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將當代中國大陸法學界重要爭議之文詞加以分析整理,介紹法學領域關於「中國特色」之反思。大陸的例子,貼切地表達了法律作為一種文化、一種觀念和一種認知所反映出來的社會情感與理想世界。法制改革首面對的, 正是如何調和為因應商品經濟而大日推廣的以個體為中心的權利觀,和為保障公有制經濟而必須宣揚的以集體為中心的義務觀。
由於新興的法學概念與西方法治理論相似之處頗多,故同時挑戰了社會主義與中國傳統的法學實踐,此所以當代法學理論之爭,可視為是為所謂「中國特色」定位的關鍵之一。透過本書之引介,大陸法學掙扎辯證的發展經歷,或也可為不同法哲學領域中的吾輩思想工作者所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