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與其說《李鴻章回憶錄》是自抒己見,不如說它是在替李鴻章為自己辯護,當然,李鴻章本人也很樂於為改善他的國家和民族諫言。值得提醒讀者們注意的是,這份譯稿是首度公之於眾。
李鴻章絕非心細之人,當他北上天津時,大量手稿被留在了漢口,當他從直隸總督任上調離時,他又將二十四年來所寫的大量手稿留在了天津。直至李鴻章去世後,他那位元在兩廣地區做官的侄子才從漢口、廣州、上海、南京、蘇州、北京、天津等地將他的手稿收集在一起,並存放于李鴻章在廣州的故居裏。
大約是在兩年前即1911年左右,經大清國政府准許並征得李鴻章遺產託管者和繼承人的同意,我們才得以著手研究李鴻章的資料和筆記,並委託曾在李鴻章身邊做過秘書的羅伯斯上校將它翻譯出來,協助他完成此項工作的還有北京的李鴻章僕人王秀才和廣州的一個老員外。
雖然,李鴻章的日記洋洋灑灑一百六十多萬字,他的筆記也是浩如煙海,然而我們只摘選了部分內容譯成英文,同時這些日記也是首次與英美讀者見面。
讀者也許會注意到,我們在單獨的標題下設置了不同的主題。事實上,原稿中的主題紛繁蕪雜——在某個特定的歷史時期,僅僅一行字就概括了一群人。而此後當李鴻章在另一個地區擔任不同職務時,他會把這個主題重新提起,這時他會就此寫上三頁、五頁或者二十頁。再後來,他又會從一個全新的角度解讀同一個主題。
因此,將李鴻章的全部手稿結集出版顯然是不可能的,而最好的方式是對他的日記和其他手稿加以篩選,並冠以恰當的標題,同時將內容按時間先後順序排列。
還有一個需要說明的是,翻譯們在將李鴻章的優美文字轉換成英文的過程中幾乎未遇到太多困難,然而在確定日期這個問題上卻變得手足無措,因為在早年間,一直上溯到他在天津任直隸總督時,李鴻章採用的是一種奇特的週期和紀年法在手稿上做標記,就連參與這項工作的中國學者也困惑不解,他們一致同意刪掉很多日期,並一致認為,如果想把寫作的每個條目的確切日期弄清楚,即便交給研究中國歷史的資深專家,也需要一年的時間才可能完成。
1870年以後,儘管李鴻章大體上採用了現代的書寫方法,但是為某些條目和手稿標注日期時,他還是會走極端,比如他這樣寫道:「農曆五月十三日,光緒,可惡的一年。未時。」他會用這種方式記錄不太重要的想法,但是完全忘了標注時間和地點,而這些歷史資料可能會激起全世界的興趣。但凡出現類似情況時,我們都會把日期補上去,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把這件事與李鴻章一生的某個階段適當地聯繫在一起,而不是有意提高或降低《李鴻章回憶錄》的政治、歷史或文學價值。
或許有人會說,這本書的容量無法囊括李鴻章就不同主題下所寫的全部或大部分內容。但是,編著者如此選擇的目的,在於收錄那些他認為最有廣泛和持久意義的文字。
威廉•法蘭西斯•曼尼克思1912年12月1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