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要旨
一、本書乃參考中國近代史、現代史領域諸多前輩的研究,邊竄而成。因非學術性著作,且囿於篇幅,僱正文中不一一註明出處,而於書後參考書目中列明所參考的著作,以示不掠美之意。
二、有關臺灣史部分,則隅谷三喜男等、張勝彥等、黃昭堂、若林正丈、吳密察、楊碧川等人的著作,是重要的參考書籍,特此說明。
三、本書初版第一、二、三章及第五章第一、二節由潘光哲執筆;第四章、第五章第三節、第七章第二節、第八章第二節、第九章由李福鐘執筆;第六章、第七章第一節、第八章第一節及第十章則由薛化元執筆。四版以後的修訂,則由薛化元執筆。
四、有關本書的體例部分,原則上採中國紀元,附上西元紀元。唯為尊重史實起見,凡外國史事原則上採西元紀元,日本領臺期間採西元紀元,至於中共政權統治下的中國大陸,亦採西元紀元。
第一章 清季政局與革命運動
第一節 清季政局與社會變動
摘 要
中國自鴉片戰爭後面臨的變局,錯綜複雜。只接受過傳統教育,認識和視野只侷限在傳統範疇的最高統治者,不可能有充分的認識與應變能力。但是,他們卻掌握了做決策的最高權力,並唯權力鞏固是視,對引導國家發展產生了負面的限制作用。國勢危急,向以關懷國事為己任的知識分子挺身而出,呼籲維新改革,以救危局,康有為與梁啟超師徒即是1890年代維新改革力量的代表人物。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清德宗光緒皇帝在康有為的建議下,做出了維新變法的決策。但因慈禧太后發動政變,致使史稱「戊戌變法」的改革行動並未成功。
西方帝國主義勢力的入侵,影響重大。如基督教的重行傳播,由於文化衝突,遭受某些中國人的杯葛,甚至引發「教案」,紛擾無已,義和團運動應運而起。義和團運動是中國民間反抗外國勢力入侵的行動,雖夾雜愚昧無知的成分,卻是中國民族主義情緒的先導。這一事件還嚴重衝擊清廷的政治權威,動搖政權的基礎。清廷迫於壓力,只好宣示改革,推行「新政」,後來更進一步宣示預備立憲。熱心於維新事業但反對採行革命手段的地方士紳,熱烈回應,這些熱心參與的人物通稱為立憲派。但因清廷推動的立憲措施不孚眾望,使得立憲派人士最後轉向支持革命,對中華民國的建立有重要的貢獻。
清廷的統治能力不斷的弱化,是其傾覆的重要因素,財政的崩潰即是重要的表徵。為因應財政需求,清廷大借外債,搜括民財,無窮已時,因之引發諸如抗捐、搶米等行動,社會秩序動盪不存,清廷自然難逃傾覆的命運。
統治集團與清季政局
清末的政治權力運作仍維持傳統中國「皇權至上」的形式。漢人督撫自平定太平天國後,對政局逐漸有一定的影響力,但依舊受滿族皇權的節制。如袁世凱自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起擔任直隸總督等職後,權傾一時,至宣統皇帝溥儀即位,年甫三歲,其父載灃以攝政王名義監國,一紙諭令要袁世凱「開缺回籍養疴」,袁也只好倉皇離職(1909年1月),等待東山再起的機會。因此,掌握皇帝權力的滿族統治者,個人處理政務的能力優劣,甚或脾性好惡,都會對當時的局勢產生一定的影響。
整體而論,清朝皇帝的素質相對整齊,比起中國歷史上其他朝代昏暴疏懶的皇帝,確實高明許多。不過,中國自鴉片戰爭後面臨的變局,錯綜複雜,對只接受過傳統教育,認識和視野不免只侷限在傳統範疇的皇帝而言,自然不可能有充分的認識與應變能力。像清文宗咸豐皇帝見到美國總統以平等相稱的國書,竟在國書上批道:「夜郎自大,不覺可笑」,完全不能理解外在世界局勢與中國的地位。又如清德宗光緒皇帝有心變法改革,也曾讀過一些介紹西方情勢的著作,但他生長於深宮婦人之手,深受傳統綱常倫理制約,不能拂逆撫育他長大的慈禧太后的意旨。因此,做歷史評價時,有必要考慮教養、成長環境對這些皇帝的限制。
