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訴願權及訴訟權,為憲法明文保障之基本權利,行政救濟法(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構成人權保護法律體系之核心,屬第一次權利保護法制,係具體化之憲法,故其立法與適用應以人權保障作為主軸,而公權力機關遵守依法行政係為確保達成法治國家維護人權之目的。
本書嘗試以淺顯之圖表及法規分析,搭配相關之實務案例,期待減輕初學者、基層民眾、公務員與準備國家考試人員,掌握行政救濟法之辛勞。
作者簡介
黃俊杰
學歷: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研究
德國MPI財稅法研究所訪問學者
經歷:
公務員普考
公務員高考
司法官特考與律師高考等國家考試及格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暨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