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顏氏簡介(節錄)
顏之推(西元五一三~?)單字介,北朝臨沂(今山東臨沂)人。祖父名見遠,博學有志行,南齊和帝時,官至錄事參軍,兼御史中丞。父親名協(亦作勰),幼孤,依賴舅氏養育成人。博涉群書、工於草隸飛白,荊楚之間的碑碣,都是他親手所寫。官至梁湘東王(蕭繹)鎮西府諮議參軍 。世代攻治《周官》、左氏學。之推於梁武帝中大通三年生於江陵(今湖北江陵),早傳家學。十二歲時,適遇湘東王自講莊、老,之推便預為門徒,只因談玄說虛,並非所好,仍然歸習禮(《周官》)、傳(《左氏傳》),博覽群書,無不賅洽。性好飲酒,不修邊幅。初仕梁,為湘東王參軍,後入北齊,任中書舍人。復因之推聰穎機悟,博識有才辯,應對閑明,又善長於文字,為尚書左僕射祖珽所賞識,後官至黃門侍郎。齊亡入周,為御史上士。隋開皇中,太子召為文學,深為禮重,不久因病終。著有文集三十卷,家訓二十篇,並行於世。
顏氏在齊生有二子,長子名思魯,次子名敏楚,表示不忘本的意思。顏氏身處亂世,所更非一,見聞既多,感慨係之,乃就所悟所得,筆之以教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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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內容述要
《顏氏家訓》,計七卷二十篇,每篇各具旨趣,茲分別簡述其要如次:
1〈序致〉即自序。表白寫《家訓》的用心,饒有意味。
2〈教子〉主張自胎教始。而幼兒時期的常規教導,使養成良好習慣,尤其重要。並提出嚴、狎、愛、簡四字為規範。所言至為深切,為人父母者,不可不看。
3〈兄弟〉主旨在論述兄弟相處之道。最要者,即兄當以恩待弟,弟當以敬事兄。兄弟本為同親所生,有如手足,血肉相連,同脈一命,怎可不相互敬愛?
4〈後娶〉即喪妻後再娶。篇中立言主旨,乃深感幼小子女,天真無邪,無端飽受後母虐待,實為不仁道之事,如欲避免,則莫如不再娶。
5〈治家〉即治理家庭,所應遵守注意的事項。如篇中所示:家教、家規、奢、儉以及寬、嚴、仁、苛等問題,都是當時最適合時宜的。即以今日待人處事言,亦非常適切有用。
6〈風操〉即風範節操。篇中涉獵甚廣,由個人至社會,由南朝到北朝,從習俗到禮儀,幾乎無不言及。要之,不外當時世俗所應遵守的儀則。所言雖近於繁瑣,卻為日常生活不可一日或無。而世事之不違人情,當為此篇主旨所在。
7〈慕賢〉說明聖賢為國家、社會的重心及不易得之理。篇中並舉實例與所言相應,格外感人。
8〈勉學〉篇中所言,舉凡有關為學的道理、方法、字音字義的講求、校勘,以及求學所應抱持的態度等,無不涉獵。有的詳加分析,有的提示原則,更有的直指其錯誤。讀此篇,可得到意想不到的知識與啟示。
9〈文章〉作者就著一己的所見所感,以及應行注意的事項,告誡家人,以期明白為文的規範,文章的趨勢,乃至為文所應抱持的態度,庶幾可免再蹈覆轍,橫遭世人的訾議。所示非常翔實,不僅可見作者對為文的主張,同時亦深具啟發作用。
10〈名實〉強調名與實要相符。當以「積善」、「行道」、「為仁」而立名,不可以「欺詐」、「虛偽」、「奸邪」的手段蓄意立名。言近旨遠,諄諄之誥,感人至深。
11〈涉務〉乃顏氏訓勉其家人應專心致力於某一世務,多吸取有關各方面的知識,進而詳察、細審、深思、熟慮,不僅要知其然,尤當知其所以然。篇中所涉及者尚多,特別是對南朝貴族子弟的作為,所發的悲憫沉痛之言,這對今日的富家子弟來說,無異當頭棒喝,有振聾發聵的作用。
12〈省事〉其義有二:一為對本身的職責,要盡心盡力,不干預職責以外的事務;一為不作無益、無意義的事情。篇中以此為基點,上下陳言,透闢無似,不惟寓義深,而警惕作用亦遠。
13〈止足〉就是知止知足的意思。作者就著正反兩面,作深入而詳盡的闡發,有令人倍感溫馨的提示,也有戒止顯明的警語,弦外之音,尤足以發人。
14〈誡兵〉乃顏氏告誡子弟不可習武,應以「儒雅為業」所作的深切勸勉。並歷述其先人,凡於載籍可考有造詣的人,惟在「儒雅」,而習武的人,多無成就,甚者且無事跡可考。
15〈養生〉六朝人談養生,不是談「神仙」,就是講藥方。顏氏卻能擺脫舊習、窠臼,以「慎飲食、謹寒暑、養精神、調氣息、清心寡欲」,為養生之道。以今言之,亦能相合。顏氏力排世俗之習的見解,誠令人感佩不已。
16〈歸心〉就字義說,乃為心中歸附之意。引申言之,就是「心悅誠服」。篇中所言,全為作者歸心佛教的自白。並借以勉其家人能服膺其言。於此亦可見顏氏對佛氏了解之深,信仰之堅。以其「非詆儒家」,致使傳統學者,對之表示極度不滿。
17〈書證〉即考證載籍中文字音義的正誤,以及所根據的版本。就版本以論字形,就字形以說明音義的究以何者為是。文中所涉及的書籍頗多,約有:《詩》、《書》、「三禮」、《春秋左氏傳》、〈離騷〉、「兩漢書」、《莊子》、《孟子》、《山海經》、《廣雅》、《通俗文》、《晉中興書》等。黃叔琳謂:「此篇純是考據之學」,所言甚是。
18〈音辭〉篇中所言,多為音義的流變、優劣。或就南北字音的讀法,或就當時所見韻書,提出一己的見解,予以釐正。對字音的保存,提供了庇護所,於後人在古音的探討上,尤具參考價值。
19〈雜藝〉篇中涉及甚廣,諸如真草書跡,繪畫成就,北方文士的習射,卜筮之業,算術之技,醫方之術,音樂琴瑟,乃至博弈、投壺等,均曾言及。「此篇所述雖瑣細,然亦遊藝之所不廢。」 這大概就是命篇的原因了。
20〈終制〉乃囑家人對其死後的喪葬宜從簡便,不可豐厚。祭祀亦僅具素果即可。並望其子弟,「宜以傳業揚名為務。」所以王利器說:「終制,謂送終之制,猶今言遺囑。」是言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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