不過,討論清季的統治者時,絕不能忽略無皇帝之名而有皇帝之實,權力絕大的慈禧太后。她在咸豐帝逝後,掌握權力四十七年(1861-1908年)。前二十年,她與咸豐皇后慈安太后共視朝事(1861-1881年)。而無論1873年到1875年元月,名義上由同治「親政」,或是以後名義上的光緒「親政」,她仍掌握實質權力。慈禧有相當高明的政治手腕,號令節制臣下左右,無敢逆鱗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洋務運動的推展。但她現代知識不足,而且耽溺個人的享受,甚至挪用海軍軍費修築頤和園。由於資料缺乏,究竟挪用多少費用,很難論定,以1888年將四十五萬兩銀撥為頤和園之用為例,這筆錢約相當於那一年北洋艦隊七艘主力艦所有官員薪糧公費及練船修費的總額,可以想見其經費之龐大。整體言之,慈禧在晚清掌握的權力無與倫比,對當時政局的變化,自應負最大的責任。
光緒帝與慈禧太后相繼去世後,由光緒帝三歲的侄兒溥儀就帝位,權力掌握在以攝政王名義監國的父親載灃為首的一班滿洲權貴之手。然則,載灃卻是個缺乏政治經歷的決策者,滿洲權貴亦竭力排斥漢人,擁有政治軍事權力的袁世凱被罷黜,即是一例。及至清廷決行採「責任內閣」制,內閣成員中滿九漢四,皇族占多數(五人),被譏為「皇族內閣」,內閣總理慶親王奕劻貪瀆無能,聲名狼藉,餘則多為紈袴少年,輿論大譁,未及半年,清帝國即告瓦解。
清代末期的最高統治者,並不是能領導國家因應時代變局有所更張的領袖。他們的生長環境與教育,限制了他們的見識。但在傳統君主體制下,他們掌握了做決策的最高權力,並唯權力鞏固是視,對引導國家發展起了負面的限制作用。
維新改革力量的出現
清季的中國面臨著重重危局,向以關懷國事為己任的知識分子挺身而出,呼籲維新改革,挽救危局,掀起陣陣波濤。康有為與梁啟超師徒是十九世紀最後十年裡維新改革力量的代表人物。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春、夏之際,康、梁師徒到北京參加會試時,傳來《馬關條約》即將簽訂的消息,士情激憤,他們策動參加會試的舉人一千三百餘人聯名上書清廷,要求拒和、遷都、變法。雖然,他們的上書並未能上呈給光緒帝,卻標誌著維新改革力量躍登舞臺的歷史意義。
此後,各式各樣的維新改革風潮漸次瀰漫。中國各地出現了「強學會」、「保國會」等等以保國救亡為宗旨的團體,也出現了《時務報》、《國聞報》等等倡言維新變法的報刊,都激起愛國有識之士的熱烈回響。同時,若干深體時勢趨向的地方督撫也開展具體的改革行動,最著名的是巡撫陳寶箴主政下的湖南。
變法的呼聲,也傳入深居重重宮闈裡的光緒皇帝耳中,終於做出了維新變法的決策,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四月二十三日(6月11日)下詔定國是。在此後史稱「戊戌變法」的一百零三天裡,發布了一系列除舊布新的詔旨,涉及經濟、軍事、文化和政治領域的改革。但是,這一系列的改革大都還只停留在紙上作業的階段,慈禧太后就在一群擔慮將因改革失去權勢的保守派官僚的支持下,發動政變,囚禁光緒帝,盡罷一切改革詔令,殺參與維新事業的六位士人:譚嗣同、楊深秀、康廣仁、林旭、劉光第、楊銳(史稱「戊戌六君子」),康有為、梁啟超逃亡海外,與變法事業有關的官員也受到懲罰,如陳寶箴即被罷黜湖南巡撫一職。新政、改革,被迫中止。
儘管這場被稱為「戊戌變法」的改革行動並未成功,卻播下了此後維新改革思想的種子,將在此後的歷史進程裡綻開怒放的花朵。
