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瑞普利是個賊,也是專門偽造文書騙人騙財的痞子,他習慣性說謊,對女性沒有好感,必要時會變得冷血而暴力,但是他聰明絕頂,即使奪財害命也可以躲過法律制裁……故事一開始,瑞普利受朋友狄奇父親之託,從紐約前往義大利勸狄奇回鄉。湯姆滿懷喜悅心情赴歐,全心希望可以改頭換面,重新出發,並與狄奇結為摯友。然而他的期望落空了,心有未甘之下,他萌生殺機,並為了掩飾罪行扮演雙面人的角色。全書細膩描寫瑞普利犯罪、飾罪的心路轉折,風格獨特,扣人心弦。早期的偵探小說裡,作者是採取了與偵探同一立場的觀點來寫作的,小說和社會上的法律一樣,都是扮演伸張公義、捍衛秩序的角色;小說也站在無辜大眾的立場,扮演對犯罪者懼怕、受害、懷疑、憤怒的角色。至於在犯罪者那一邊,他們是誰?性格如何?童年如何?內心如何?偵探小說其實並不關心,犯罪者只是小說的工具,只是神探用來逞其聰明英勇的工具。但在本書當中,小說作者和犯罪者站在同一角度,詳細記錄犯罪者的一舉一動,記錄他的內心起伏,記錄他的思考邏輯;它讓讀者不得不和犯罪者站在同一立場,為他心驚肉跳,為他情緒起落,為他快被識破而捏一把冷汗。當你和犯罪者一起度過這些「犯罪歲月」,讀完之後你會感到道德崩潰,懷疑自己出了什麼問題,你害怕起自己內心黑暗的成分,看到自己犯罪的潛力,你開始覺得餘夜難安,覺得disturbing,呃,覺得擾人。沒錯,你不但覺得無與倫比的擾人,而且能夠感受到可以言喻卻無法解釋的危險氛圍!這部作品當年驚動了「英國犯罪小說協會」,使得評審委員爭議不休,從此更建立了特立獨行的「海史密斯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