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銷書《巴別塔之犬》作者最新力作
八年前一場家庭悲劇,兒子離家出走,杳無音訊;
作家母親在離別歲月裡,改寫過往著作所有結局;
兒子卻在此時因殺人罪嫌被捕。如何能得到寬恕?
書的結局可以重來,人生的結局,不應該有遺憾。
書中書的型式實驗媲美卡爾維諾《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
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榜,譽為作者歷年最深情且引人共鳴的傑作
暢銷書《巴別塔之犬》作者卡洛琳‧帕克斯特寫出了她至今最引人共鳴的作品--既是一樁緊張的謀殺疑雲,也是一個母親令人動容的反思,琢磨著一個母親如何能真正瞭解自己的孩子。
奧塔薇亞‧佛斯特本來是個暢銷作家,目前正處於事業上的寒冬。在這本強而有力的小說開頭前幾頁,她剛抵達紐約,要把她最新完成的草稿--一本開創性的新書--交給她的編輯。不過就在穿過時報廣場時,她看到跑馬燈跑過一條新聞標題,宣告她的搖滾明星兒子,米洛‧佛斯特,因涉嫌殺害女友被捕。
奧塔薇亞和米洛已經好幾年沒說話了,導致兩人疏遠的原因,是米洛小時候發生的一件悲劇。然而奧塔薇亞還是忍不住拋下一切,飛到舊金山,想要搞清楚狀況。
奧塔薇亞本來要交給編輯的書,集結了所有她寫過的小說重新改寫的最後篇章。她在其中改變了書中人物的結局,並將她藏在其中的私人經驗移除,尤其是關於多年前那恐怖的一天的部分。這些「最後篇章」以及改寫過的結局穿插在卡洛琳‧帕克斯特的《如果人生可以重來》之中,像一片片散落的拼圖,拼出了米洛和奧塔薇亞共有的難堪過往。
是她逼兒子殺人的嗎?米洛真的殺了人嗎?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隨著小說情節逐步開展,揭露出令人震驚的事實,奧塔薇亞必須思考,她自己的故事該如何結局。
作者簡介:
卡洛琳‧帕克斯特 (Carolyn Parkhurst) 擁有美利堅大學藝術創作碩士學位,著有暢銷書《巴別塔之犬》、《伊甸園的鸚鵡》,及《如果人生可以重來》。
卡洛琳‧帕克斯特具強烈感染力的角色描寫,以及細心鋪陳的寫作技術,一向受到普遍讚譽。她在《如果人生可以重來》這本書裡呈現了一個如俄羅斯娃娃般的故事,抽絲剝繭探討人會願意付出多少代價,去改寫自己的過去。一如《巴別塔之犬》這本初試啼聲的驚人之作,帕克斯特靈巧地探索人類心裡最幽暗的地帶,創造出一個情節精巧、後勁無窮的動人作品。
帕克斯特目前和丈夫及兩個孩子住在美國的華盛頓。
譯者簡介:
鄭淑芬
輔仁大學翻譯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肄業(修畢學分),主修國貿、英文、翻譯。具備教育部中英翻譯能力英譯中證書,目前專職翻譯。譯作有:《不抱怨的關係》、《真愛旅程》、《領導之道》(時報)、《忠誠檔案》、《忠誠吾愛》(八正)等三十餘本。
譯文賜教:ajanejane@gmail.com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小說家帕克斯特最有天賦的地方,在於她能抓住她筆下那些角色最內在的想法,並以精細的手藝刻畫出來。」--《西雅圖時報》