「教案」與中國社會
清季的中國除了必須因應西方帝國主義勢力的入侵外,也和傳統中國歷朝歷代末年一樣,政府的統治能力逐漸弱化,社會秩序動盪不安。前此的內部動亂,如太平天國、捻亂、回變等等,已經動搖了清朝的統治基礎。此後各式各樣的變亂,更使清季社會處於不穩定狀態。
清季中國社會的變亂,也受到西力入侵的直接影響,特別是基督教在中國的重行傳播,引發無數紛擾。依據相關的不平等條約,教士在華傳教,享有治外法權,不受中國政府管治。而受教士包庇的中國教徒,儼若高等國民,頗有藉此身分欺凌百姓之事,致釀事端,加上文化衝突的因素,反教言論及行動隨即而生,甚或形成「教案」,不但導致社會亂局,更成為外國勢力侵入的藉口,中國損失慘重。
據不完全統計,咸豐六年到光緒二十六年(1856-1900年),中國各地發生反教事件至少五十四次,三分之一是直接因為教會建堂傳教及房地糾紛而引起,例如光緒十二年(1886年)的重慶教案,即以英美傳教士在重慶險要地段強行占地而引致,反教風潮蔓延到川東各地。也有因中西民情有別而引發的教案,如同治九年(1870年)的天津教案,即因幼兒走失,拐匪供云受天主教堂指使而產生。民教衝突既起,外國教士與教徒往往盛氣凌人,更增反感。教案爆發,社會秩序為之動盪,但秩序的恢復往往以彈壓一般中國民眾為代價,民怨積累既久,終至引發打出「扶清滅洋」口號的義和團運動的爆發。
義和團運動及影響
義和團(又稱義和拳)的起源與組織,甚為複雜,大致說來,乃是咸、同年間,山東、直隸交界各州縣為保衛身家、防禦盜匪組成的鄉團,本與反教運動並無關聯。然當外國教會勢力在華愈形擴張,引發民怨,清政府在政策上往往寬容教民,是造成義和團的活動宗旨轉向的重要背景。
義和團的成員信奉各式民間神祇,自稱祈禱後神降附體,口誦咒語,金刀不入,槍砲不傷,揚言「興大清,滅洋教」,糾眾到處毀教堂,殺教士、教民。山東巡撫毓賢縱容他們的行動,引發西方各國公使抗議,毓賢去職,由袁世凱繼任。袁世凱大力彈壓義和團,迫使部眾向直隸發展。當時的直隸總督裕祿並未著意鎮壓,活動漸次擴大,毀火車、電線、教堂、殺「洋人」,秩序蕩然。西方各國乃未經許可,調動軍隊揚言保護使館、僑民。
慈禧太后本對義和團半信半疑,然對他們打出的「扶清滅洋」口號甚感興趣。因其有意廢光緒而受列強干涉,頗難釋懷,當義和團蔓延北京、天津一帶,竟傳出列強要求慈禧退隱,權歸光緒的言論,益增其怒。她曾遣軍機大臣剛毅等視察義和團情況,回報云義和團忠勇可靠,一班權貴多以各種因素,亦痛恨「洋人」,傾心於義和團。終而,光緒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1900年6月21日)下詔與西方各國宣戰。但在前一天,清軍與義和團已開始圍攻北京使館區了。
清廷對外宣戰,招致了英、俄、德、法、美、日、奧、義八國共組聯軍,1900年8月14日攻占北京,慈禧挈光緒狼狽西逃到西安,宣示要「扶清滅洋」的義和團眾被一掃而空。當義和團無力阻止英、美、德、俄、日、法、奧、義八國聯軍(事實上比利時等國亦有出兵)進逼北京時,慈禧便知道戰爭已經失敗,因此電召李鴻章入京議和。但是,聯軍統帥瓦德西(Alfred von Waldersee)拒絕承認李鴻章和談代表的身分,縱兵大掠,在聯軍控制區域,人民的景況十分淒慘。
當時,德、俄兩國對中國領土野心勃勃,俄國且已實際控制了東北。英、美則保持《門戶開放宣言》的立場,大加反對,日本當時軍力不足以取得優勢地位,亦認為此時瓜分中國,對其不利。
