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文學」的定義為何?其實這是一個非常難以界定的問題,但是本書作為一本文學史的著作,仍然必須試著從各個層面加以說明。
首先,文學的定義可以分為廣義與狹義兩個層面。以廣義的定義來說,文學泛指一切學問知識及文化內涵或泛指一切著述;狹義的文學則指訴諸感情與想像,以激發讀者興趣與感動的純文學作品。廣義的文學定義包含一切學術、學問,或泛指一切著作。狹義的文學定義則較為嚴苛,它包含3個部分:形式、內容與閱讀。狹義的文學定義,除了由文字組織而成的形式、作者思想與情感的內容之外,還必須有目的性,那就是表現出來,使人閱讀,使讀者理解、想像與感興趣。
除了文學的定義之外,本書的主題「日本文學」的定義又是如何,也必須進一步加以界定。關於日本文學的定義,歷來有許多不同的說法,包括根據使用的語言、發表的地區、文學的形式等標準而有不同的定義。因此,本書對於日本文學的定義是,以日語書寫同時包含上述狹義文學定義的作品,亦即除了由文字組織而成的形式、作者思想與情感的內容之外,還必須有目的性,那就是表現出來,使人閱讀,使讀者理解、想像與感興趣,而這些著述必須以日語書寫的作品。在這個定義之下,非日本人寫的日語作品,包括外國人以及日本殖民地的人民,以日語書寫同時符合狹義文學定義的作品,也是本書收錄範圍。相對的,日本人以非日本語描寫日本文化的文學作品,或者他是日本人但以日語以外的語言如英語、德語、中文書寫的作品,皆非本書日本文學定義下的作品。唯獨要特別說明的是,傳統日本直到中國的漢字傳入之後才開始有書寫系統,後來改編或假借一套漢字並賦予日語的發音而發展出萬葉假名,接著又出現片假名及平假名,這些假名被用來朗讀並表記日本的漢文及漢詩,這些漢文及漢詩以日語發音,也包含在本書日本文學的範疇內,而此後日本發展出的日語漢字及書寫系統所書寫的文學作品,則當然是日本文學作品。
上述文學及日本文學定義的說明,我們可以發現並不是所有文字的著述,皆可視為文學的著作,因此我們可能很輕易的判斷譬如《六法全書》、《中華民國憲法》或者一些政府部門的公文書並非文學。但是有一些文字的著述卻是模糊難以判別其性質,比如一些歷史書籍,以臺灣人較熟悉的《三國演義》而言,它是依據歷史所創作出來的文學作品,但是真正依據史實且被視為正史的《史記》,它也被視為一部重要的文學作品。因此,要判定文字的著述是否可歸類為文學,仍要實際從其文字所表達的內容來加以判定。這種情況同樣表現在日本文學史上,因此從目前日本文學史的研究來看,我們可以發現《十七條憲法》這樣的法律書籍,或者《古事記》、《日本書紀》此種歷史類的書籍,以及一些佛法的書籍,都被歸類為日本文學的範疇,這些都是經過許多專家學者所認定的,因此本書對於日本文學作品的選定,完全是以既有的研究基礎為依據。
雖然本書對於日本文學作品的選定,是依據既有的研究基礎,但對於日本文學史的發展,則提出了多重、二重結構發展的日本文學史觀。多重、二重結構的日本文學史觀,表現在以下幾個層面,這幾層面的討論也將作為本書的架構。
第一章 漢文與日語文學二重結構的形成。此一二重結構形成的年代包括了大和時代(250-710年),古墳時代(250-538年),飛鳥時代(538-710年)以及奈良時代(710-794年),此一二重結構代表的意義是原本沒有文字的日本,在接受來自中國的漢字之後,開始有了漢文文學,同時也發展出屬於日本本身的文字系統,進而出現日本最早的日語文學。
第二章 朝廷中的貴族文學與女性文學。此一二重結構出現在平安時代(794-1192年),其所代表的意義是延續前一時期的漢文與日語文學,隨著日本政治的演變而演化出貴族文學與女性文學。
第三章 貴族文學的演進與新興軍記物語文學的出現。日本文學的發展由於政治上經歷源平合戰之後,日本出現幕府體制進入鎌倉時代(1192-1333年)及南北朝時代(1336-1392年),此亦意謂著日本從貴族政治走向了武家政治,相對應文學的發展則是天皇朝廷方面的貴族文學持續演進,而武家社會則出現了新興的軍記物語文學。
第四章 佛教說話文學與神道戲曲文學的共生。日本社會到了室町時代(1336-1573年)及安土桃山時代(1573-1603年),原本隨著漢文傳到日本的佛教,以及日本社會本身神道教的宗教信仰,歷經時間的淬鍊之後,在文學上終於也發展出佛教說話文學與神道戲曲文學。
