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一種生活好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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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有自己最喜歡的那種時尚風格,也會有自己最喜歡的那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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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微博收到一個女孩給我的私信,大體是說自己在關注我之前生活中有很多的煩惱與不如意困擾她,但自從看了我的文章之後,無形中給了她一些啟示,開始慢慢的改變她,使她從一個茫然的人轉為向更堅定自主的女性前進。
她不是第一個寫這樣一封私信給我的女孩,每每看到諸如此類的內容都會讓我的心情很好。為什麼很好?不是因為自己的影響力,而是感覺到自己想傳遞的聲音被人聽見了。要知道像我們這種話癆部落客,等待粉絲留言給你就像期待樂透開獎一樣。沒有對話,沒有你來我往,就是死海一片了無生趣。
不過我還是很納悶的,什麼時候我竟變成懂得生活、獨立自主的女性標竿?既不像其他人一樣把自己的生活攤在臉書或微博上連載,也不總是嘮叨生活的瑣碎。何以大家還是把我歸類並標籤了?當然,這是一個高於自身認定標準的標籤,受寵若驚。
生日那天跟好友Bianca一道吃了生日下午茶。聊了幾個沮喪的話題之後聊到一攤爛泥。所謂「爛泥」在我們話題裡的意思就是──把自己生活中的一切過得亂七八糟的那種人,而我跟她都各自有認識的爛泥朋友。爛泥從工作到情感到個人衛生都追求三個字,那就是:做自己。但那個自己真的不怎麼樣,於是就變成一攤爛泥,把身邊的人都攪和進去。
朋友說,人生有時候需要爛泥一番。我不置可否。我是拒絕做一攤爛泥的,而我對於「做自己」這三個字的解釋則是:
1.負責任。
2.不傷害他人或自殘。
3.承受得起失敗。
4.不把做自己放嘴邊,逢人遇事就說。
對於母親而言,某些程度上我算是任性的孩子。沒有按照她的想法畢業後就去銀行工作,結婚生子過穩定的日子。我像大多數南部的年輕人一樣嚮往台北的繁華,結束學生時代之後就迫不及待的北上尋找夢想。這是個再普通不過的故事,但給我的啟示卻是:我終於有了選擇生活的權利。
所以,當你擁有絕對的自主權可以選擇過什麼樣的日子卻過的一塌糊塗時,那就是你的問題了。
有一陣子,流行辭掉工作去世界旅行。有一陣子,流行放棄高薪去賣雞排。女生嚮往有一家有自己品味的服飾店,文青希望開一家低調卻能顯得智商很高的咖啡館。男人都想創業,中年都不想失業。旅行回來的人終究要面對花光積蓄又要再度投入就業市場的現實;賣雞排的白領菁英才發現原來沒開店就沒錢賺,雞排還不是隨便炸就好吃。女生發現自己的品味不被大眾接受,庫存一堆。文青發現開咖啡館可能是這輩子做過智商最低的一件事。創業的男人做什麼倒什麼,根本走不到融資的階段。中年啊,最幸運的失業是還有遣散費可領而不是叫你把假放一放。
選擇什麼樣的生活好好過跟你自身的能力也許成正比,比如說:經濟。但其實除卻那些超級有錢的人之外,我們誰也沒有比誰富有。於是,成事就在於心態了。好朋友在臉書上有感而發,而她正巧就是我心中某些懂得把日子過好的那類人。她在WeChat朋友圈狀態上看見自已的母親發了一張出差返家前東京夜景的照片,於是寫下:
「突然發現這就是我的嚮往:
有無須擔心的家人,有需要你的場域。
有能力給自己買酒,能享受片刻自由。
有期待你出差回家的人,有還能行走的身體。
有仰仗你付出的事業,有可以選擇的能力。
當然狀態會改變,但此刻真的很棒,不是嗎?」
我不是一個多麼獨立自主有想法懂得生活的人,我只是選擇了一種自己喜歡的生活模式,好好的過罷了。
【凱特謎之音】
難過的往往不是生活本身,而是你不了解自己。難看的往往也不是衣服本身,而是只要再瘦三公斤。
|精緻是一種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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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有義務必須透過連你自己都毫不在意的邋遢外表去發現你優秀的內在。如果你真的優秀,就不會棄表面於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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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某人做過一個夢,這個夢任我說給誰聽之後都會先拍手大笑然後表示贊同。夢境是這樣的:半夜,家中起了大火,他一把拉起熟睡的我說:
「快!我們快逃啊,失火啦。」同時準備往門口跑。
「唉呀,等一下,我還沒化妝呢。」我說。
「都快被燒死了還化什麼妝啊?」某人發飆。
「嗯……那換個衣服總可以吧?」
不知道平常的舉動到底造成了某人多大的壓力,好讓他在夢裡把我夢成這副德性?反正,聽到這個夢的早上我雖然覺得過度誇張,卻無法反駁,心裡好氣又好笑。後來我辯稱這透露的是一個人對自我的基本管理意識,起碼連逃難時都要有自己的style(抓住某人的肩搖晃,是不是?是不是?)
