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化在華文地區是備受關注的議題,持續提升長期照護機構的照護品質和住民安全已成為實務界、學術界和政府的努力目標之一。有鑒於此,本書作者群結合實證理論與實務作法,解讀目前被世界衛生組織認定最嚴謹、最適合照護機構的JCI標準體系,並透過臺灣各類機構的實務作法,說明在機構住民的整體照護和服務過程中如何做便能達到JCI的標準要求。其主要目的不在於鼓吹參加JCI認證,而在於協助華文地區的讀者們理解一套以人為本、以住民為中心、實用的機構式照護標準,學習多專業之間的分工合作模式以及長照和醫療之間的連貫整合機制,進而用以設計專屬的、結構化的、精緻的與無縫的照護服務系統,提供住民優質的照護、診療和服務,促進其安全和生活品質。
作者簡介:
張勝立(主編)
現職
教育部審定助理教授
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儲備委員
數家醫管顧問公司的特約資深專家顧問
學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管理學博士(PhD)
美國University of Missouri-Columbia醫務管理碩士(MHA)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士(BPH)
經歷
臺灣醫療品質協會第8屆理事
林新醫院行政副院長
童綜合醫院行政中心副主任、國醫療發展中心主任
前署立醫院南區區域聯盟管理中心副執行長
澄清綜合醫院企劃室主任
彰化基督教醫院南郭總院企劃室課長級專員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管系、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靜宜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弘光科技大學醫管系、中臺科技大學醫管系、元培科技大學醫管系、亞洲大學醫管系兼任教師
黃惠璣(副主編)
現職
馬偕醫學院長期照護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永信基金會自立支援輔導委員兼講師
國際整合照護學會祕書長、監事
台灣咀嚼吞嚥醫學學會常務理事
學歷
澳洲昆士蘭長期照護系統(由社區到機構)實務實習
英國歐斯特大學護理科學博士
美國印地安那州衛斯理大學護理科學碩士
高雄醫學院護理系學士
經歷
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居家護理評鑑委員
老人服務中心、日照中心、關懷據點督考委員
社團法人台灣私立健順養護中心服務品質總監
臺灣私立雙連養護中心服務品質總監
馬偕醫學院護理系副教授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系所副教授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研究發展副教授兼組長
蕭玉霜(副主編)
現職
長瑞護理之家院長
台灣咀嚼吞嚥障礙醫學學會理事暨公共事務委員會主委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南開福祉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學歷
國立中央大學哲學所博士(長照倫理)
南華大學哲學碩士(護理倫理)
中國醫藥大學護理系學士
經歷
永康護理之家院長
傑瑞老人安養中心主任
秀傳醫療體系營運中心專員
大甲李綜合醫院護理部督導
財團法人仁愛綜合醫院護理督導
龍紀萱(副主編)
現職
國立金門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臺灣社會發展研究學會理事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理事
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永信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
財團法人老五老基金會董事
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審查委員會中區委員
《臺灣社會工作學刊》編輯委員
彰化縣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彰化縣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苗栗縣政府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交易防治委員會委員
南投縣政府長期照顧推動小組委員會委員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學歷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博士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碩士
經歷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老人服務事業管理系副教授
