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求知意志(節錄)
求知的愉悅
先前我似乎都在強調知識的幻想造成的負面情緒,尤其是攻擊性與焦慮。但知識也會讓人在寫作學術性與泛學術性的東西時相當愉悅,因為我們不僅能讓別人產生或繼續產生各種焦慮,更能超越過去那些陷入焦慮的自己,得到復仇和勝利的快感。在各方面都有錢有勢的白人男性,總因為自己的罪惡或不勞而獲的特權而焦慮。這種隱隱的焦慮而非徹底的不幸令他們擔心自己變得無知,所以總需要證明自己對未來無所不知。但重要的是我們得知道,知識未必只會讓我們變得陰鬱或者殺氣騰騰。知識對情緒的影響,似乎對於愉悅與生存也不可或缺。
舉例來說,知識同時需要穩定與改變。我們甚至可以說,知識就是在這兩者之間搭起的橋樑。知識不僅能讓我確定,眼前的世界即使在我沒有經驗或感知的時候也會繼續存在,也讓我能適應這個世界。這不只是某種抽象原理,畢竟世界的穩定與改變都與我們的情緒密切相關。勞倫斯.傅利曼(Lawrence Friedman)因此主張我們投注的情緒是知識的核心。它認為情緒不僅會讓我們認為世界中的某些事物特別重要因而特別感興趣;同時更構成了自我與世界之間的基礎關係,讓我們得以獲得知識、發展心理。這些情緒讓我們既能保護現狀,又能大膽冒險。知識讓我們知道世界不會突然改變;我們也正是因為信任知識,才能去檢驗、推測、探索——傅利曼認為「與環境之間的情感連結,可能讓嬰兒了解環境是有限的,這讓他能夠承受環境,並吸收新的刺激」。正如傅利曼簡述皮亞傑(Jean Piaget)遊戲行為研究時所言,知識是在適應與吸收的過程中發展出來的:
把模式發展成邏輯思維,是心智被外在刺激打亂之後,重新恢復平衡的方法。生物的存在目標,就是讓自己保持平衡。事實上,生物必須接受環境的影響,同時限制隨之而來的變化,藉此保留自己的組織與特性,才能順利適應環境。
傅利曼認為母親的形象,對於孩子適應世界以及接納世界時的情緒互動非常重要:
母親提供的認知風格,讓孩子能夠一方面接受大量刺激,另一方面保持自身完整。母親會尊重並滿足孩子的需要,所以母親的認知風格對孩子很安全。用知識論的方式來說:孩子熟悉自己的需要與動力,而母親也在專心照顧的過程中熟悉孩子的需要與動力。母親讓孩子能夠用媽媽的眼睛去「認識」、理解、吸收、容忍各種不同的陌生經驗。
我們甚至可以說,意識本身就是某種由胡蘿蔔與鞭子組合而成的享樂主義產物。所有生物都想要趨樂避苦,因此要打造出一台專門做這件事的機器並不困難。意識的運作方式之一,就是將這種本能系統內化,這樣就能用決策思維來補足單純的行動與反應模式的不足,讓這套系統變得更強。最重要的是,這樣就能深入思考某段指定時間發生的事,就能夠記憶過去、預測未來,比較過去與未來的狀況。
主體性的重要元件之一,是能夠把注意力集中在特定對象上的能力,也就是所謂選擇性的注意力(selective attention)。布魯諾.范.史溫德倫(Bruno van Swinderen)甚至認為,主體性就等於選擇性的注意力,而且似乎證明了果蠅的主體性就是如此。即使沒有意識,生物可能也有選擇性的注意力。事實上雅各.馮.魏克斯庫爾(Jakob von Uexküll)的研究似乎就表示,生物可以只單純增減自己對於環境的選擇性注意力。然而,選擇性注意力也可以調節或強化一個物種的本能傾向。它可以讓生物充分利用本能,也能讓生物引導、校正自己的注意力,逐漸進入最佳狀態。
