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供述部分,分為真實陳述與非真實陳述。儘管有罪的人比無罪的人更容易認罪,不過在犯罪偵查實務中,真實陳述的比例並不高,尤其是針對一些自願性自白。根據1987年美國學者A. Bedau和M. Radelet在史丹福大學期刊發表一項研究(摘自Fred E. Inbau, John E. Reid, Joseph P. Buckley, Brian C. Jayne (2013). Criminal Interrogation and Confessions.),對數百位犯罪者進行訪談,發現堅信自己是無罪的犯人,他們真實陳述的比例仍不高。但是,非真實陳述的部分比例很高,尤其在犯罪自白領域有最嚴重不實的自白,占45%,此最嚴重不實的自白,係出自警察強制手段所造成的;而自願性被警察誘發而為虛偽不實的陳述,占34%,例如利益交換等因素。
序
生命的價值何在,聖經有段經文這樣說道「你們務必要警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不要自以為站立得穩,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出自新約聖經歌林多前書第十章第十二節、第十六章第十三節)。是在勸勉願意持守真理的人,務必要謹守本分,直奔標竿,一次一次造就我們的意志與品格。
開始撰寫論文時,即面對許多挑戰與考驗,因為這過程必須堅持心志,向著標竿直奔。再回首這段學術思辨之旅的心境,曾有孤獨、茫然、挫折、灰心、沮喪,再回顧這段信心之旅的每一個環節,曾有甘甜、有苦澀、有苦難、有喜悅,再回想如果這段旅程盡皆一帆風順的話,那就說明還不夠努力。因而,經過如此的熬鍊,才能夠淬鍊出無比剛強的氣節,也能夠化成無比的祝福與平安,得以在學術真理的道路上有所長進與喜樂。
正因為不斷地追求真理的這股學術生命力量,激發出無數的思緒,促使文稿的脈絡更加流暢清晰。內心的喜悅與滿足又不斷催促我繼續寫著,這是我撰寫論文中最大的體悟與收穫,至於論文耗費多少時間、精神,對我而言,已經不再重要了。
在撰寫過程中,學習到傾聽各種的聲音,以及自己內心的聲音。讓我學習到積極地轉向,接受各方論點,也不斷地反思如何更加完美,也不斷地自我質疑。真理的亮光促使我不斷地更新,視野也不斷地擴張,也不再畫地自限,而這股動力持續進行著、催促著我努力去完成論文。
聖經有段經文這樣說道:「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出自新約聖經腓立比書第三章第十三節),紀念曾為追求真理而努力的人們。如此的信賴,讓我能夠期待自己在永恆的春天裡,再度吐露新芽。
通往學術的殿堂沒有捷徑。其中最困難的,就是在撰寫過程中,資料的蒐集再蒐集,整理、再整理;問題意識的思索、再思索;文稿與文字的檢視、再檢視;相關事理的探討、再探討;章節間反覆地連結、再連結;文章無關的部分修改、再修改,有時好不容易理出來的文思,突然又消失在眼前,百般的反覆激盪,再度尋回這樣的思緒。聖經有段經文這樣說道:「要詳細查驗每一件事,持守那美善的。」(出自新約聖經帖撒羅尼迦書第五章第二十一節),觀察與驗證是追求美好事物,必經的過程。
逐步的完成這本專書,是如此豐盛的恩典,使我相信這是來自上天的祝福。回首來時路,也讓我深切地學習感恩、讚美。因為這時才知道,我所努力追求的目的,不是在於完成這論文,真正的意義,是在這一路走來,有太多、太多師長、親友、友人的扶持、鼓勵,而他們都將成為我生命中的貴人與榜樣。而這些過往的事實,使我真誠的期待成為每個人願意努力追求學術真理的祝福。
陳宏毅
2017年9月於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