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蒙.錢德勒獲MWA(美國推理作家協會)票選為「150年來最出色推理小說家」第一名。
首次登台:《漫長的告別》中文繁體正式授權版。超值獨家收錄::2007年村上春樹為自己新譯的日版《漫長的告別》所寫譯後記〈準經典小說《漫長的告別》〉。
這部作品1953年出版,問世至今45年,1973年勞伯.阿特曼曾擔任導演將其搬上大銀幕。
舊金山有家推理專門書店,老版是推理迷,他書店中央擺了張桌子,專門陳列最近的暢銷書或好書,不過有一疊書從來沒有下架過,那就是《漫長的告別》,那疊書的下面夾著一張手寫紙,上面寫著"Best book in the store."
明年是錢德勒逝世50周年,為了向大師再致敬,時報選擇《漫長的告別》做為重新推出錢德勒譯本的第一砲,一來是因為錢德勒書迷也是時報重量級作家村上春樹在去年推出了新譯本,二來《漫長的告別》是錢德勒最具野心也是最受文學界重視的一本作品,當然無論是哪一本錢德勒都值得編輯們的努力,因為光是因為他給了我們馬羅,就足以讓我們永遠記得他。
作者簡介:
瑞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出生於芝加哥,但因父母離異,隨母遷居倫敦,錢德勒的童年都在英國度過,大學念的是杜爾威奇(Dulwich)學院Dulwich,成年之後返回美國加州定居。
錢德勒開筆甚晚,45歲才正式發表第一篇小說〈勒索者不開槍〉,刊載於當時的廉價雜誌《黑面具》(Black Mask)上,然而,錢德勒和達許.漢密特所領軍的這批廉價小說,卻成功的推翻了英國古典推理對美國偵探小說的宰制,開啟了美國本土冷硬派私探小說的傳統,是為推理史上有名的「美國革命」。
錢德勒逝於1959年,畢生共完成七部長篇和為數廿部左右的短篇。其中以偵探馬羅為主角的系列更是他寫作的高峰。馬羅就像海明威筆下的硬漢,即便處境艱難也不肯拋開君子風度與誠實價值,每每讓讀者受到震撼。深愛馬羅系列作品的西部片名導比利.懷德就曾說:「錢錢勒的小說,每一頁都有閃電。」
錢德勒的電影劇本也是其重要的創作,雖然以通俗小說起家,錢德勒的作品卻深受文學名家艾略特、卡繆、錢鍾書、村上春樹等人的喜愛,在西方文壇更有「犯罪小說的桂冠詩人」之稱。
錢德勒以馬羅為主角的系列作有:《大眠》、《再見,吾愛》、《高窗》、《湖中女人女子》、《小妹妹》、《漫長的告別》、《重播》。
譯者簡介:
宋碧雲,台大外文系畢業,專職翻譯。
譯有《一百年的孤寂》、《蘇東坡傳》(遠景)、《浮華世界》(桂冠)、《天生嫩骨》(高寶)等書。
章節試閱
我再次見到他,是感恩節後的那個禮拜。好萊塢大道沿線的店鋪開始擺出價錢荒唐的聖誕節廢物,報紙天天疾呼:再不早點採購聖誕節禮物,後果不堪設想。其實,不管什麼事最後都是不堪設想;向來如此。
我就在距離自己辦公大樓約三條街的地方,看見一輛警車並排停著,車上那兩個體面的傢伙正盯著人行道一面展示櫥窗前晃動的東西,那東西正是泰瑞.藍諾士-或者說那是他的皮囊-當時他看上去實在不怎麼樣。
他倚著一家店鋪的門面,不靠的話根本站不穩。身上穿著髒襯衫,敞著領口,夾克外面看得見局部襯衫,亂塞亂穿。他已經四五天沒刮鬍子了,鼻子皺著。皮膚慘白,臉上長長的細疤幾乎看不出來,眼睛像雪堆裡兩個凹洞。巡邏警車上那兩個體面傢伙顯然正伺機逮捕他,我快步走過去,抓住他的胳臂。
我惡狠地說:「站直,往前走。」並由側面向他眨眨眼,「辦得到嗎?你是不是喝醉了?」
他茫茫然看了我一眼,露出他特有的半邊微笑,吸口氣說:「我剛才醉了。現在我猜只是有一點--空虛。」「好吧,動腳走路。你眼看要被抓進醉漢牢房了。」
他努力伸腳,讓我扶他穿過人行道的遊民群,來到護欄邊。那邊停著計程車,我拉開車門。
「他先的,」司機用大拇指比比前面的計程車。他轉過頭來,看見了泰瑞,「如果他肯去的話。」 「這是緊急狀況。我的朋友病了。」 司機說:「是啊。讓他到別的地方病去吧。」 「五塊錢,」我說:「讓我們看看那美麗的笑臉。」
「噢,好吧。」說著他把一本封面有火星人的雜誌塞到鏡子後面。我伸手進去把門打開,將泰瑞.藍諾士弄上車,警察巡邏車的陰影擋住了另一側的車窗。一位白髮警員下車走過來。我繞過計程車,迎上前去。
「等一下,麥克。現在是怎麼回事?這位破衣爛衫的傢伙真是你的熟朋友嗎?」
「很熟,熟到我曉得他需要朋友。他沒醉。」
警察說:「一定是為錢。」他伸出手來,我把執照放在他手上;他看一看就交回來,說:「喔-喔,私家偵探路上來撿客戶。」他的口氣變得很兇,「馬羅先生,執照上有你的資料。但是他呢?」「他名叫泰瑞.藍諾士,在影片公司工作。」