「卡洛琳.帕克斯特在《如果人生可以重來》一書中,以輕巧但堅定的手法,將四種不同的文學形式結合在一起:家庭劇、短篇故事、探討語言的哲學小品,以及,是的,偵探小說。她的編織是流暢的,是一個結合了傳統、現代,和後現代,充滿生命力的混合種。她提醒了我們,一個作家要有何等的意志力與想像力,才能在任何文體中將一個無名小卒變成舉足輕重的人物,不管是在書桌前,或是在人世間。」
--《紐約時報書評》
「《如果人生可以重來》是強烈又迷人的……〔它〕透過回憶與沉思的複雜交錯,成功探討了有罪與清白的微妙差異。」
--《西雅圖時報》
「暢銷書《巴別塔之犬》的作者又回來了,帶來一樁精彩到令人捨不得放下的謀殺疑案。」
--《紅書雜誌》
「一窺一名迷人女性的內心深處,這個女人的生命和小說緊緊交纏。」
--《娛樂週報》
「正當小說家奧塔薇亞.佛斯特努力尋求她兒子的諒解,而關於他女友命案的調查又揭露出驚人的資訊之時,敘述卻驟然轉移到奧塔薇亞的新書摘文,為他們的家庭故事增添複雜的情感層次。卡洛琳.帕克斯特(《巴別塔之犬》作者)以出色的技藝和靈巧的佈局,讓這些摘文不僅只是書中書的運用,更證明它們跟故事主線一樣充滿張力、引人入勝。」
──《書選單》
「卡洛琳.帕克斯特的聲音一下子就吸引住讀者──這是真正會說故事的人擁有的天賦。」
──《出版者週刊》
媒體推薦:「小說家帕克斯特最有天賦的地方,在於她能抓住她筆下那些角色最內在的想法,並以精細的手藝刻畫出來。」--《西雅圖時報》
「卡洛琳.帕克斯特在《如果人生可以重來》一書中,以輕巧但堅定的手法,將四種不同的文學形式結合在一起:家庭劇、短篇故事、探討語言的哲學小品,以及,是的,偵探小說。她的編織是流暢的,是一個結合了傳統、現代,和後現代,充滿生命力的混合種。她提醒了我們,一個作家要有何等的意志力與想像力,才能在任何文體中將一個無名小卒變成舉足輕重的人物,不管是在書桌前,或是在人世間。」
--《紐約時...
章節試閱
第一章
有些故事沒有人想聽。有些故事,一旦說出來之後,就不會輕易放你走。我說的不是那種乏味、沒有重點、惹人厭煩的故事,一如麵粉裡的小蟲、保險業務員糾纏不放的來電,或者尿液裡出現無法解釋的血絲。我說的是陳述一樁悲劇時,字裡行間傳達的情感是那麼悲痛,那麼強烈,彷彿用小小的鉤子鉤住了你的心,鉤得你渾然不覺。你希望有辦法把故事退回去;你開始怨恨把那些字句吐出來的氣息。述說這樣的故事成了我的專長。
最初並不是這樣的;我以前認為我的目標應該是寫出大家都想聽的故事,但我很快發現,那是痴人說夢。我發現有更好的辦法可以觸動你的心。「真希望我沒看這本書。」一個女人看完我上一本小說後,寫信給我。她似乎很迷惑,很留戀還沒看過這個故事之前的時光。但那不就是寫作的重點嗎?寫出在書本被讀者放回書架上後,還餘波蕩漾的故事?這就是我喜歡的樣子。你讀著我寫的故事,穿過迷霧般的叢林,等你從另一頭出去時,可能根本不知道身上帶了進來時沒有的東西。一個細微的念頭,黏在你的頭皮上,或者藏在皮膚縐摺下。某個看不見的地方。等你發現時,它已經開始蠶食你了;或許還只是在你的肉上挖了個小洞,也或者已經啃噬到了你的中樞神經系統。無論如何,那都只是一件小事,至於你的人生會因此更好或更糟,我不得而知。但確定的是,有些事情不一樣了。有些事情改變了。
這都是因為我。
…
飛機起飛了。在離地升空那神祕而懸宕的一刻,我唸了一段祈禱文——一如往常——幫助我們飛起來。在我還很理想主義的時期,我習慣加上一句祝福飛機上所有旅客的話,而這句話總會延伸,變成對所有當天離家旅人的祝福。我的善意沒有界線;或者,也許我認為藉由這個大方的祝福,會讓我加分,進而確保我自己的安全。但我很久以前就不再這麼做了。因為,想想看,這世界有哪一天是所有旅人都平安回到家裡、安安穩穩地睡在自己的床上?這個世界不是這樣運作的。最好還是顧好自己,讓別人去解決他們自己的問題吧。最好還是為自己的平安幸福禱告,祈願至少今天,你是幸運的一分子。