中國醫藥大學醫務管理學系暨碩士班助理教授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社工室副主任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社區醫學部社工督導
臺中市立老人醫療保健醫院社工組長
林桂連
現職
弘光科技大學講師
光大歐安樂齡醫養中心(中國河南省老年公寓)護理部主任
學歷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哲學與生命教育系碩士
中臺技術學院護理系學士
林口長庚護專護理科畢業
經歷
成功嶺替代役授課講師(長期照護議題)專任講師
德康養護中心主任(院長)
德康護理之家院長
臺中市長瑞護理之家督導(兼任)
杏林老人養護中心護理長
葳采老人養護中心護理長
弘光科技大學護理系內外科臨床指導教師
仁德醫專護理科內外科臨床指導教師
臺中護專護理科內外科臨床指導教師
傑安血液透析中心護理長
臺中仁愛綜合醫院血液透析室組長
林口長庚醫院特別護士中心特別護士
林口長庚醫院護理科加護病房護士
邱怡玟
現職
中山醫學大學護理系副教授
衛生福利部一般護理之家評鑑委員
縣市政府衛生局居家護理所、護理之家督導考核委員
學歷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護理研究所碩士
經歷
大同技術學院社會工作與服務管理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長期照護科督導兼居家護理、護理之家負責人
中國醫藥大學護理系兼任副教授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兼任副教授
縣市政府老人福利機構實地評鑑委員
陳瑩琪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附設護理之家護理長
國立護理健康大學護理系兼任講師
學歷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顧研究所碩士
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護理系學士
經歷
國立臺北護理學院附設醫院護理之家護理長
國立臺北護理學院附設醫院產房暨開刀房協助護理長
國立臺北護理學院附設醫院嬰兒室護理師
葉淑惠
現職
馬偕醫學院長期照護研究所所長、教授
衛生福利部一般護理之家評鑑委員
台灣咀嚼吞嚥障礙醫學學會理事
台灣護理學會進階護理師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衛生署專科護理師諮詢委員會委員
臺北市政府福利委員會委員
學歷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訪問學者一年
美國猶他大學護理碩士、老人學碩士證書及護理博士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學士
臺北護專護理及助產畢業
經歷
臺北榮總護理師
臺北護專護理助教、講師
波士頓專科護理師
輔仁大學副教授
國立國防醫學院副教授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所副教授
長庚科技大學副教授、教授
中臺科技大學教授
廖祈雲
現職
雲林基督教醫院加護病房專科護理師
學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中台技術專科學校護理科畢業
經歷
楊梅天成醫院胸腔科專科護理師
雲林慈愛醫院加護病房醫師助理
桃園敏盛醫院胸腔內科醫師助理
三軍總醫院胸腔內科臨床研究員
三軍總醫院胸腔科護理師
賴玫芸
現職
南投傑瑞老人安養中心護理長、感管師
學歷
長庚科技大學護理系學士
弘光科技大學護理科畢業
經歷
臺中市私立桃太郎養護中心護理長
臺中市部立豐原醫院加護病房護理師
南投縣南基醫院加護病房護理師
嘉義縣長庚紀念醫院內科病房護理師
嘉義縣長庚紀念醫院開刀房護理師
章節試閱
所謂JCI(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是在1988年由美國醫療照護機構評鑑聯合會(Joint Commission Accreditation of Health Care Organizations,簡稱JCAHO)所創建。JCI是JCAHO用於對美國以外的醫療照護機構進行認證的附屬機構。JCI標準是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目前最適合且最嚴謹的醫療照護機構之標準體系,代表了醫療照護機構服務和管理的最高水準。JCI標準體系的理念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可達到的標準,以住民/病人為中心,以安全為優先,建立配套的制度規範和作業流程,以持續地精進品質。
在國際上,JCI廣為人知的是關於醫院及教學醫院的標準體系,較鮮為人知的JCI非醫院的標準體系,其中與長期照護有關的有兩套標準體系,分別為:(1)機構式長期照護(long term care)標準體系、(2)居家護理(home care)標準體系。由於機構、居家護理機構、醫院三者的服務範圍和作業內容不同,所標準的具體要求也有些不同的地方;然而,無論在哪種醫療照護領域,JCI對於以住民/病人為中心、安全優先、品質改善的要求都是相同的。
