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專為有心投身公職生涯的考生所編寫,全書依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刑事訴訟法之體系循次編著。除分別就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與刑事訴訟法詳為論述,另特就民、刑事訴訟法之異同之處,為比較說明,俾利讀者能迅速瞭解民、刑事訴訟法之重點所在。最後附上近年書記官、法警之相關考題及擬答。
本書蒐納最新公布之法令,提綱挈領,朋列說明,內容淺顯,條理分明,試題擬答,清晰易懂。適於初學法律或應書記官考試之用外,對於訴訟程序有興趣之讀者,亦為不可或缺之參考書籍。
作者簡介:
●楊傳珍
現職: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東海大學兼任講師
世新大學兼任講師
律訓所講座、基層金融研究訓練中心講座
臺中縣市政府兒童保護諮詢委員、臺中家扶中心扶幼委員
臺北律師公會兒少委員會委員、全聯會裁判實務委員會委員
九二一震災孤幼兒少信託財產監察人
中華民國商務仲裁協會仲裁人
精誠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林勝木
現職:林勝木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司法官訓練所第十五期結業
經歷:地檢署檢察官
地方法院法官、庭長
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
●陳世雄
現職:最高法院法官
學歷:美國約翰馬歇爾法學院碩士
中興大學法律系學士
司法官訓練所第十七期結業
經歷:地方法院法官、庭長
高等法院法官
●吳光陸
現職:精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兼任專業技術人員(比照教授級)
學歷: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彰化、臺中、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臺南地方法院庭長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臺中分院法官
臺中律師公會第26屆第2任理事長
法律扶助基金會臺中分會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0屆第2任理事長
作者序
本書完成之日係民國72年,陸續修訂出版,至今民國106年已為七版,本書延續30年以後仍為讀者接受,除感謝讀者之厚愛外,亦感謝五南圖書出版公司之持續發行,修訂改版,使本書仍有生命。
法律之修正需符合時代之進步,故在民、刑事訴訟法修法以後,甚至家事事件之處理另有家事事件法,本書自需修正。本書之作者已由三人增為四人,除陳世雄目前擔任最高法院刑事庭之審判長外,林勝木法官已退休,在嘉義地區執行律師業務,楊傳珍律師自美國進修回來,在台北市執行律師業務,本人早已離開公職改任律師,除任職法官工作10年1個月外,自民國78年11月間執業律師迄今27年,目前仍在台中市執行律師業務。吾等四人年齡相當,自本書開始付印至今均從少年轉至白頭,但本書仍然存在,可說為不朽事業之一,感謝四人之合作,希望讀者能繼續從本書獲益。
吳光陸 律師
民國106年3月於台中市精誠法律事務所
本書完成之日係民國72年,陸續修訂出版,至今民國106年已為七版,本書延續30年以後仍為讀者接受,除感謝讀者之厚愛外,亦感謝五南圖書出版公司之持續發行,修訂改版,使本書仍有生命。
法律之修正需符合時代之進步,故在民、刑事訴訟法修法以後,甚至家事事件之處理另有家事事件法,本書自需修正。本書之作者已由三人增為四人,除陳世雄目前擔任最高法院刑事庭之審判長外,林勝木法官已退休,在嘉義地區執行律師業務,楊傳珍律師自美國進修回來,在台北市執行律師業務,本人早已離開公職改任律師,除任職法官工作10年1個月外,自民國78年...
目錄
第一部分 民事訴訟法
緒 論
第一編 總 則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
第四編 抗告程序
第五編 再審程序
第五編之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第六編 督促程序
第七編 保全程序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部分 家事事件法
緒 論
第一編 總 則
第二編 調解程序
第三編 家事訴訟程序
第四編 家事非訟程序
第五編 履行之確保及執行
第三部分 刑事訴訟法
緒 論
第一編 總 則
第二編 第一審
第三編 上 訴
第四編 抗 告
第五編 再 審
第六編 非常上訴
第七編 簡易程序
第七編之一 協商程序
第七編之二 沒收特別程序
第八編 執 行
第九編 附帶民事訴訟
第四部分 民刑事訴訟之比較
第一章 法 院
第二章 訴訟代理人、輔佐人、辯護人
第三章 訴訟程序
第四章 第一審程序
第五章 上訴審程序
第六章 抗告程序
第七章 再審及非常上訴
第五部分 近年書記官、法警試題與擬答
壹、三等書記官試題
貳、四等書記官試題
參、法警試題
第一部分 民事訴訟法
緒 論
第一編 總 則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
第四編 抗告程序
第五編 再審程序
第五編之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第六編 督促程序
第七編 保全程序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部分 家事事件法
緒 論
第一編 總 則
第二編 調解程序
第三編 家事訴訟程序
第四編 家事非訟程序
第五編 履行之確保及執行
第三部分 刑事訴訟法
緒 論
第一編 總 則
第二編 第一審
第三編 上 訴
第四編 抗 告
第五編 再 審
第六編 非常上訴
第七編 簡易程序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