這是很短的航程:波士頓到紐約,飛行時間不到一個鐘頭。空服員一等到能夠走動,又不至於走得東倒西歪時,就立刻在我們頭上方飛快地發送餅乾,努力想趕在降落前完成旅客服務並清理完畢,讓我們回到成人的世界,一個我們可以自由拿點心吃的世界。
我慎重地在餐台上放了我最新完成的書,《無名專輯》,彷彿這是一場沒有人知道上演的戲,而那是戲中的道具。這是我的儀式:書上有我的名字,以漂亮的字體印在第一頁上,若鄰座乘客或某個空服員走過,剛好往我這裡看來,看到了我的名字——又假設,剛好那個名字對這個某人來說是有意義的——那他們就可以跟我開啟一段對話。到目前為止,這件事從來沒有發生過。
我今天還要奉行的另一個儀式,跟我到了紐約以後處理這份草稿的動作有關。這堆整整齊齊的白紙黑字,如此清爽、乾淨,光從外表看來,你不會知道它是這麼一個活生生的東西。它的重量讓人感到滿足——我承認,光是把它捧在手上,就讓我有一種孩童般的喜悅,彷彿在說:「你看我多厲害!」——但視覺效果就有點掃興了。看著它,你只會看到一疊厚厚的紙;看不出流動在字裡行間的熱血,看不出將這些紙張綁縛在一起的軟骨。也因此,每到要將新書交給編輯的時刻,我總是親自出面;我要確定沒有人忘了這個交換動作的人性意涵。不用電子郵件,不用快遞,不用信差;我要自己把書拿去出版社,我要面對面、親手把它交到編輯手上。自從完成第二本小說後我就這麼做,也無意現在停止。這個儀式會成就愉快的一天。會有人因為我而手忙腳亂;會有人帶我去吃飯。等我離開時,我絕不會回頭看,這樣我就不會看到揚起的眉毛、交換的眼色,還有隨手將我的草稿丟進某個地方,一個若是我省了這趟麻煩、郵差將稿件送來時會放的地方。我的癖好是種權利,只要所有人都保持禮貌,不在我面前嘲笑這種癖好,我們就相安無事。
這並不是說曾有人冷落了我。我想我今天是對這些想法比較敏感,因為我知道對於我今天要交的這本書,一直存有一些……疑問。這本書跟我過去寫的書都不一樣;事實上,我還要稍微吹捧自己一下,聲明這跟任何人所寫過的書都不一樣,雖然沒有一個活著的作家沒有想過這件事。《無名專輯》不是一本小說,雖然書裡的每一個字都是虛構的;你發現我正在拐彎抹角、製造懸疑了嗎?你能聽到興奮緩緩滲進我的聲音裡了嗎?因為我完成的這本書,絕對是創舉,所以我要確定它所造成的衝擊是清清楚楚的。我在這本書裡,重溫了過去二十年我所出版的七本小說,並改寫了它們的結局。《無名專輯》集結了我所有作品的最後一章,至少,是得以出版成書讓大眾購買的作品;因為我有本沒出版的小說,打從一九九二年起就收在地下室一個箱子裡,而我決定不改寫那個故事的結局。至於其他故事,我都一一扭絞、重塑,變成一個全新的故事。你能想像改寫一本書的結局之後,會發生什麼事嗎?一切都改變了。含意改變了,確定性有了疑問。寫出七種全新的最後一章,突然間你就有了七本不同的書。
這本書不會很厚,幾乎不到一百頁。說是書,其實更像是手冊,目的不在取代原本的結局,而是像書檔一樣,放在原來的結局旁邊。在我看來,這是一個舊地重遊的機會,看看在世界和我都有了新的變化之後,原來的故事現在是什麼樣子。
不過,也可能不是每個人都像我一樣能清楚看到這個主意的優點。我第一次跟經紀人和編輯提起這個計畫時,她們就不怎麼熱衷。「大家就喜歡妳那些書原本的樣子。」她們兩個以各自的拍馬屁方式,這樣告訴我:「讀者可能會氣妳拿他們鍾愛的小說來亂搞。」啊,她們是那麼擔心,那麼掛意我和我的眾多書迷們……幾乎讓我想重新考慮了。