由於列強立場不一,使得清廷之前向全世界宣戰之舉,不至於造成亡國之禍。英美等國基於商業利益等考量不欲中國遭到瓜分,希望以「門戶開放」政策1作為解決此一事件的基本原則,乃不承認清廷宣戰的國際法效力,壓制對中國有領土野心的其他列強。勉強保住領土完整的大清帝國,則仍然被迫簽訂一般所謂的《辛丑和約》2。不僅須償付連利息合計總數達九億八千二百萬兩的賠款(一般稱為「庚子賠款」3),並准許外國在京、津一帶十二處駐兵,喪權辱國。
義和團運動作為民間反抗外國勢力入侵的行動,具有特殊的意義。它雖夾雜愚昧無知的成分,但呈顯出中國群眾間的強勁民氣,是中國民族主義情緒的先導。這一事件還嚴重衝擊清廷的政治權威,動搖政權的基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清帝國的國際地位也隨之下滑,有列強甚至質疑中國文明古國的地位。
----------------------------------------
1甲午戰後,清帝國國際地位下降,列強各自劃分在中國的勢力範圍,英國在中國商業利益最大,在各國勢力範圍內的商業利益也受到損害。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的戰爭結束,美國取得菲律賓以後,雖希望往中國大陸發展,卻受限於列強各自的勢力範圍,亟思改變,使英國希望打破各國勢力範圍的企圖,得到有利的國際情勢配合。因此,在英國支持下,1899年美國國務卿海約翰(J. Hay)提出了積極推動打開各國勢力範圍的《門戶開放宣言》。
2就英文文獻來看,所謂的《辛丑和約》並不是國際法上的條約,而是「議定書」(protocol)。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英美等國既不承認清廷宣戰的效力,在學理上,也沒有必要簽訂一個在國際法上結束戰爭的和約。而在結束二次大戰的《(舊)金山和約》中,也明白使用1901年在北京簽訂的最後「議定書」。對清帝國內部而言,清廷向列國宣戰後,包括李鴻章、張之洞、劉坤一等各省督撫拒絕遵行宣戰詔書,推動「東南自保」,固然是脫離中央的反叛行為,也是質疑宣戰的效力。不承認清廷宣戰的效力,在某種意義上,也化解了此一清廷內部的忠誠危機。 3庚子賠款由於高估列國商民在中國的損失,因此事後美國等國退回部分的賠款(庚款),並作為在中國推動新式教育的用途,清華大學的發展即與庚款的支持密切相關。
新政與預備立憲
義和團事變時,部分地方督撫視清廷向各國的宣戰令為「矯詔」,發起「東南互保」行動,與各國聯絡,表示將鎮壓義和團,要求各國不派兵進攻,「兩不侵犯」,先後參加的達十一省之多。這個行動,連帶著八國聯軍攻占北京,嚴重衝擊清廷的政治權威,慈禧太后的權力,搖搖欲墜。迫於壓力,不得不宣示改革,成立督辦政務處(光緒二十七年三月三日,1901年4月21日),以總其責。地方督撫亦提出各式改革建議,其中最重要的是兩江總督劉坤一與湖廣總督張之洞聯名提出的〈江楚會奏變法三摺〉,提出了興學育才、改革吏治、司法、軍事的具體方案,得到慈禧太后的肯定,命督辦政務處「隨時設法舉辦」,成為指導此後推行「新政」的綱領性文件。
清廷推行「新政」的內容廣泛。政制方面,包括改革中央官制,改革司法體制;教育方面則廢科舉、興學堂;此外諸如編練新軍、制訂各種現代化意義的經濟法規等等,也陸續開展。不過,此時推行新政改革的內容已無法因應時代需要。以推翻清廷為主要宗旨之一的革命風潮已激起廣泛的回響,而且,1905年日俄戰爭的結果,日勝俄敗,不少論者即認為,由於日本採行立憲體制,「以專制與立憲,分兩國勝負」,遂能以東瀛小國而高唱勝利凱歌,鼓吹中國亦當立憲的言論,竟蔚為洪流。在新政難能總括全局、革命力量興起、日本憲政體制有成的喧譁眾聲之中,為維持統治地位的清廷,終於在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1906年9月1日)頒布預備立憲詔,立憲運動就此開展。