第五章 庶民與國學文學的分立。在進入江戶時代(1603-1867年)前後,原本地位低下的「町人」(居住於城市的「商人、職人」稱之為「町人」,此外還有「武士」、「農民」之分)在經濟上擁有實力並逐漸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町人文學」,「町人文學」的發達充分體現了不拘泥於傳統文化的「町人」們的創新精神。
此外,日本「國學」產生於漫長與外來文化對抗的歷史之中,其中最早的外來文化即中國文化。此一外來的中國文化產生漢文文學與佛教文學,因此此時日本出現了「國學」,強調日本民族單一性與優越性,也為日本國民提供了類似「終極關懷」的宗教性學說,從而也有了日本的國學文學。
第六章 近代多重結構融合的日本文學。日本文學史的發展在明治維新之後,形成一種多元性發展的多重結構融合現象。西元1868年的明治維新是日本近代文學開始的標誌,明治時代的文學(1868-1911年)大致可分為4大類型:1.過渡期的文學:分為戲劇文學、政治小說、翻譯文學3類,代表作家有福澤諭吉(《為學之道》)、坪內逍遙、二葉亭四迷等。2.寫實主義文學:隨著國家主義的高漲,古典文學再度受到重視,代表作家有尾崎紅葉、幸田露伴等。明治時期的日本受西歐文化及思想影響甚大,政府推動文明開化和言文一致運動,目前一般所認同的文學概念從此產生。3.浪漫主義文學:以敘情和藝術傾向為主,代表作家有森鷗外、北村透谷、樋口一葉等。4.自然主義文學:受到左拉(Emile Zola, 1840-1902年)和莫泊桑(Guy de Maupassant,1850-1893年)兩位法國自然主義小說家影響,自然主義興起,代表作家有島崎藤村、田山花袋等,而與此自然主義相抗衡的有著名作家夏目漱石。
至於大正文學是在日俄戰爭(1904-1905年)之後所確立。前期自然主義追求的目標是「真」,而最真者莫過於自己的實際生活,於是作品和實際生活混在一起,無法超越生活的視野。到了明治時代末期,反自然主義文學運動興起,成為大正文學的主流。大正時期的文學可分成3個派別:1.耽美派,2.白樺派,3.新思潮派及新早稻田派。大正時期(1912-1925年)近代文學進入尾聲,以芥川龍之介為代表的新思潮派作家等,成為了當時文學主流。芥川的小說以懷疑主義對「人性的自私」等社會現實進行考察,悲觀的結論意味著大正文學發展的終結。
昭和時期(1926-1988年)及其後日本現代文學開始形成並得以發展。二次大戰前昭和文學大致有2個面向,一是現代主義文學和無產階級文學,二是轉向文學和日本主義。二次大戰爆發後,政府對於言論的壓制愈來愈嚴厲,對於文字的審批也一直強化。許多作家都被禁止批判國家和社會,無法隨心使用語言,因此普遍採用「反語法」(日イロニー,= 英Irony),用隱蔽的方式表達自己的真實思想。保田與重郎、太宰治就是反語法的代表人物,谷崎潤一郎的戰時作品也可被看作使用了反語法。
本書基本上是寫到西元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為止。在此之後日本文學更趨向多元性的發展,本書無法將其納入討論的範圍,但在二次大戰結束前仍有一二重結構的存在值得一提,此即內地文學與外地文學的二重結構。
所謂的內地文學與外地文學的二重結構,是日本近代帝國主義發展下的結果,由於日本在甲午戰爭之後開始成為帝國主義國家的一員,因此也開始有了殖民地與一些傀儡政權,在這些地方由於日本刻意發展日文的情況下,形成日本本土之外的所謂「外地文學」,與其相對的是本國國內的「內地文學」。由於本書無法討論朝鮮及滿洲國等地的情況,因此將在第七章以餘論的方式討論日本外地文學在臺灣的發展。
第七章 餘論。討論的是內地文學與外地文學的二重結構。日治時期臺灣的文學作為日本的外地文學之一,是日本殖民母國在臺灣進行日語教育的結果。日治臺灣初期,日本殖民統治者並未禁止漢文在臺灣繼續使用,但也同時在臺灣進行日語教育,直到西元1930年代日語教育開始開花結果,出現日語世代的臺灣人以日文進行文學創作,加上在臺的日本人以異國情調的筆觸描寫與臺灣有關的文學,形成日本在臺灣的外地文學,此一外地文學的說法是由島田謹二所提出。然而外地文學的說法臺灣人黃得時卻不認同,他認為即使是以日文創作,但這些文學仍具有臺灣文化本土的主體性,不能劃歸為日本文學的一支,因此本書乃以「餘論」的方式提出,提供給讀者們去體會此一文化認同的差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