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的所有研究,都應該從一個基本問題開始:亨利八世到底有多帥?
這個私房笑話只有我覺得好笑。你所讀的傳記,描述亨利八世和他的妻子,作者都從類似的一句話開始:「研究亨利八世與其妻時,必要探討宗教對十六世紀英格蘭人民之影響。」或「研究安妮‧博林的生平,必須提出世紀以來令學者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湯瑪斯‧摩爾(Thomas More)對亨利離婚過程的影響?」大哉問!我不知道!這兩個問題我都沒有答案,我只知道希拉蕊•曼特爾(Hilary Mantel)得獎的小說。如果在問答比賽被問,我會說:「沒人能篤定回答。」
我倒是可以回答自己的問題,答案是:超級、超級帥。
沒看過電視影集《都鐸王朝》(The Tudors)的人,都不曉得亨利八世真是個美男子。他們以為他有雙下巴、為痛風所苦、戴著皮草帽,這是從一幅畫以及文藝復興展覽得到的印象。這個印象大錯特錯。
一五一四年威尼斯大使賽巴斯蒂‧朱斯提尼安(Sebastian Giustinian)描述亨利:「上天精雕細琢創造了他。他比基督宗教世界任何君王還要英俊,比法國國王英俊太多了;容貌清秀,身材比例絕佳。」
朱斯提尼安是在說謊嗎?誰知道?但我們姑且相信他不是,因為都鐸時期的人都同意,亨利是他們見過最英俊的男子。摩爾表示:「千名皇室成員中,國王站起來就是最高的,而他的力量恰如他高大的體格。他的雙眼炯炯有神,相貌英俊。」他身高一百八十八公分,在現代也是很高,而且鬍子是金色的。
如果你在乎大腦的話,他在歐洲的王子當中學術成就很高。伊拉斯謨斯(Erasmus)曾說他很聰明,「心智靈敏遠及星辰,他經手的每項工作,完美甚至不足形容。」他會說法語、拉丁語和西班牙語,還是個活躍的音樂家:他擁有五支風笛、六支豎笛、十支長號、七十八支長笛(似乎太多了)。據說(雖然可能不是)他創作民謠〈綠袖子〉(Greensleeves)、〈唉,夫人〉(Helas Madame)。他也是優秀的獵人,喜愛策馬追逐野鹿和野豬,根據朱斯提尼安所言:「他不耗盡八匹、十匹馬是不會停止的。」他還是技術高超的網球球員,也擅長馬上比武。他是優秀的神學家,寫下〈保衛七種聖禮〉(Declaration of the Seven Sacraments)反駁馬丁路德,因此被稱為「信仰的捍衛者」,而且他每天聆聽三到五次彌撒。他削弱貴族勢力,扶持英格蘭憲政制度。他在位期間,英格蘭的海軍從五艘艦隊成長到六十艘,因此被稱為「英格蘭海軍之父」。
以上聽起來可能太正經,但和他鬼混也充滿樂趣。
老實說,如果有個瘋子在街上拿槍指著你的頭,逼你回答「亨利八世擅長什麼?」你什麼都可以回答,可以說他是傑出的植物學家。也許有些歷史資料提到我們沒發現的才華,但他真的什麼都擅長。
現在回到亨利有多吸引人,因為他最擅長的事情就是帥。(如果你活在十六世紀,你不擔心瘟疫的時候,就是在迷戀亨利。)朱斯提尼安又說:「國王陛下是我雙眼見過最英俊的君王:高人一等,小腿白皙,他的長相俊俏清秀,赤褐色的頭髮梳理成法式短直的模樣,圓潤的臉蛋之漂亮,甚至可以是個美麗女人。」
你知道誰不被認為是漂亮女人嗎?亨利的第一任妻子,阿拉貢的凱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為了政治理由,亨利在一五○九年娶了哥哥的遺孀。當時他十八歲,她二十三歲。如此的年齡差距似乎正常;然而,在《威尼斯檔案櫃英國相關國家文件》(Calendar of State Papers Relating to English Affairs in the Archive of Venice)中,法國國王評點亨利「有個老態龍鍾的妻子,他自己卻年輕英俊。」