但當然那全是說說而已。沒錯,人確實會以為自己擁有某些書,一旦作者完成了他的任務,就會希望他禮貌地退場;否則,他就像是令人尷尬的存在,提醒著大家,這些故事不是成長完全才問世的。我想要是莎士比亞突然冒出來,說:「我把《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故事寫錯了;他們並非悲慘地死去,而是活到結婚,牙齒都掉光,而且互相折磨」,那麻煩就大了。但我不是莎士比亞,而跟出版這本書有關的人也不怕讀者會在意到這種程度。他們只怕讀者一點也不在意。
…
我計畫早早到達——我並不特別喜歡紐約,但我尊敬它,這一頭不安的獸,我若來去一陣風,似乎太沒禮貌了。於是我從機場搭了計程車到第四十二街的圖書館;我喜歡在他們的二十世紀初攝影集和立體攝影卡片間隨意翻看。事實上,在我的第七本小說中有個關鍵場景,靈感就來自於我幾年前在這裡偶然看到的一張一九○二年的明信片。不過我不能太緬懷過去,因為在《無名專輯》的新結局中,把那一幕完全刪掉了。
我今天最喜歡的一張照片,也是那個年代的,標題是「早晨兜風,新澤西州大西洋城」,畫裡有幾對男女(還有一隻標準型貴賓犬)分別坐在古怪的三輪柳條車廂裡,被人推著在木板路上走。女人都戴著華麗的帽子;而那隻狗,毛被風吹得鼓了起來,似乎比人還要開心。我不認為我會把這張照片寫進書裡;我最近並沒有寫時代小說的計畫,而且一想到為這個畫面寫一段文字需要做的研究——他們搭的是輕型馬車?蘭道馬車?還是人力車?——就讓我覺得很累。但我還是花了一個鐘頭的時間,寫了一些互不關連的筆記,因為你永遠不知道靈感會從何而來,而一如我八年級的拉丁文老師常說的:「勞力能訓練心智。」
其實我有點不確定,從此刻開始,寫作將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什麼角色。寫作上一本書的過程,讓我看到這份工作一些讓人不安的事實。我一直都知道,寫作最美好的部分,發生在實際動筆之前。當故事只存在你的心中時,它有無窮的可能性;唯有當文字落在紙上,它就再也不可能完美了。你得有所取捨,設下限制。你得把整個宇宙都修掉,修到只剩一個不起眼的黑點。到最後,你完成的東西根本比不上丟掉的那些精彩。
最後的成品從來沒讓我喜悅多久。才過一年,我已經看到缺點,為排除在外的可能性感到悵然。但我總是認為,一旦書出版後,我對它的任務就結束了。完成了,該往前走了。但《無名專輯》在布幕後發著微光。你發現,沒有法律規定你不能改變心意,你永遠不必完工。若永遠沒有完工的一刻,那又為何開始?我離開圖書館時,也順手把剛剛做的筆記丟進垃圾桶。
「無名專輯」這個詞,是我兒子米洛想到的。當時他剛滿四歲,開始對音樂產生興趣,經常拿我們數量龐大但又有所極限的唱片,配合他的想像力玩各種遊戲。所謂《無名專輯》,顧名思義,其實裡面收納的都是不存在的歌。妳有沒有聽過披頭四唱的〈我一直在築鐵路〉?他會在客廳裡繞著大圓圈,一邊走一邊這樣問我。我會說,沒有,我不知道他們唱過這首歌。他們真的唱過。他的表情會很正經,但聲音因為創造新的事物而興奮,顯得很飽滿。在《無名專輯》裡。哦,對哦,我會說,我好喜歡那張專輯。然後我可以看到我的話在他的身體裡流動,我的配合讓他高興到幾乎震動,彷彿會因為喜悅而繃開來。
米洛現在二十七歲,是個樂團主唱,他們的歌當然都確有其事,只是不見得完全符合我的口味。我們已經幾乎四年沒有講過話了。我用他小時候說過的話來當書名,一部分是挪用——作者總是自戀地認為,我遇到的一切都是我的,我的,我的——一部分很明顯是想要嘗試和解。如果我夠坦率,我就會加上一個副標:看到了嗎,親愛的?你看媽咪記得什麼?
