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充滿了空氣,沒有空氣,人會活不下去!
社會充滿了法律,沒有法律,人會活得不好!
憲法是法律的根本依據,法律不能牴觸憲法。
因此可知,要在社會上生活,一定要學習憲法!
我國憲法規範的內容主要有四,即︰
1.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的依據、目的、效力及立國的基本精神與基本信念;
2.人民在國家內之權利與義務關係;
3.中央與地方政府政權與治權機關之組織與職權;
4.國家在外交、國防、經濟、社會、文教、科技、環境、生態及邊疆地區等領域之基本國策與施政方針等四大部分。
我國憲法自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至今,已有七十年,但一直沒有達到憲政民主的理想,即主權在民、公意政治、權力分立、依法行政、司法獨立、人民福利等理想。相反的,軍政軍主時期與訓政黨主時期,卻一直漫長的延續著,直到民國八十二年才有局部民主真諦的國會議員定期改選,但在不良的選舉、罷免法制下,人民只有在選舉的那一天當主人,但在總統、立委、地方公職人員任期中的一千四百多天,則形同奴隸一般的勞動與繳稅,缺乏制衡的能力。
所幸因教育的發展,人民不再愚昧,而投票式的民主及相當自由的輿論,也使人民可以透過選舉,不斷的輪替政黨及淘汰不良的民意代表,讓人民的基本人權,獲得部分的保障。
為了使憲法學習起來,不會太枯燥無趣,本書多以平白的語句,參酌憲政生活時論,評述憲政組織運作動態與人權理念發展實況,希望能引發青年學生與國民學習憲法的樂趣,並共同為達成憲政的理想來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