誰知道那個評論怎麼來的,因為那時的女人畫像看來都一樣:有小巧的嘴巴,沒有睫毛,髮線很高。(髮線高不是因為掉髮,而是女人總把頭髮和睫毛往後拉。十六世紀的美容美髮是另一個故事,可以寫成一本絕妙的書。)為了適當呈現這個故事的人物形象,你可以試著想像他們是《都鐸王朝》的演員,但那不是好方法,因為《都鐸王朝》裡老態龍鍾的人,都有專業髮型與彩妝團隊待命。所以最好的方式是,把亨利八世故事裡的人想像成你認識的人。把凱瑟琳想成某個不起眼、你也不大喜歡的人,那就是阿拉貢的凱瑟琳的模樣。
重要的是,凱瑟琳無法幫亨利生兒子,此事對延續都鐸王朝很重要。早在一五一四年就有傳聞凱瑟琳不孕,亨利想和她離婚。
所以他們最後分手也不是太驚人的事,要延續王朝的人都會和生不出兒子的女人離婚。拿破崙瘋狂愛著約瑟芬,他們的戀情被人們當成世上最偉大的愛情,但他們還是離婚了。之後拿破崙娶了一名年輕女子,幫他生了兒子。既然亨利不是深深的愛著凱瑟琳,他們沒有飛快離婚才是驚人。一五二五年亨利遇見安妮‧博林,距離凱瑟琳上次懷孕已經七年了。這段時間,亨利當然不是專一凱瑟琳,何況她已經四十歲了,安妮的姊姊瑪麗還是亨利眾多情婦之一,他的心思可能已經認真考慮離婚。
安妮相當了得。她比亨利小十歲,二十歲的時候,標緻迷人的名聲已經傳開。她在法國宮廷接受教育。當時就和今日一樣,大家都認為她超性感的。里耶(Riez)的主教蘭賽洛‧卡列斯(Lancelot de Carles)寫道:「從她的禮貌舉止看來,你絕不會把她當成英格蘭女人,而是土生土長的法國仕女。」
她舞藝高超,會彈魯特琴,也許這一點勾起亨利的音樂天分。(我不知道亨利有多少魯特琴,但我猜七把。)從你讀到的所有資料來看,她非常、非常風趣。如果你對風趣的理解包括跟放屁有關的笑話,那其實她非常機智。我們會說她言談機鋒,但最吸引人的是另一個事實:安妮‧博林不像當時大多數單身女人,她毫無意願成為亨利的情婦。亨利提議讓她當唯一的情婦時,是他還沒離開妻子時最嚴肅的承諾,安妮回答:「我不能當您的妻子,不僅因為我不值得,也因為您已經有了皇后。我不願成為您的情婦。」
在十六世紀當情婦,並不等同於今日「破壞家庭的賤女人」。宮廷愛情的理想方式是,男人選一個情婦──宮廷裡他最崇拜的女人。他可以為她作詩,獻上禮物,而她可能會給他一條手帕或髮帶,比武的時候戴著。聽起來真的很可愛,但我們猜想亨利對那種純情的玩意兒並不感興趣。沒有人認為那就是當情婦的要件(也許阿基坦的埃莉諾是例外),但那樣溫文有禮的系統就是為了婚外情設立。安妮是聰明的女人,知道亨利要的不是一條髮帶。
安妮禮貌地拒絕亨利進一步追求,因為她真的不感興趣。有些學者表示,安妮其實是亨利性騷擾的受害者,她對他真的沒意思。如果她最初的拒絕是在暗示亨利,想擁有她就只能娶她、讓她當皇后,那麼她真是選對時間發出最後通牒。
你會好奇,亨利怎麼贏得安妮‧博林的芳心?以下是亨利八世於一五三三年給安妮的信:
親愛的,這封信應該能傳達妳離去之後我的寂寞,我覺得妳離去後時間變得更長,兩週比從前更長了。我想是妳的溫柔和我的狂熱使然,否則我想不到其他原因。有一陣子,我感到哀傷,但現在我要奔向妳,我的傷痛半數消除了。我的書很重要,今天我花四個鐘頭書寫,現在我寫封短信給你,因為我頭疼,希望自己(特別在夜晚)在親愛的妳懷裡,親親我美麗的鴨子。上帝創造寫信的這隻手,希望成為你的。
這封信有兩個重點:首先,鴨子是十六世紀「乳房」的俚語,費了我超長時間才解出來。我花了兩鐘頭Google「十六世紀女人當作寵物的鳥?鴨子,是嗎?當時的人親鴨子嗎?那是物品嗎?」但這個俚語超棒,我一天到晚使用。第二,那個時代的書信超難懂。古羅馬人的信直接明瞭,很容易讀。標點符號似乎在黑暗時代被野蠻人占為己有了,十七世紀之前都沒成功回到英格蘭。(莎士比亞於一六○二年在靠近德國的一個洞穴發現逗號和分號,功勞偉大。)