我走下階梯,經過獅子,走到第五大道上。這天是陰天,十一月初,天空一點顏色也沒有。空氣中有冷冽和燒焦的味道。人行道上滿滿都是人,我加入移動的人潮中。
米洛他們的樂團叫做「錯覺幻象」,還算滿受歡迎的,至於他們是會屹立不搖,或者只是一時風光,還有待時間證明。我總是無法確定,哪一次翻開一本雜誌不會看到他的臉出現在裡面。這並不表示我不想看到他——事實上,多半時候那正是我買那些雜誌的原因——但那畫面很刺眼,也總是讓我那天接下來的時間都感覺空虛、心煩意亂。儘管如此,我還是樂此不疲,因為這樣做能讓我多多少少得知他的近況。我知道他在舊金山買了一間房子,還有他正在跟一個臉尖得像小老鼠的女孩子交往。那個女孩子叫貝緹娜什麼的,我看過他們在一間他有持股的俱樂部裡跳舞,也看過他們走在沙灘上,丟棍子給狗去撿,而那幾隻狗的名字,我或許永遠也不會知道。
我左轉進入四十二街。跟編輯約定的時間快到了,我差不多該招輛計程車了,但我突然感覺很擔憂,想要在戴上公眾面具之前,再多給自己一點獨處的時間。在時報廣場鬧烘烘的場景中,我對任何人都沒有任何意義,而我手上拿的這本書稿,也不比一疊傳單重要。也許還更不重要,因為誰能說得準,在這樣的冷天裡,一袋的故事片段和電器商品的特價資訊,哪一樣比較有價值?
那場面很特別,逼視的顏色和燈光、混亂的資訊,只是人行匆匆,似乎少有人注意到。我試著兼容並蓄——霓虹燈、巨幅廣告、大樓外牆上快速移動的今日新聞。我輕輕幻想自己正在時光中旅行:若我是個來自十八世紀(或十七世紀、五世紀)的女子,突然發現自己置身在這個喧鬧的地方,面對一個陌生可怖又明亮繽紛的場景,我會有什麼反應?有那麼片刻,我讓自己全身充滿驚奇和恐懼,但維持不了多久。我看夠二十一世紀的眼睛已經累了,終究這一切沒有什麼是我沒見過的。
我有幾本小說的靈感就來自於這樣的遊戲。我的上一本書,反應奇慘的《我唯一的陽光》,就是我有一次抱著一個表妹的新生兒,就開始納悶他那顆柔軟、成微圓錐形的小腦袋裡,到底會想些什麼。若要我老實說,這其實是一種疏遠的方法:後退一步,冷眼旁觀我手中的嬰孩實實在在的存在,看著那比葡萄柚大不了多少的頭顱,還有緊緊包裹著的小巧身軀。
不過這仍然是個有趣的問題。這是最基本的人類之謎——還不懂語言,除了吞嚥和吸吮之外什麼都不會時,我們如何思考?——然而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把答案存在一團灰僕僕、有如果凍般的大腦溝紋中。這不是什麼原創的想法(其實還滿老套的),但那一天我似乎發現了某種新的東西。我的心裡想著「要是……,會怎樣?」,這就是一本書誕生的方式。要是我從新生兒的角度來寫一本小說,結果會怎樣?從她在子宮裡開始寫起,一直到六個月左右,在她不會坐得東倒西歪、會拿杯子或飛吻前結束。對於她出生其中的家庭,她會有什麼想法?讀者會瞭解什麼主人翁自己不能瞭解的事?