關於JCI機構式長期照護的標準體系,目前仍是2012年版本,共分為兩篇12章,其一為以住民為中心的標準(Resident-Centered Standards),其二為機構管理的標準(Health care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Standards)。以住民為中心的標準包含6章:國際住民安全目標(International Patient Safety Goals, IPSG)、住民可及性和評估(Resident Access and Assessment, RAA)、住民權利和責任(Resident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RRR)、住民照護和照護連續性(Resident Care and Continuity of Care, RCC)、住民用藥管理(Resident Medication Management, RMM)、住民和家屬教育(Resident and Family Education, RFE)。機構管理的標準包含6章:品質改善和住民安全(Improvement in Quality and Resident Safety, IQS)、感染預防與管制(Infec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PC)、環境安全和管理(Management and Safety of the Environment, MSE)、工作人員資格和教育(Staff Qualification and Education, SQE)、治理和領導(Governance and Leadership, GAL)、溝通和訊息管理(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CIM)。兩篇12章共包含240條標準和923項衡量要素(measurement elements, ME),請參見下表統計:
一言以蔽之,JCI機構式長期照護的標準體系是要求機構確保「對」的人在「對」的時間以「對」的方法做「對」的事。此標準體系的佈局特點係以住民為中心,住民照護和管理制度要建立在這12章相互關聯的標準之上,確認機構在提供住民照護和服務的整體過程中,從收案、入住、轉介到轉診/遷出,是否確保住民及家屬的安全、權利及隱私,同時健全由機構內部和外部所組成的多專業照護團隊成員之間的溝通、協調、配合之機制,其目的是為了給予個別住民最適合和最安全的照護、診療和服務,促進其生活品質。儘管JCI標準為國際統一標準,但也考慮了機構當地的法令體制和文化習俗,所以其大部分的標準都只提供行動方針和架構,而將建立實務作法的任務留給了機構。因此,機構應基於12章標準體系的基礎,依據自身的設立宗旨、屬性、服務範圍、住民特性、專業標準以及當地的法令規定和文化習俗,建置屬於自己的、達到JCI標準的實務制度規範和作業流程。
本書針對與住民照護有關的標準進行解說和闡述實務應用,範圍包含國際病人安全目標(IPSG)、住民可及性和評估(RAA)、住民權利和責任(RRR)、住民照護和照護連續性(RCC)、住民用藥管理(RMM)、住民和家屬教育(RFE)、感染預防與管制(IPC)等完整章節,同時包含溝通和訊息管理(CIM)中關於住民紀錄書寫的標準(6條),總計有119條標準和479項衡量要素。簡述如下。
國際病人安全目標(IPSG)共有6大目標,包含(1)正確辨識住民、(2)改善有效溝通、(3)改善高警訊用藥安全性、(4)確保手術部位正確、術式正確、以及手術住民正確、(5)降低醫療照護相關感染風險、(6)降低住民因跌倒導致傷害的風險。其中關於手術的安全目標可能不適用於多數機構,因為機構的服務範圍可能不包含在機構內提供任何類型的外科手術。IPSG的標準是為了促使機構關注照護、診療和服務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的領域,並在些領域進行改善。有鑒於設計完善的系統對於提供安全、優質的長期照護服務而言是極為重要的,因此JCI針對這些領域的問題儘可能地提供機構基於實證或專家共識的系統性解決方法。
住民可及性和評估(RAA)主要論及兩個部分的關鍵作業流程。第一個部分是關於住民的可及性(resident access),JCI標準要求機構應依據設立宗旨、資源、服務範圍和收案流程,接受機構有能力滿足其照護和服務需求的入住申請者,其目標是為住民提供與其需求相匹配的照護和服務;當機構接受住民予以照護時,應提供給住民和家屬關於照護和服務、預期結果以及預估費用的訊息,並努力減少住民在獲得照護和服務時所可能面臨的身體、語言、文化和其他方面的障礙。第二部分是關於住民評估(resident assessment),其目的是為了判斷哪些照護、診療和服務能夠滿足住民最初和後續的需求和偏好;JCI標準要求機構,為了規劃適合個別住民的照護和服務計畫,照護團隊應協作,針對新住民的身體、心理、社會及經濟等方面進行初始評估,並依據初步篩檢結果決定是否安排深度的專業評估、或者針對有特殊狀況的住民(例如受虐者)提供特定的深度評估;為了確認住民對照護、診療和服務的反應,在照護、診療和服務的整體過程中,必須對住民的需求進行再評估,以判斷其適當性和有效性。
住民權利和責任(RRR)的JCI標準主要基於每一位住民都有其獨特性的前提下,提倡以住民為中心(以人為本)的長期照護模式。為了落實此模式,JCI標準要求機構應確認住民權利和責任的內容,並且教育和要求工作人員尊重住民的價值觀、信念、宗教信仰和文化習俗,以及支持住民的自由、尊嚴、獨立自主和選擇,讓住民及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知情同意和參與整體診療照護過程的決策,以周全和充滿尊重的照護、診療和服務來提升和確保住民的尊嚴和自我價值。