我們的關注會引導知覺與注意力。我們會注意那些重要的事情、可能帶來快樂或痛苦的事情。這種選擇性注意力,以及強化本能的意識,有時會製造出某種有趣的翻轉。意識讓我們盡可能獲得最多愉悅,但集中注意力的能力有時會變成另一套獎勵系統。我們在看到自己所關心的事物後,就有可能去關心自己看到的事物。一開始,選擇性注意力讓我們獲得更多愉悅,然後我們就會特別去關注自己的選擇性注意力,結果獲得比前者更多的愉悅。「知道某件事」的樂趣就這樣變成了「明白自己有辦法知道那件事」的樂趣。
人類這種發展程度較高的物種,遲早會把這種樂趣當成最主要的樂趣。它可以稱為享樂遞迴(hedonic recursion),會讓生物愈來愈重視自我意識的品質,也會讓他們的意識愈來愈重視這個世界的品質。它有時候還會讓生物的生活目的,變成在意識中獲得更多愉悅,甚至以此謀生,或者用法律隔絕所有干擾,專心實現自己的各種願望。對於人類這種能夠關心自我的生物來說,未經反思的生活可能會變得不值得活。刻意檢視自己的意識所能帶來的樂趣,甚至可能讓某些感覺和行為變得比那些客觀上益於健康或存活的事情更重要。如果意識是在效益主義式的快樂原則中誕生的,它就可以將這個原則化為己用,打造出一種更為自動自發的思考與求知動力,確保自己能得到許多讓人愉悅的知識。思考一開始只是讓生命延續下去的工具,但隨後就開始找到反客為主、駕馭生命的方法。求知的欲望,甚至可以壓過最強大也最重要的獎勵系統:性快感。如果性欲與好奇心的纏結愈來愈緊密,性交的欲望就會被「求知」的欲望取代,然後就會導致「懷孕」(conceive,也是「設想」的意思)。這種取代在宗教文獻中特別明顯,例如十四世紀的威克里夫(Wycliffite)就把〈創世記〉第四章第一節的希伯來文「Adam vero cognovit﹝希伯來語的עַדָי,yada﹞Havam uxorem suam」(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翻譯成「Adam forsothe knew Eue his wijf」(字面義:於是亞當就認識了他妻子夏娃)。佛洛伊德認為,好奇心想要支配我們的本能,求知是一種間接滿足性欲的方式。本書卻認為,求知可能會變成最重要的欲望,並且會為了自己的目的而壓抑或包裹性快感。
這裡面有一些東西,可能跟性別認同這個有趣的現象有關。人類會跟喜好相近的人聚在一起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我們這些愛吃香腸的人,絕對不會向那些拒絕生命意義的堅果飲食派投降!我們這些對豬肉深惡痛絕的純潔人士,絕對不會墮落成那些愛吃豬肉派的畜生!——你喜歡吃什麼,就像你的紅頭髮跟白皮膚一樣,是讓你與眾不同的特徵。雖然效果不太明顯,但它還是能讓你知道自己是誰,不需要用極為複雜麻煩的方法設法辨別自己,結果最後還是不知道跟其他人有什麼兩樣。然而,把性取向當成一種方便的自我認同,就是一種對提喻(synecdoche)的力量屈服的神奇方式。我認為這個時代之所以幾乎用宗教的方式,讓我們從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得到愉悅(你必須像是坦承自己的信仰那般坦承自己的性取向,必須聽從天性反抗過往,宣布自己再也不要守住這個祕密),主要是受到「了解自我能夠帶來愉悅」這種幻想的影響。在彷彿接收命令般的模式下,這種自我申明是必要的理性認知。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之後,就能支持自己喜歡的事物。我們以「知道哪些事物能帶給你快樂」(尤其是飲食和性這些我們認為很基本的快樂)這種看似自然的行為,用來代替「認識你自己」。我喜歡某些事物,知道這件事讓我開心。如果我能讓自己相信,喜歡某些事物(例如香腸和性摩擦)的人不可能喜歡另外一些事物(例如果醬和人獸交),我就會更開心。在某種意義上,我們之所以會因此感到愉悅,就是因為禁止自己去承認自己喜歡的事物可能被其他事物取代掉(或者跟其他事物差不多)。我們喜歡的事物不會變成其他東西。
