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斯頓--前言
我第一次造訪紐澤西州的普林斯頓,是在一九八四年的夏天。我搭美國鐵道(AM. Track)的火車從華盛頓DC前往紐約的途中,在Princeton Junction車站下車,從那裡搭計程車到大學去。說起來一九八四年正是雷根對抗孟岱爾總統大選的那年。到處都聽得到布魯斯史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的『Born in the USA』,麥可傑克森(Michael Jackson)被火燙傷正戴著銀色手套那一年(話雖這麼說,卻感覺好像才三、四年前的事情似的,或許是上了年紀的關係吧?)。會到普林斯頓來,只因為普林斯頓大學是F. 史考特 費滋傑羅的母校,我很想用自己的眼睛親自看一看而已,原因非常單純。除此之外並沒有其他特別的事情。既然特別選了通過這裡的電車,而且以後可能也不會再來這一帶了,所以就過去看一下吧,這樣的感覺。先在校園逛一逛,再到圖書館他的特別室請管理員讓我看看他的親筆原稿,然後到街上散散步,並在沿著路邊一家名叫普林斯頓汽車旅館Princeton Motor Lodge的小旅館住了一夜,然後又再搭上美國鐵道的火車到紐約去。我還記得當時感覺這真是一個好和平的牧歌式地方啊。也因為正當暑假,寬闊的校園裡幾乎沒什麼人影,街上也像死掉了似的一片寂靜。早晨跑步時,還看到附近有好多兔子。松鼠也到處可以看到(下次再來的時候,這一帶的原野竟然變成一座龐大的購物中心)。 當時旅行時還有一件事情讓我記得很清楚,那就是從Princeton Junction火車站所搭的計程車。現在普斯斯頓車站前面好像有很多計程車在等候載客的樣子,當時卻碰巧一部車都沒有。從普林斯頓車站到大學的連結小列車,也不記得為了什麼原因當時正好停止運行。這所謂Princeton Junction的車站,就孤零零地建在什麼也沒有的原野正中央,周圍沒有一戶人家。在車站下車的乘客總共也只有四個人而已。一位看來大約二十五歲上下的女人,一位二十歲前後的年輕黑人,還有我和我太太。我們四個人只能坐在車站前面一直靜靜等候計程車開來,沒有別的辦法。 計程車怎麼等都一直不來。不過三十分鐘過後,正在漸漸擔心到底會不會來時,才看見一輛計程車開過來。我們總算鬆一口氣決定大家一起共乘這輛車。女人坐在司機旁的座位,剩下的三個人坐在後座。司機是個大個子的中年白人。這下子總算暫時放心了。然而車子發動後不久,坐在我旁邊的黑人忽然從旅行袋裡拿出一罐髮膠來,咖啦咖啦咖啦搖過一陣之後就往自己頭上開始噴起來。為什麼非要在計程車上噴髮膠不可呢?我也搞不清楚,不過同車的人可真受不了。而且還老是噴個不停。司機把車子咻一下開到路邊停下,走下車子,打開後座車門「喂,你給我下車!」這樣朝那個黑人怒吼。黑人口中嘀咕了一陣想要抗議的樣子,不過也許看在司機長得高頭大馬滿強壯的樣子吧,終於提起旅行袋拿著髮膠乖乖下了車。從表面雖然看不出來,不過也許多少嗑了一點藥吧。司機再度上車,若無其事地載著剩下的三個人到了街上。「以前沒有這種人會來這裡」司機過一會兒之後好像啐一口似地對我們說。「不過啊,因為這近郊也開始誘導商業社區來建設之後,很多這一類的傢伙就開始住進來了。再過幾年這一帶真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