熱心於維新事業但反對採行革命手段的地方士紳,熱烈回應清廷的預備立憲決策,結成團體,以助推展。以擁有科舉考試狀元頭銜卻從事實業建設的張謇、進士出身的湯壽潛等人為首,在1906年12月成立了預備立憲公會,餘如湖南憲政公會、貴州憲政預備會等也陸續組成。長久以來在海外鼓吹立憲甚力的康、梁師徒也有動作,如梁啟超在東京組成政聞社,後將總社遷移到上海,積極活動。1909年各省諮議局議員選舉(一半官派,一半民選),主張立憲的人士更得到發展與再結合的舞臺,紛紛出馬角逐諮議局議員。這些熱心參與立憲運動的人物通稱為立憲派。
立憲派成員的社會背景頗為一致。全國二十一個諮議局選出了一千六百四十三位議員,以十五省一千二百八十八位諮議局議員的出身背景進行分析,可以發現,這些立憲派人物的平均年齡約在四十三歲上下,大都是出身於舊科舉制度下的士紳階級,擁有進士、舉人、貢生功名者占七百人(比例達54.35%),也有一百六十七人(比例為10.16%)曾接受新式教育,二十一省六十三位正、副議長,擁有進士功名者多達三十二人(比例是50.79%)。可以說,他們是當時中國社會的菁英分子。
清廷雖然推動了一連串的立憲措施,但1908年公布的〈憲法大綱〉中卻極度提高君主權力,而且詔示以九年時間推動立憲,不孚立憲派改革的期待。於是,由江蘇諮議局議長張謇召集,於1909年12月組成諮議局請願聯合會,要求縮短預備立憲的時間、速開國會,前後三次請願行動,均遭駁回。最後,清廷只宣示將預備立憲的時間縮短為六年,嚴詞勒令解散請願團體。而後清廷頒布內閣官制,採「責任內閣」制,卻組成了一個「皇族內閣」,益發不得人心。及至武昌起義,革命的槍聲響起,對清廷失望的立憲派人士,又因清廷堅持「鐵路國有」的政策,使投資鐵路建設的他們蒙受了經濟利益的損失,種種因素,使得他們做出了支持革命的抉擇。例如四川領導群眾反對清廷「鐵路國有」政策的諮議局議長蒲殿俊,即在革命後曾任四川獨立軍政府都督;許多省分的革命獨立運動得到立憲派人士的支持,大有進展,浙江獨立後由立憲派核心人物之一的湯壽潛出任都督,即為一例。張謇的轉變更具意義,武昌起義後,他還要求清廷解散「皇族內閣」,速開國會,未幾,他決意支持袁世凱,聯合革命黨,要求清廷退位,前後一個月,他從力主開國會、要求成立責任內閣的(君主)立憲派,轉變為建立民主共和國的擁護者。中華民國建立,清帝退位,革命黨人當居首義之功,然則立憲派人士的響應與支持,也有重要的貢獻。
清廷傾覆的因素之一:財政崩潰
革命活動當然是造成清廷傾覆的重要因素,但是清廷自身的統治能力不斷的弱化,政權的社會基礎搖搖欲墜。
財政的崩潰是清廷統治能力弱化的重要表徵。為了因應內憂外患,軍事費用節節高升,宣統三年(1911年)預算軍費合計達一億三千七百萬兩,占全部支出的36%。必須償付給列強的賠款也帶給清廷財政的沉重壓力,《馬關條約》對日賠款(加上贖還遼東半島的費用)共計二億三千萬兩,「庚子賠款」不計利息即高達四億五千萬兩,各種教案賠款達一千八百萬兩,僅此三宗賠款總數即高達六億九千八百萬兩。清廷不可能立即付清,分期還本付息的結果,這三宗賠款總數竟高達十二億五千萬兩。為了處理內在變亂與外來侵略善後事宜、經辦新興事業(特別是興辦「新政」),官僚機構大增,重疊臃腫,行政費用也大幅增長,僅薪俸一項,每年多達一千多萬兩。純供滿足最高統治階層需求的宮廷皇室費用,也大量膨脹。慈禧太后掌權後,宮廷常年費用到光緒年間即增加數倍,如光緒娶后大婚,即耗資五百五十萬兩。這一方面資料有限,很難估算總數,但僅由光緒大婚費用、慈禧挪海軍軍費建頤和園等事例來看,即可想見其數目之龐大程度。清廷還大借外債以因應財政困局,甲午年(1894年)以後外債數額大幅上升,自此年起至清朝滅亡的十七年間,清廷借外債一百一十二筆,計款十二餘億兩,超過這個時期政府財政全部收入(約二十億兩)的一半,但扣除庚子賠款借款與各種折扣,實收僅六億六千萬兩。