認知中斷
上述這些對快樂的思考,可能會讓我們更了解對死亡的恐懼。雖然懼怕死亡、進一步希望避開痛苦,應該都有助於物種存續;但佛洛伊德也認為「物種無論面對任何障礙都想要存續下去的神奇決心(這會讓他們無法融入任何環境)」背後應該要有一些理由。這乍看之下的詭異,其實可能只是某種同語反覆的語言遊戲。畢竟如果真有物種像佛洛伊德說的那樣直接理性地拒絕跟環境交纏糾葛,牠應該沒有辦法存活到能回答佛洛伊德的問題。想要存續的物種,一定會高度發展那些乍看之下屬於「生存本能」的東西。物種不會為了存續而尋找意義,而是因為存續了下來所以擁有意義。
知識與死亡緊密相連。有些人會說,人類是地球上唯一知道自己會死的生物。如果這真的是事實,那麼人類知道的事物、「人類了解自己知道多少事物」,以及「人類很清楚自己了解自己知道多少事物」,就全都會受死亡的迫近所影響。某種意義上,死亡是知識永遠無法克服的極限。畢竟至少據我所知,活著的我不可能知道死亡是什麼(至少我自己不可能知道),但說真的,死亡的模樣是我唯一真正好奇的事。但另一方面,死亡也讓知識擁有價值,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會隨我死去,只有我知道的事物能夠存留。如果我注定逐漸走向死亡,我也注定愈來愈了解死亡。至少我們不可能既說自己一定會死,又說那些和死亡相關的知識都是偶然出現,好像兩者之間可以完全切分一樣。正因為人類知道自己會死、知道自己永遠無法了解世上的某些事物、知道死亡會徹底終結所有知識,所以關於死亡的知識,其實就是關於死亡的一切。死亡是不可知的,但死亡也完全被知識所占據。雖然理論上至少存在另一種可能的認識方式,我們依然只能用人世間的方式認識死亡,而且也只需要用這種方式認識死亡。關於死亡,我們不僅沒有其他的認識方式(我們無法從死者那裡獲得統計資料,也無法自己死一遍知道死亡是怎麼回事),甚至我們關於其他事物的一切知識,也都一定會有過時或終結的一天。時間的存在,讓我們在時間盡頭的門口徘徊。除了關於死亡的知識,死亡再無其他;除了終將凋亡的知識,知識再無其他。
當然,我們可以用各種大手術後過著幸福快樂日子的故事,逃避關於死亡的知識;但一旦知道自己的一切感覺與知識都即將與皮囊一同消逝,你必然會需要找到一些解釋才能安心。知識先天無法跨越的極限,與每一種認知形式都必然存在的那些附屬次要極限,都源於相同的東西。知識的範圍不僅受到死亡所限制,也會像第六章〈無知〉所說,被人們主動訂出的範圍所限制。如果你知道某件事情,你一定明白那件事情有哪些部分你已經了解,哪些部分還不了解。
不過有些人應該還是搞不懂,為什麼有人會因為自己有一天會失去意識而感到焦慮或痛苦。打從盧克萊修(Lucretius)以來,哲學家就一直想要理解(或假裝不想理解)為什麼人們會害怕虛無。當我們想到痛苦總會終結,我們會感到快樂;但當我們想到自己的思緒將會終結,卻會感到痛苦。這快樂與痛苦之間以驚人的張力互相拉扯。斯多噶主義嘲笑人們根本無須害怕死亡,因為我們無法感受死亡,而害怕自己根本感受不到的事物是荒謬的。但菲利普.