深遠的影響,並概要列舉出團體工作實務三個重要的傳統運用模式~社會目標模型、治療模型、交互模型,這三個模式迄今仍被廣泛地使用。現在流行的實務模型,依據其目的、實務情境、團體所面對的任務,各具有不同的焦點,但同樣地都有其理論上的依據。團體工作實務站在折衷的立場,因應教育、娛樂、心理衛生及社會服務等不同的需求,加以發展。近年來,有愈來愈多嘗試將不同的團體工作實務加以整合。筆者依前述五個階段,以表格1-1簡要陳述社會團體工作的歷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