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醫療法、醫師法、護理人員法為主,介紹醫師、護理人員等之資格條件、業務事項與責任,以及醫療、護理機構應遵守之規範,期落實醫療人權,確保人性尊嚴。另針對全民健康保險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醫病關係之權利義務、醫療糾紛、訴訟等重點,併予介紹。
民國90年2月迄今,本書修正第3版至第11版共10次。第3版修正近半;第5版因應醫療法大幅度修正二度易稿,並改為橫版、加註釋及於第3刷修正。第6至10版配合護理人員法、傳染病防治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醫師法及醫療法及各相關施行細則等法規之大修而快速修訂,並以法學角度檢視衛生法令實務,為本書最大特色。
鑑於102 年1月施行二代健保新制,且7月23 日行政院衛生署改制為衛生福利部,以及醫護、人體研究試驗等法規修正頻仍,第11版皆配合修訂並新設計封面及版面,以利讀者掌握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