拉金(Philip Larkin)在〈黎明曲〉(Aubade)精妙地說,這種嘲諷毫無意義,因為人們害怕的其實正是「失去感覺」這件事。當然,這種反駁不是拉金首創:奧朗則布(Aureng-Zebe)在約翰.德萊頓(John Dryden)的同名劇作中就說過一樣的話:「死亡本身無可懼怖/我們害怕的是不知發生何事,不知身在何處。」不過拉金的〈黎明曲〉更進一步提醒我們,死亡的意識是無法擁有的,或至少是無法持有的,因此我們一定會設法不去想它。拉金試著在詩中用間接的方式來講這件事。他說我們不可能知道死亡究竟是什麼模樣,因此不可能一直忍受「自己總有一天會死」的事實。然而,我們一旦知道這項關於自己思維傾向的抽象事實,就會感到愉悅,可以用這種愉悅去對抗恐懼。而〈黎明曲〉在詩中卻寫出一種相反的面貌,這首詩似乎除了相信那些逃避知識的行為(像是令人麻木的工作、社交、飲酒迴圈)以外,對其他事情都不信任。也正因如此,這首詩把自己也寫進了這種麻木迴圈之中,以這種方式直面「我們不可能面對死亡」這件事情。它在思路上耍了個小詭計,或者說利用了認知享樂主義的機制,把逃避寫成一種面對,藉此想像自己正在對抗那些自己想要逃避的東西。
我得承認,對於失業的恐懼讓我這輩子不斷受苦也不斷獲益。一旦知道某些工作不太可能給我什麼好處,我就沒什麼好想的,或沒有什麼可以考慮。我曾經聽過安東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談他必須離開出生地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威爾斯有什麼問題,而是他認為自己必須逃離「心靈空虛帶來的痛苦」。有人認為無知無覺的極樂世界就是涅槃,但如果真的完全沒有任何事物可以想,我猜這對我來說還是不行。我對這件事的看法,就像伊迪絲.內斯比特(E. Nesbit)在一九○五年詩作〈重要的事情〉的結尾。在這首詩中,老太太遺憾的原因並不是生命即將結束,而是傻傻地沒有把生前知道的事情搞清楚:
上帝啊,我好想知道,
你是不是已經搞懂了我腦中的所有東西,
上帝啊,如果可以的話,
讓我死後至少知道一些事情。
如果我真的正在經歷涅槃,我不可能不知道。即使用涅槃的例子,前面提到的那些老問題也不會消失。我認為只要人們在思考,即使只是在做最朦朧的遐想,都會去推斷事情的蘊涵與結果,因此都會涉及推論。所以說,其實我們並不是「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而是「我為了自己可能存在而思考」(cogito ut sim,葡萄牙語有假設性的未來完成式,但可惜拉丁語沒有)。思考時你需要知道一些事情,需要從腦中提取一些概念和材料。這讓我突然想到,我的確沒有把自己知道的事物都儲存在某個可隨時拿出來展示的地方;而是我稱為「知道」的功能讓我獲得一種意向性。「知道」某些事物,表示我們能把事物當成「知道」的對象。
思考意味著穿越知識,從你認為自己知道的事物,移動到你原本不知道的事物,或至少不能說完全知道的東西。要用這種方式獲得知識,你得讓自己捨棄其他一切,陷入沉思。威爾弗雷德.比昂(W. R. Bion)認為,我們在想像這種關係時,可以把它當成盒子與內容物之間的關係。思考給予我們的其中一種痛苦或困惑,就是心中好像充滿了想法,但又認為那些想法不完全是我的(當然這未必讓人痛苦,有時甚至會接近某種手淫的快感,某種脫離自我的幻想)。比昂認為,這種經驗如果沒有包在某些外殼之中,就會令人痛苦、迷失方向。但他的譬喻實在太粗糙,畢竟盒子的結構和枕頭套不一樣,枕頭裡面的東西如果沒有包好就會蓬起四散,盒子則像是由各部位的應力和鏈結構成,類似於巴克明斯特.富勒(Buckminster Fuller)所說的「張拉整體」(tensional integrity或tensegrity)。就像我們經常無法辨識舞蹈中的舞者一樣,我們也經常認不出思考時的思考者,認不出思緒中的思考過程。
