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的西方社會是個”公民社會”(civilsociety),而”公民”的 概念,就西方史而言,實與”市民”密不可分。西方市民社會的發展過程中, 城市共同體(comune)的出現,在韋伯看來,無疑是其中最具關鍵性的轉捩點 。然而此一共同體之得以形成,卻又是奠基在與傳統束縛--包括氏族的羈絆 ,外來政治支配等--的決裂上。韋伯之所以用”非正當性的支配”來形容西 方的城市,正是為了要突顯出這些城市共同體支配權力的自主性,以及其權力 來源之掙脫傳統的”篡奪性”。這樣一個市民社會的發展過程,是有意了解現 代公民社會的讀者,不能不掌握的背景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