我猜安妮比我還要喜歡這些信,因為一段時間後,她和亨利確實成為戀人。但是和凱瑟琳離婚很難,因為亨利有「信仰的捍衛者」頭銜。信仰指的是天主教,而天主教不接受離婚。但他終究宣告和凱瑟琳的婚姻無效,主張她之前已經嫁給他的哥哥,並引用一段《聖經》經文,意思是:如果一個男人娶了他兄弟的妻子,這對夫妻就無法生育。
如果你是那個時代的天主教徒,特別是湯瑪斯‧摩爾,亨利和凱瑟琳離婚對你而言是這個故事最糟糕的分手。其他人可以繼續瞧瞧接下來發生什麼事。儘管教宗強烈反對,安妮和亨利於一五三三年一月二十五日結婚了,當年九月,她生下伊莉莎白。真是好消息!表示安妮有生育能力,她可以懷上孩子!而且這個嬰兒長大後成為伊莉莎白女王,英格蘭歷史上最偉大的王室之一。
但這個嬰兒是女孩,所以每個人都很悲慘。
這對夫妻希望生更多小孩,卻事與願違,安妮流產三次。
這可能是亨利的錯。有些學者猜測他可能患有梅毒,導致妻子流產。但是當時流產往往歸咎於女性,而且可能被視為女巫。
和凱瑟琳離婚後,政治與宗教的反彈接踵而來,亨利不想接著又離婚。然而,安妮和凱瑟琳的個性非常不同。凱瑟琳的座右銘是「謙卑忠誠」,安妮卻是「我要快樂」,而且她不會忍耐不快樂。凱瑟琳對於亨利和其他女人交往一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安妮則是發火。尤其在一五三六年,亨利打算再婚的謠言滿天飛,這次的對象是珍‧西摩(Jane Seymour)。這件事情特別惱人。
你也許會想:太好了,我希望安妮生氣!女人拒絕忍受丈夫惡劣的對待,勇敢站出來,就決定拿下整個國家吧!這絕對行得通,但安妮是否像阿基坦的埃莉諾,決定這麼做呢?阿基坦的埃莉諾擁有的權力和政治影響力是安妮的七百萬倍,何況還有五個兒子。而且亨利二世為人比亨利八世好多了,亨利八世對這種叛亂不會善罷干休。安妮沒有發起政變。
亨利愈來愈想和安妮離婚,指控她對他施以巫術,並與他人通姦。安妮與人私通是有可能的,有些人相信她和詩人湯瑪斯‧懷亞特(Thomas Wyatt)有曖昧關係,在懷亞特的詩〈凡是渴望追捕的人〉(Whoso List to Hunt),安妮被比喻為野鹿,拋棄她原來的主人,現在屬於凱撒:
凡是渴望追捕的人,我知道哪兒有野鹿
但是我,唉!我無法持續追逐
徒勞地追逐令我疼痛入骨
我是遠遠落後的獵人
但我疲憊的心無法
離開那隻鹿;但她飛奔而去
我昏厥。我放棄
我是在網子裡捕捉風
凡是渴望打獵的人,我不懷疑
如我一般,他是白費力氣
鑽石之中雕刻明白的文字
寫在那裡,圍繞她的脖子
「請勿觸碰,我屬於凱撒
狂野不可捕捉,惟看似溫馴」
根據這首詩,我不相信他們是戀人。詩人查理‧布考斯基(Charles Bukowski)認為,詩是酒醉的瘋言瘋語和想像!亨利和安妮結婚後,懷亞特寫了一封信給亨利,我才相信他們是戀人:
陛下,可靠的人士告知我,您意欲娶安妮‧博林女士為妻。我懇求您廣納建言,女士對陛下,謂為高攀。我認為女士之談吐(生活)經常鬆散放蕩。不僅據多方聽聞,亦因我個人與女士肉體歡愉之經驗。
在這封信中,懷亞特講清楚說明白,他和安妮上過床。然而,這並不代表她嫁給亨利的時候出軌。
她的女巫嫌疑不屬實,至少不是亨利八世所謂巫術、遊民、惡魔、妓女那種。以上這些都跟囚禁安妮無關,她被控告主謀多項犯罪,包括毒殺凱瑟琳、祈禱國王死掉。她被判有罪,但在法庭上她冷靜優雅,即使宣告判處死刑之時。
