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二十版序
十六年前,在本書修訂六版序中曾提及:「美國學術界有“publish or perish!”(大意為:發表論文,否則滾蛋!)的名言。同樣,在出版界,實務性的著作也有“revise or discard!”(大意為:修訂,否則丟棄!)的說法。」本書內容與實務的連結性很強,自應配合情勢的變遷,適時作更新或修訂。
此次的修訂,約有以下四項:
一、增加
1.出口價格訂價策略(第七章第五節)。
2.海關業務(第二十一章第一節)。
二、改寫
國際經貿組織(第三章第四節)。
三、更新
配合法令規章的修訂,做了必要的更新。
四、行文、措詞的調整
在行文、措詞方面,做了若干調整。
國際貿易實務的內容很廣泛、複雜,貿易環境又與時俱變,所以本書內容難免有考慮不周之處,尚祈讀者不吝指教。
張錦源 謹識
2015年9月
序
「如果沒有對外貿易,本島將會是個什麼樣子?對百姓來說,那將是個閉鎖之地,而他們將只不過是些與世隔絕的隱士罷了;對外貿易給我們帶來了財富、榮耀和偉大,它使我們名揚四海,舉世尊崇。」(What would this island be without foreign trade, but a place of confinement to the inhabitants, who (without it) could be but a kind of Hermites, as being separated from the rest of the world; it is foreign trade that renders us rich, honourable and great, that gives us a name and esteem in the world.),這是1676年查理士‧莫羅(Charles Molloy)在其法學著作De Jure Maritimo et Navale內所說的一句話。這句話印證於今日的臺灣,仍然是至理名言。對外貿易於海島經濟的重要性,毋需我們再作強調,三百年前如此,現在也如此,將來仍將必如此。
國際貿易的研究,大致可循兩個方向,一為理論或原理方面的研究,另一為實務方面的研究。前者即「國際貿易理論(或原理)」,後者為「國際貿易實務(或技術)」。兩者雖關係密切,但各有不同的研究領域。其間最大的不同乃為理論的研究多以國民經濟為出發點,而實務的研究則多以私經濟為出發點,因此,兩者各有其獨立的體系。讀者幸勿認為國際貿易實務即為國際貿易理論或原理的實際應用。倘若有此誤解,則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矣!
國際貿易實務之學,涉及範圍頗為廣泛,但以國際間商品買賣的基本原理為核心,旁及銀行、運輸、保險等各方面。本書旨在充作大專國際貿易實務的教本並供有志從事貿易業務的社會人士參考,因此循下列各項原則撰寫:
1.以國際間商品買賣的原理、原則為核心:買賣的原理、原則為貿易實務的重心,貿易條件(trade terms)的解釋、交易條件(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ransaction)的內涵、契約成立的過程、契約條款的訂定要領等,均為初學貿易實務者所不可或缺的知識。本書對此都予以詳細的介紹,期使讀者日後實際從事貿易業務時,能駕輕就熟。
2.按交易過程先後敘述其內容:國際間的每一宗交易,從初步接洽開始,中間經報價、接受、訂約,以迄交貨、付款為止,其間有相當錯綜複雜的過程。本書按交易過程先後作有條理的說明,期使讀者對全部交易過程,能獲得一完整的概念。
3.專章介紹信用狀、託收、運輸及保險:期能使讀者除諳熟國際買賣原理外,尚能學得與貿易息息相關的銀行、運輸以及保險等方面知識。
4.專章討論貿易索賠問題:貿易索賠為國際商務往來的病態現象,處理極不易,常令從事貿易者深感困擾。本書特闢專章討論貿易索賠解決及預防之道。
5.專章介紹三角貿易與相對貿易:近年來盛行三角貿易與相對貿易,為此,本書特闢專章介紹有關這方面的操作實務。
貿易實務涉及層面頗為廣泛,著者學驗有限,因此疏誤脫漏在所難免,尚祈讀者不吝指正是幸。
張錦源 謹識
198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