聽過一句話是這麼說的:「20歲時的好看是優勢;30歲之後的那叫做本事」。一個人的自我約束力從十幾年如一日的飲食控制、規律作息與運動習慣可以窺見,這樣的自律上升至心智就變成一種強大的可能。而強大非一朝一夕能培養出來,在此之前必須付出無可計算的努力才行。有了始終如一的自我約束力之後,從內而外影響的就是與個人所有相關事物的呈現。
爺爺是第一個讓我意識到這個道理的人。從小,只要他離開床,就從未見他衣衫不整、邋邋遢遢。他連洗個臉都是講究的,從水的溫度到毛巾、到刮鬍子用來沾肥皂泡沫的刷子都有他自己要求該有的樣式與程式。洗完臉後換上襯衫與西裝褲子,梳個油亮且一絲不苟的髮型,才會坐上沙發泡茶看報紙。他早上四點起床運動,晚上九點準時上床睡覺。當我開始懂得觀察爺爺的時候,他都已經70歲了。他的食量非常固定,對於喜歡吃的東西也不過量攝取。身材從年輕到老一直維持著。反觀奶奶小他14歲,卻看著比他還滄桑。
爺爺並非出身于富裕的家庭,但受到的教育與社會經歷卻逐漸培養他成為一名士紳。除了穿著的準確度之外,重點在於認可並掌握自己的生活,在能控制的經濟範圍內達到對生活品質的講究與追求。後來交往的朋友裡,凡是能與我越走越近的都是這類的人。他們穿衣有腔調,生活內容有腔調,活得認真而精緻。這種素養無關乎金錢與地位,反而比較像是一種選擇。
跟我一起工作過的人幾乎沒有見過我素顏出現在攝影棚或者任何工作地點。即使是一早六點班機的機場大廳,我依舊是完妝且穿戴整齊的出現。這代表必須早起兩個鐘頭先打理自己,我甚至會先喝過咖啡、吃過早餐、上過廁所。看起來精神奕奕並在狀態內,是我對自己專業的基本要求,因為無法控制環境與其他人為的變數,只能反過來先要求自己隨時都準備好。犧牲兩個鐘頭的睡眠時間可以換來整日的專注而非慌亂,我覺得非常值得。但就我所知,很多人是辦不到的。難度在於持續與堅持。某人的夢境代表的也許是我平常給人的感覺:愛漂亮,超級愛漂亮。出場必須閃光,轉身也要華麗。為此,我寧可爭取逃命的最後一秒鐘做我認為自己該做的事。
精緻是一種本事,也意味著必須付出等同的代價,而且是一輩子的堅持。選擇過什麼樣的生活?做什麼樣的人?到底有多難?直至目前為止我還無法在真正意義上滿意自己的生活,有多難我知道,而我願意繼續努力下去。
【凱特謎之音】
好多人跟我說他們熱愛時尚好想從事時尚工作。但如果你連自己都懶得「全方位」去打理,那所謂的熱愛可能連喜歡都談不上。
|妳為誰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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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段關係裡,堅持自己的時尚品味才能堅持得住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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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開了間服飾店,她告訴我,只要是情侶來店裡挑選衣服,80%以上男方點頭表示好看的那件最後都會買單。
「因為是男人付的錢嘛?」我問。
「才不是呢,是女生自己買的。卻選擇男人看著喜歡的。」她說。
我笑了。
從古至今,「女為悅己者容」的真理並沒有隨著女權高漲而被打破。許多喊著做自己的女人一旦陷入愛情,連品味都開始投其所好。這類人通常被我稱呼為「變形蟲女友」,從文藝青年到重金搖滾,從騎單車到重型機車,她們用整個戀期的生命做角色扮演。倒不是我特別在乎這些形而外的東西,只是為對方改變穿著喜好這件事確實很值得討論。對某些人來說被稱作原則的,在其他人心中可能連底限都沒有。就好比父母插手干涉婚姻越多,子女幸福的比例越低一樣,在愛情裡你放棄的自己越多,承受的痛苦也愈高。
男人看女人的眼光與女人看女人的眼光永遠不會落在同一個點上。要男人幫妳決定穿什麼衣服,如同要妳幫他選擇看哪部A片一樣。我甚至有些不明白女人為何樂於為男人變換品味?
「因為老公(男朋友)喜歡我這樣穿」,妳一定聽過身邊的女人說過這個理由。
如果外表與品味是優先讓我們被對方吸引或吸引對方進而成為男女朋友的條件,那麼根本也就不存在日後改變品味、試圖迎合對方的道理。穿對方喜歡的衣服做某種裝扮,可以是種情趣,卻不該是女人穿衣唯一的標準。相反的,對男人也是。當我們保留對方擁有對自己穿衣的選擇權時,更多時候是一種尊重與認同。而這種尊重與認同恰恰也顯示出雙方在愛情裡給予的空間與信任。
Leandra Medine是紐約著名的時尚作家、部落客。Blog名稱叫做「The Man Repeller」,意思是男人排斥、討厭的(時尚)。她說時尚之所以有趣是建立在那些被男人討厭,而女人卻喜歡的不得了的事物上。「男人們看不懂,也無從欣賞的有可能往往都是當下最流行的趨勢」──她的Blog以這個論調為中心思想,而她本人沒有主流認定的美貌,卻以好品味征服時尚圈。Instagram迄今累積超過百萬的粉絲。穿著被男人認為很醜,卻被女人視為時髦的衣服,這就是流行吧?管男人懂不懂?那都不是重點。真正的時尚災難是那些男女一致認為糟糕的。
Anna Wintour曾經說:「(全紐約)我們都是為了Bill而打扮」。Bill Cunningham 是紐約最著名的街拍攝影師,為了被他拍進鏡頭裡,紐約的女人都願意好好打扮才出門。而以又青姊的說法則是:「這個城市有一雙眼睛,正在尋找我。」所以踩著高跟鞋下樓倒垃圾,為那不容出錯的四目交接的時刻。女人有時為那一點虛榮而穿衣,想證明自己,想表現自己,同時還要假裝不著痕跡。這一點傲嬌比起為男人改變品味或者迎合趣向都來得可愛一些不是嗎?
【凱特謎之音】
一個人的終極品味不是她(他)穿戴什麼樣的服飾,而是她(他)身邊站了一個怎麼樣的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