安妮處理分手比歷史上任何一個人都要優秀,而且可謂後無來者。她以完美的冷靜姿態回應判決。蘭賽洛‧卡列斯描述安妮往前一步,對法官說:「國王既仁慈又正直,予我極度的尊重,我並非總是向國王表達虧欠他的謙卑;我承認,我經常保留在腦海中,對他升起嫉妒之意……然而,我若曾有不利於他之情事,神會知道。」
亨利同意她的請求,斬首行刑時用劍而不用斧頭。人們總把這一點當作騎士的作為。記得母親帶我到倫敦塔,告訴我亨利認為安妮‧博林太美了,不能以斧頭斬首。我當時這麼想:哇!他一定還愛著她,即使她是女巫。
我現在不這麼想了。不管什麼方式,斬首就是很糟。
答應以劍斬首安妮之後,亨利立刻宣布伊莉莎白,也就是他們的女兒,是野種。全盤考量之下,我認為安妮八成寧願不要利劍斬首,也不要他們的女兒被宣布為私生。如果她非常憤怒,(她當然有權利憤怒,因為亨利是第二糟的),但從沒表現出來。處決當天早上,她還開了玩笑。倫敦塔的總管和她見面,並寫下:
今天早上她請我過去,她蒙主恩召的時刻,我可能會在旁。我以為會聽到她向我表示她的清白。然而,她請我過去,見到我時說:「金斯頓先生,聽說我正午之前不會死,我感到遺憾,因為我以為此刻已經了結痛苦死去了。」我告訴她不會痛苦……而她說:「我聽說行刑者技術好,而且我的脖子很小。」
處決前她起身告訴所有人,亨利是非常好的人。她的遺言是:
良善的基督子民,我來此受死,根據法律,我被判死,因此我不再辯白。我受到控告並判處以死,我在此不控訴任何人,也不再說明,但我祈求上帝庇佑國王,願他長久在座,為民執政,因為不會再有更敦厚仁慈的王子,他是一位優秀、仁慈的君王。若有任何人不同我的立意,我願他受到端正的審判。在此我將離開人世與諸位,而我誠心請求諸位為我祈禱。喔,主請憐憫我,我將靈魂託付上帝。
我的天哪,想想我們今天都是怎麼面對前男(女)友。因為他們背著我們偷吃一次,我們就不斷說他們有多邪惡、卑鄙、病態、自戀。而安妮‧博林在斷頭臺上,卻訴說前男友的好話,這需要多少超人類的冷靜。
我不是說,冷靜是每個人都要努力的目標。找朋友發洩對前男(女)友失望的情緒可能有益健康,特別是你覺得他們真的很可惡的時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化解方式,但我還是會說,安妮‧博林是我個人分手的榜樣。坦白說,處理分手,我真的相當笨拙。甚至當關係已經完全變壞,而且兩人明顯不合的時候,某個程度我還是希望認為因他們有人格缺陷,所以我無法愛他們,或他們無法愛我。你的前男(女)友,其實有可能並不是真的自戀、病態或情緒障礙,也不是由於你為了讓自己接受分手的事實而提出的指控。那些都是我們安慰自己的說詞,因為生氣比悲傷來得痛快。
對於剛把你甩掉的人,你也許無法說出讚美他們的話,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坦白說,如果十六世紀任何女人有能耐說出既幽默又機鋒的玩笑來評論前男友,一定就是安妮‧博林。認為她是思想前衛、聰明、活潑的女人,這番看似誠懇的演說反而更加驚人。很明顯,我們大多數人很難做到像安妮一樣,分手後馬上能對前男友如此客氣,而且前男友沒有控告我們是女巫又加以處死。(我說女巫不是真的,是想誤導你。其實我是女巫。)
我忍不住要提及魯德亞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的話:「如果大家都失了分寸,你的腦袋卻很清醒……那你是真正的好人。」但這段話用來描述一個被砍頭的人實在奇怪。儘管如此,安妮在處決之前還笑說,某些君王可能會被稱為「偉大」或「可怕」,而她會被稱為「無頭」。她太棒了,絕對是超群絕倫。我希望我們現在能和她喝杯威士忌,因為她會是我們的好朋友。(她應該有喝威士忌,對吧?或你覺得她會點水果調酒,然後嘲笑調酒有多愚蠢?)