不多。評論家和消費者都這麼說。有篇書評例外,因為作者說了幾句好話,說我的書成功地捕捉了「生命的紋理」,不過反應十分冷淡。我相信大家一定會發現這本書的失敗,跟我決定寫《無名專輯》這本書之間有所關連,而《我唯一的陽光》確實也是我第一個考慮在出版後還加以改寫的書。但我並沒有那麼搖擺不定。要是每次作家看到幾篇不好的書評就想改寫,那圖書館就天下大亂了。
我招來一輛計程車,突然急著想開始這件事,讓這份草稿離開我的手,將它放生。我打開車門,上了車,跟司機說我要到哪個路口。司機開動車子時,我剛好轉頭往窗外看去,新聞跑馬燈印入眼簾。某個新聞標題的後半段攫住我的視線,但我不確定我到底有沒有看錯,然後車子就從大樓側邊轉過去了。
「等一下,」我說。我的聲音有點怪。「我得下車。」
司機發出厭惡的聲音,靠邊停車。雖然他才載了我三十呎的距離,我還是從包包裡拿出兩塊錢來,從塑膠玻璃隔板上的洞口遞過去。我有點意外地發現,我的手在顫抖。
我下了車,站在人行道上,看著新聞標題滑動。人群推擠著我;四面八方都有人碰到我。有個標題是關於某個職業棒球員的薪水,還有一則提到太平洋西北地區的森林大火。然後我等待的那則新聞又回來了,世界瞬間變成了一串明黃色的燈光:「錯覺幻象樂團主唱米洛‧佛斯特涉嫌殺害女友貝緹娜‧莫菲特被捕。」
接下來那個片刻,在我默然站在鬧烘烘的人群之中時,最讓我注意到的事,是我自己對這則新聞的反應。我沒有尖叫、昏倒或跪倒在地;我沒有突然大哭、靠在牆壁支撐身體,擔心自己快要吐了。我感覺全然、徹底的空白。我專心想要釐清自己應該怎麼做。若我把這個橋段寫進書裡,不知道我筆下的角色該如何反應?但這不是小說;若我的感官可信的話,顯然這是真實的人生。
有那麼一瞬間,我考慮要招另一輛計程車,繼續原來的行程。但我當然沒那麼做。我從包包裡找出手機,打電話給編輯,跟她說出了一點事,我沒辦法去赴午餐之約。我沒有說是什麼事,也聽不出來她是不是已經知道了。至於書稿,我跟她說我會寄給她。
然後我就自由了,也迷惘了。我勉強自己繼續走路,雖然我不知道自己正往哪裡走去。很快我就會感受到這件事的衝擊,到時候我不希望自己是站在熙攘喧鬧的街角。我算了算我會需要的東西:獨處;一個電視新聞頻道;能上網,讓我進一步瞭解來龍去脈。一個柔軟的地方,讓我在終於崩潰時能夠躺下去。
我看到前面有家旅館,讓我有了前進的力氣。不要在市中心發作;再撐一下就好。只要走到旅館櫃臺前,搭上電梯,踏上毫無特色的走廊,刷一下卡片,聽到門「答」一聲開啟。只要能撐到那個時候就好。
這是真的;這不是小說。人生是什麼?人生根本沒有紋理。去吧,感覺你周遭的空間。現在就做。懂了嗎?除了空氣,什麼都沒有。
第一章
有些故事沒有人想聽。有些故事,一旦說出來之後,就不會輕易放你走。我說的不是那種乏味、沒有重點、惹人厭煩的故事,一如麵粉裡的小蟲、保險業務員糾纏不放的來電,或者尿液裡出現無法解釋的血絲。我說的是陳述一樁悲劇時,字裡行間傳達的情感是那麼悲痛,那麼強烈,彷彿用小小的鉤子鉤住了你的心,鉤得你渾然不覺。你希望有辦法把故事退回去;你開始怨恨把那些字句吐出來的氣息。述說這樣的故事成了我的專長。
最初並不是這樣的;我以前認為我的目標應該是寫出大家都想聽的故事,但我很快發現,那是痴人說夢。我發現有更好的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