在我時不時(有時是在病中)思考死亡會是什麼模樣時,這個想法很有幫助(此外我也嘗試思考過死後的模樣,但無法從中獲得任何意義)。我想我需要把「死亡」和「認為自己將死」那種飛機即將墜毀的感覺區分開來。我所說的死亡,是和某種從此遺忘自己、永遠不可能再回到自己的狀態長期對抗。這段理解過程永遠都無法成為知識,但的確有一種知識與這種困境有關,這種知識包含了一種永遠無法被了解的理解過程,那就是陰影的降臨。貝克特在散文式的小說《渾看渾說》(Ill Seen Ill Said)的結尾,想像了某種理解者與理解過程完美重合的狀態。這整部文本都在仔細檢視一位垂死的老婦人,也許我們可以說,這種狀態試著讓婦人的垂死變得更強烈而完整。在文本的結尾,當老婦人知道自己的生命將如何結束,她瞬間得到了幸福。文本也就此完滿:
最初也是最終的時刻到了。剩下的,只夠用來吞噬一切。一分鐘接著一分鐘。天空、大地、一切能夠吞噬的東西。不留下任何一點腐肉。一點也不。再數一次。最後一次。從容地呼吸那虛無。感受那幸福。
上述這段最後的「感受那幸福」在英譯版是(know happiness),有些人會認為是一種祈使句。原文法文「Connaître le bonheur」是用不定式寫的,與前面一句「從容地呼吸那虛無」(Le temps d’aspirer ce vide)並置,文本認為當我們能夠預先看見自己的知識將在何處終結,我們將得到幸福。當然,這根本就不是幸福,因為它只會讓你期待。與其說那是一種了解,不如說是一種折磨。這些詞也都是貝克特會使用的。他在《每下愈況》(Worstward Ho)寫過「在折磨中等待離世」(gnawing to be gone)這樣的句子,更早之前則在《美好時光》(Happy Days)中讓溫妮說出希望自己「不在這裡胡言亂語、不懂裝懂,(略停,喘口氣)讓懷疑像蟲子那樣一直折磨我」。
這種乍看之下獨一無二的異常狀態,的確會逐漸蔓延到所有東西上。一開始只是發現我們不可能真正知道自己的死亡,但隨後意識到其實也無法真正知道更早的事情,然後回頭一步步侵蝕,最後讓我們覺察自己根本沒有真正知道過任何事情。既然我現在知道的一切,之後可能都無法再次憶起,那麼我所獲得的知識就不能真正稱為知識。也許我們可以用一種差強人意的權宜之計,把知道的事物寫下來或記錄下來,但那也不能證明我知道,最多只表示我記下了一些東西。無論我知道什麼,都得另外花工夫去證實、闡明我知道的事物真的和我所說的相同,否則那些事物就會落入無底深淵,讓我一直以為自己知道,卻從來無法確定自己到底知不知道。那區分眼前最後一幅畫面以及之後的全然黑暗的事物;那區分永遠無法確定是否知道的、映入心中的最後一件事,事實上也能夠打碎我所知道的其他每一種事物。所以,在某種意義上我確實知道死亡,或者說我確實了解知識中的每一塊都在暗示著知識的終結。而我自然地履行這種玄祕的愉悅,或者更確定地說,我在寫下這些句子和感覺時,的確感受到這種愉悅。既然思考自己對於無知的恐懼,可以讓我們感覺滿足,那麼求知的過程似乎就必定可以超越知識本身,甚至可以探索未知的內心。後面這種探索通常會用到虛擬出來的知識,也就是關於想像與夢境的偽知識或準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