清廷財政收入的增長遠遠不及支出的膨脹速度,財政赤字逐年增長。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歲入為八千八百餘萬兩,支出為一億一百餘萬兩,赤字達一千餘萬兩;庚子後,支出加大到一億三千四百餘萬兩,入不敷出數額增至三千萬兩以上。宣統三年預算,財政收入二億九千六百餘萬兩,支出為三億八千一百餘萬兩,赤字達八千四百萬餘兩。中央財政崩潰,地方亦同。宣統三年預算,支大於收在百萬兩以上的省分,即有貴州、江蘇等十省,湖北、四川兩省不敷數額更分別達五百三十九萬兩及七百七十四萬兩。清廷的財政陷入瀕臨全面崩潰的邊緣。
清廷傾覆的因素之二:社會秩序動盪
清季的財政需求大幅增加,大借外債以為因應之外,搜括民財,更無窮已時。民生因此日益困苦,事變頻生,社會動盪,政府威權日喪,走上瓦解之路。
各式的抗捐行動,即隨清廷籌募賠款及舉辦「新政」而起。像光緒三十二到三十三年(1906-1907年),陝西扶風一帶群眾反對為修鐵路依畝另徵捐稅而包圍縣城,砸毀附近區域的稅局、官錢局等政府單位即為一例。據不完全統計,各地民眾抗捐抗稅行動逐漸增加,1905年有九十餘次,1906年增加到一百六十餘次,越年上升到一百九十餘次,從東北黑龍江到西南的廣東欽州,遍及全中國各省。
此外還爆發搶米風潮。由於區域災荒,人民為求生存,遂向地主大戶,乃至進城搶米的變亂。以情況最為劇烈的湖南為例,1910年水災,米價上漲四倍,飢民請願減價平糶,未償所願,鬨鬧長沙,搶劫米店,甚至縱火燒巡撫衙門、稅局等政府單位,亦波及洋行等,瀕至革命階段。清廷傾大力鎮壓始略告平息。又如江西撫州搶米群眾逾萬,江蘇海州亦爆發二萬餘群眾搶焚麵粉廠之事。這些事例清楚顯示在飢餓線上掙扎的群眾為求生存而採取的行動。
抗捐、搶米等行動,不一定是有組織的行為,但都有反抗政治權威的意義,社會秩序亦因此紊亂不已。而爭回利權運動則顯示社會群眾的自主意識,也直接向清廷的統治權威提出挑戰。
由於不平等條約,加上清廷推動不力,致使中國礦產開採、鐵路興建等利權盡為外人所掌控。庚子事變後,不少有識之士開始推展收回利權的運動,響應者眾。鐵路方面,首先收回粵漢鐵路(1905年),改由商辦,此後各省紛設公司自辦鐵路,資金來源多由募集,不過距開辦所需頗有差距。礦產方面,如山西自設礦務公司,廢棄英國的辦礦合同(1908年)等,都有一定成績。
領導爭回利權的主體是地方士紳,他們也投資於爭回的利權事業中。清廷在宣統三年宣示「鐵路國有」政策,規定民股的處理辦法並不符入股股東的希望,群起反對,發起保路運動,遭清廷嚴詞申斥,屢屢以「格殺勿論」之論恫嚇。各省紳民毫無所懼,尤以四川為烈,發動全省性的抗捐抗糧及罷市、罷課行動,後來更組成「保路同志軍」,以武力反抗清政府。這種抵制政府政策的行動,正是在前此反抗既成政治權威的種種行動中積蘊而成,成為推翻清廷政權的革命行動的先導。
統治階層的能力不足與腐化,社會秩序更因政府統治能力降低、橫徵暴斂、激起反抗而蕩然不存,政府財政瀕於崩潰,清廷自然難逃傾覆的命運。武昌起義的槍響聲,正為大清帝國唱起了安魂曲。
習 題
1.試描述清季統治集團與政局變化的關聯。
2.試討論清廷傾覆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