「不錯嘛。」他探頭到計程車內,仔細看後座一角的泰瑞,「我敢說他最近這一段時間沒有工作過。我敢說他最近這段時間沒在屋裡睡過覺。我甚至可以斷言他是無賴,我們該逮捕他。」
我說:「你們的逮捕基準不會那麼低吧。這裡可是好萊塢呢!」
他仍舊望著車上的泰瑞,「你的朋友叫什麼名字,老兄?」
泰瑞慢慢說:「菲力普.馬羅。他住在月桂峽谷育嘉街。」
警察把腦袋由窗口縮回來,轉身做了個手勢,「可能是你剛剛才告訴他。」
「可能,但是我沒有。」
他盯著我一兩秒鐘,「這回我信你。可是你得把他弄走,別在街上混。」他上了警車,車子揚塵而去。
我上了計程車,開了三條街多一點的距離來到停車場改搭我的車。我拿出五元鈔給司機。他僵僵看我一眼,搖搖頭。
「照錶算就行了,你若願意,給個一元整數也可以。我也落魄過。在藩市。沒有計程車肯載我。鐵石心腸的城。」「三藩市。」我脫口說。
他說:「我叫它藩市。去他的少數族群。謝了。」他接下一元鈔票,把車開走了。
我們開到一家得來速快餐店,裡面做的漢堡不像別家那樣連狗都不肯吃。我給泰瑞.藍諾士吃了兩個,喝了一瓶啤酒,就載他回家。他爬台階還是很吃力,但他咧著嘴笑,氣喘吁吁往上爬。一個鐘頭後,他剃過鬍子,洗過澡,看起來又像正常人了。我們坐下來喝了一杯很淡的調酒。「幸虧你記得我的名字。」我說。
他說:「我特意記的。我還查了你的資料。這點事還做不到嗎?」
「何不打個電話給我呢?我一直住在這邊。我還有個辦公室。」 「我沒道理打擾你。」
「因為你有必要打擾人。因為你的朋友不多。」
他說:「噢,我有朋友,某一類的。」他轉動茶几上的玻璃杯,「向人求援並不容易--況且這一切都得怪我自己。」他抬頭露出疲憊的笑容,「也許有一天我會戒酒。他們都這麼說,對吧?」 「要花三年左右的時間。」 「三年?」他顯得很震驚。
「通常要。那是一個不同的世界。你必須習慣比較蒼白的色彩、比較安靜的聲音。你必須給自己留點復發的空間。所有你以前熟識的人都會變得陌生。你甚至會不喜歡大部分老友,他們也不會太喜歡你。」
「那不算多大的改變,」他說,回頭看著鐘,「我有個價值兩百元的手提箱寄放在好萊塢公車站。若能保出來,我可以買個便宜貨,把現在寄放的那個當了,換一筆路費搭車到拉斯維加斯。我在那邊可以找到工作。」
我一句話也沒說,只是點頭,坐在那邊慢慢喝我的酒。
「你在想我早該有這個念頭。」他平靜的說。
「我在想背後一定有文章,但不關我的事。工作是有把握,還是只是有希望而已?」
「有把握。我的軍中好友在那邊開一家大型俱樂部,『泥龜俱樂部』。當然啦,有人覺得他是個地痞流氓,他們都是--另一方面卻都是大好人。」
「我可以籌出車錢和另外一點費用。但我希望能換到比較穩固的東西。最好打個電話跟他談談。」
「謝謝你,沒必要。藍帝.史塔不會讓我失望的。從來沒有過。那個手提箱可以抵當五十元。我有經驗。」
我說:「聽好。我會提供要你需要的錢。我不是什麼軟心腸的笨蛋。所以我給你多少你就收下,乖乖的。我要你別再煩我,因為我對你有一種感覺。」
「真的?」他低頭看玻璃,只小口小口啜飲,「我們才見過兩次面,兩次你都很夠意思。
什麼樣的感覺?」
「總覺得下一次你會遇到大麻煩,我救不了你。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但就是有。」
他用兩根指尖輕輕摸右半邊臉,「可能是這個。我猜疤痕害我看來有點兇相。不過這是光榮的傷疤--至少是光榮受傷的結果。」
「不是那個。疤痕我根本沒放在心上。我是私家偵探。你是一道我不必解的難題。但難題是存在的。就說是預感吧。說得客氣些,就叫個性的認知。女朋友在「舞者」門前離你而去,也許不只是因為你醉了。說不定她也有一種感覺。」
他淡淡一笑,「我跟她結過婚。她名叫雪維亞.藍諾士。我是為錢娶她的。」
我站起來蹙著眉頭看他,「我給你弄點炒蛋。你需要吃東西。」
「等一下,馬羅。你想不通我潦倒了,雪維亞既然很有錢,我為什麼不跟她要幾文。你可曾聽過自尊心這個東西?」「你笑死我了,藍諾士。」
「是嗎?我的自尊與眾不同,是此外一無所有的男人那種自尊。惹惱了你,真抱歉。」
我再次見到他,是感恩節後的那個禮拜。好萊塢大道沿線的店鋪開始擺出價錢荒唐的聖誕節廢物,報紙天天疾呼:再不早點採購聖誕節禮物,後果不堪設想。其實,不管什麼事最後都是不堪設想;向來如此。
我就在距離自己辦公大樓約三條街的地方,看見一輛警車並排停著,車上那兩個體面的傢伙正盯著人行道一面展示櫥窗前晃動的東西,那東西正是泰瑞.藍諾士-或者說那是他的皮囊-當時他看上去實在不怎麼樣。
他倚著一家店鋪的門面,不靠的話根本站不穩。身上穿著髒襯衫,敞著領口,夾克外面看得見局部襯衫,亂塞亂穿。他已經四五天沒刮鬍子了,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