住民照護和照護連續性(RCC)的JCI標準要求優質的機構應建立有效溝通、緊密合作和完備制度,並確保照護、診療和服務得以被良好地規劃、協調和施行,以提供住民協調、整合和連續的長期照護服務。這有賴於機構和特約醫療照護機構所組成的多專業照護團隊成員之間的合作機制與作業流程設計,共同組成一個整合和連續的體系,並以此形成可支持照護連續性的基礎平台,使機構能確保:(1)有同樣健康狀況以及照護和服務需求的住民,有權接受機構內同樣品質的照護和服務;(2)基於住民評估,制定照護計畫以滿足每位住民獨特的需求、偏好和目標;(3)對每位住民提供他們規劃和決策的照護計畫;(4)監測住民對於的照護、診療和服務的反應;(5)基於住民的反應,於必要時修改照護計畫內容;(6)若發現內部資源無法滿足住民某些需求時,機構應為住民安排適當的照會、轉介或轉診(包含轉運服務)。
住民用藥管理(RMM)的JCI標準揭示因為藥品是住民治療疾病和緩和症狀的重要資源,照護團隊應分工合作,依據當地法令和專業標準,制定住民用藥的管理機制和作業辦法,指引藥品的選擇、採購、儲存、處方和抄錄、調劑、配送、備藥、給藥、監測和記錄等一系列的連貫作業流程,以利發揮藥品療效、避免汙染、過期、用藥錯誤、以及通報和處理不良反應。另外,機構應針對住民自帶藥品、樣品藥品、試驗藥品、化療藥品、放射性或其他危害藥品制定應對的管理規範和作業方法,以保護住民、家屬和工作人員免於潛在的傷害。
住民和家屬教育(RFE)的JCI標準要求照護團隊應在整體的照護過程中,協調、整合和分工教育住民及家屬/照顧者,使其具備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參與照護流程和決策。住民照護團隊的每位成員應清楚住民和家
屬/照顧者應接受哪些衛教、由何者負責、哪些已提供、哪些尚未提供,並避免各專業之間未經相互連結和整合,導致住民和家屬的困惑和反感,衛教功效因而下降。為了提升衛教的功效,照護團隊應先評估住民及家屬的衛教需求、學習意願和學習能力,以確認住民和家屬需要學習什麼和如何學習才能獲得最佳效果;並應根據每個個體的學習喜好、價值信念、宗教信仰、文化習俗、閱讀和語言技能,規劃衛教內容、方法和時機。
感染預防與管制(IPC)的JCI標準要求機構依據服務範圍、住民特性、地理位置、住民數量和工作人員數量,制定和執行機構感染預防和管制方案(計畫),辨識存在感染風險的人員、作業流程、設備、器材、供膳、環境和整建工程,建立有效的隔離程序和防護措施,以利降低或消除住民、家屬、工作人員(含志工)、入駐機構的合約廠商員工、實習學生、訪客和社區之間獲得和傳播感染的風險。為促進機構感染預防和管制方案(計畫)的效能,機構應設置專責職位和統合協調機制,明確機構領導者和工作人員在感染預防和管制的職責,進行教育訓練,並且進行持續的監測和改善。
溝通和訊息管理(CIM)中關於住民紀錄的JCI標準要求機構應提供每一位住民的紀錄都有一個有別他人的編碼,使用標準化的診斷代碼、處置代碼、符號、縮寫及定義,規範寫作使用的縮寫、符號及代碼,明定可縮寫和不可縮寫的術語,建立量和質的審查,使住民紀錄具備格式的一致性以及內容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易讀性和適法性,以成為多專業的照護團隊成員之間不可或缺的訊息溝通平台,提供診療照護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促進住民照護的連續性。
所謂JCI(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是在1988年由美國醫療照護機構評鑑聯合會(Joint Commission Accreditation of Health Care Organizations,簡稱JCAHO)所創建。JCI是JCAHO用於對美國以外的醫療照護機構進行認證的附屬機構。JCI標準是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目前最適合且最嚴謹的醫療照護機構之標準體系,代表了醫療照護機構服務和管理的最高水準。JCI標準體系的理念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可達到的標準,以住民/病人為中心,以安全為優先,建立配套的制度規範和作業流程,以持續地精進品質。
在國際上,JCI廣為人知的是關於醫院及教...
目錄
第壹篇︱JCI機構式長期照護標準體系簡介
第貳篇︱以住民為中心的標準與實務應用
第一章 國際病人安全目標(IPSG)
第二章 住民可及性與評估(RAA)
第三章 住民權利與責任(RRR)
第四章 住民照護與持續性照護(RCC)
第五章 住民藥品管理(RMM)
第六章 住民與家屬教育(RFE)
第七章 感染預防與管制(IPC)
第八章 住民紀錄寫作規範(CIM: Resident Record)
第壹篇︱JCI機構式長期照護標準體系簡介
第貳篇︱以住民為中心的標準與實務應用
第一章 國際病人安全目標(IPSG)
第二章 住民可及性與評估(RAA)
第三章 住民權利與責任(RRR)
第四章 住民照護與持續性照護(RCC)
第五章 住民藥品管理(RMM)
第六章 住民與家屬教育(RFE)
第七章 感染預防與管制(IPC)
第八章 住民紀錄寫作規範(CIM: Resident Rec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