人們會記得她,而不是亨利的第五任妻子凱薩琳‧霍華德(Catherine Howard)──第二個被砍頭的。這不意外,也許是因為凱薩琳錯在分手後像我們大多數人一樣。
安妮被砍頭後,亨利確實娶了珍‧西摩。她死於難產,生下病弱的兒子愛德華六世(Edward VI)。接著亨利娶了克里維斯的安妮(Anne of Cleves),這段婚姻後來宣布無效。亨利所有的妻子中,克里維斯的安妮是下場最好的。亨利並未與她圓房,反而授予她國王妹妹的頭銜,並擁有再婚的自由。
一五四○年,他遇見年輕的凱薩琳‧霍華德。她是安妮‧博林的表妹,她把自己的外表打扮得和安妮相似,穿著也是法式風格。然而,她的座右銘是「君願即我願」,似乎比已故的表姊溫順多了。
坦白說,我無法想像她為什麼會模仿安妮‧博林,因為亨利不是很懷念那個妻子。安妮被斬首的當天,他和珍訂婚了。也許是亨利喜歡法式洋裝,年輕女人都適合這種款式。
凱薩琳和安妮不同的是,她並沒有以拒絕性愛當成手段。她的繼母是諾福克公爵的遺孀(Dowager Duchess of Norfolk),素以收留年幼貴族聞名,但教育放任鬆散。凱薩琳十三歲的時候,就和音樂老師亨利‧曼諾克斯(Henry Mannox)發生性關係。他聲稱凱薩琳:「我對她足夠瞭解……她愛我而我也愛她,她說我應該擁有她的初夜,雖然她會疼痛,但之後我會善待她。」
他到底是否真的取得她的童貞仍受爭議。不久之後,她非常可能被弗蘭西斯‧迪勒姆(Francis Dereham)強暴。一五四一年她寫道:「弗蘭西斯‧迪勒姆不斷勸說我同意他不軌的意圖,首先穿著外衣和褲子到床上,到床上後他裸體躺在我身邊,說我像他的妻子,說了上百次,他是否經常這樣我不知道。」之後,迪勒姆便宣稱凱薩琳是他的妻子,以當時的標準,表示他們已經定下婚約,意思就是,雖然訂婚的細節待議,但她不能嫁給別人,就像是已有男朋友。但在這個案例,是一個強暴你而你又不想跟他約會的人。
不過這裡的重點是,當時凱薩琳還是少女,已經體驗床第之事了。這令人難過,原因有兩個:第一,她十四歲就被強暴;第二,到頭來她被斬首了。
你看吧,亨利還相信凱薩琳是處女。英格蘭王后應該是處女,以確保任何兒子都是亨利的。安妮幾乎確定是處女,雖然亨利婚前對這件事多少起疑,但他選擇相信湯瑪斯‧懷亞特說謊。也許他覺得既然安妮拒絕他這麼久,她一定也拒絕其他追求者。相反的,凱薩琳沒拒絕他,而且床上功夫絕佳。亨利似乎把她絕佳的性愛技巧歸功於……她愛他?他們相愛?所以她懂得怎麼進行魚水之歡?
我想你可以找一個絕對沒被碰過的伴侶,或找一個深諳床第之事的伴侶,但不可能是同一個人。讓你選。(我百分之一百會選深諳床第之事的伴侶,但我不是十六世紀的英格蘭國王。)
無論如何,這樁婚姻一開始很順利。法國大使夏爾‧德‧馬拉利亞克(Charles de Marillac)寫道:「國王深深愛上她,對她不能再好了,對她的憐愛多過其他人。」他送她禮物毫不手軟,必定有上百件珠寶。
對於一個比她老很多、很多……又重達一百三十六公斤,而且溺愛她的男人,凱薩琳的回應就和青少年一樣。
她找了一個更年輕的男朋友。抱歉!真的抱歉,年紀大的男性讀者。
不是說年輕的女人和年長男人不存在愛琴情,也無法快樂,只是凱薩琳跟一個年齡相近的男人睡在一起,並不令人訝異。
(摘自故事四:如果你重蹈覆轍──亨利八世與安妮‧博林、凱薩琳‧霍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