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專門店>宋戴克醫生名案集/詹宏志
. 倒行逆施的推理
為了一位心目中特別愛戴的作者,我忍不住竟為他做出違反〔謀殺專門店〕選書原則的事。本來我的原則是只選原典,不另做選集;因為〔謀殺專門店〕的原意是引介「經典」,而經典就是不該再被更動的重要作品。譬如說,在我選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1874-1936)的布朗神父系列時,直接就選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說集:《布朗神父的天真》(The Innocence of Father Brown,1911),並未重新再做編選的工作。
但是,歷史上並沒有《宋戴克醫生名案集》這麼一本名作,當然後人重編的選集叫了這個名字的可不少,但宋戴克的創造者奧斯汀.傅里曼(R. Austin Freeman,1862-1943)卻從來不知道,這其實就違反了〔謀殺專門店〕自訂的規則。為什麼我特別把這些原來不構成一本書的六篇短篇小說集為一編?我也有一些道理。
當十九、二十世紀交替福爾摩斯的短篇推理正大受歡迎的時候,許多大作家受到刺激紛紛下海,想試試這種新寫作型式的潛力;有的作家想賦予偵探更多直覺或人性化的元素(不像福爾摩斯那麼不近人情),譬如寫布朗神父的卻斯特頓;也有的作家想創造比福爾摩斯更「科學」的偵探(也就是挑戰推理小說的邏輯高度和解謎難度),從事這個路徑的作家,走得最遠、探索最執著、成就也最崇高的應該就是今天要介紹的奧斯汀.傅里曼。
奧斯汀.傅里曼所創造的偵探全名叫做約翰.艾文林.宋戴克醫生(Dr. John Evelyn Thorndyke),簡稱宋戴克醫生或宋戴克博士。這位偵探可說是推理小說史上「科學偵探」(Scientific Investigator)的極致典範,他隨身攜帶顯微鏡與試管,器械完備到幾乎是一座迷你實驗室;他的「微物辦案」觀念甚至早於真實世界,紐約市警察局是讀了傅里曼的小說才設置了警察史上第一座警用化驗室;他注意死者與現場的一切物理現象與化學物質,譬如血流的方向與地心引力的關係,牙縫中的食物與死者生前最後進食的關係等等……你覺得我是在描述一位現代司法體系?的科學法醫嗎?像楊日崧或李昌鈺?但不是,這是一位出現已將近百年的古典小說人物。宋戴克醫生第一次出場,是在一九○七年的長篇小說《紅拇指印》(The Red Thumbmark),同時其他的同業福爾摩斯也還活躍得很呢。
奧斯汀.傅里曼自己也是一位訓練有素的科學家,擁有醫學與藥理學的科班背景,不僅擔任過執業醫生,更曾遠赴西非黃金海岸擔任殖民地醫生,也曾把他的西非經驗背景寫成一部探險小說。傅里曼對推理小說情節中的科學準確性,有著偏執般的瘋狂追求,他常常親自設計兇器做實驗(有沒有順便偷偷殺了仇人,我就不知道了),必須證明設計的器械確實可行才寫入小說,他的嚴謹可見一斑。
傅里曼對推理小說的知性追求,使他創造出一種的推理小說罕見型式,他自己稱之為「反敘式偵探小說」(inverted detective story)。在這些小說?,傅里曼把故事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先敘述案件本身發生的經過,讓讀者完全了解案情;第二部分偵探(也就是宋戴克醫生和他的助手)才登場,讀者在明處,偵探在暗處,你要看偵探如何一步步推演出事實的真相;你的閱讀沒有「兇手是誰」的懸疑,但充滿了偵探接近事實或誤入歧途的刺激,你的樂趣完全來自純粹欣賞知性推理的享受。
.追求卓越的偵探
在我的心目中,「反敘式偵探小說」是理性這一派推理小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極致,也幾乎是本格派推理小說意識的終點,再沒有比反敘式推理更需要或更相信知性的力量了。如果推理小說的意義是「智力遊戲」,宋戴克的反敘推理就是歷史上不可超越的最高峰。
傅里曼一生一共寫了六篇「反敘式偵探小說」,也就是我今天「破例」把它們匯為一編的由來。事實上,他有五篇「反敘式偵探小說」主要收在一九一二年出版的《唱歌的骸骨》(The Singing Bone)短篇集?,另外一篇〈波希沃.布蘭德的分身〉(Percival Bland's Proxy)則收入一九一八年出版的短篇小說集《肖像謎案》(The Great Portrait Mystery)?,如果我們把今天的《宋戴克醫生名案集》視為是《唱歌的骸骨》的翻譯,只是多加了一篇反敘推理的「附錄」,這樣,我們也不算違反<謀殺專門店>的選書原則呢。
傅里曼的推理著作不少,長篇短篇都有,我們先前在〔謀殺專門店〕曾介紹他的長篇小說(也是他的第一部推理小說)《紅拇指印》,但和創新福爾摩斯的柯南道爾一樣,他們的短篇推理得到更高的評價,一般論者甚至認為他們對推理小說類型發展的主要貢獻也是來自短篇小說。
在這六篇經典的「反敘式推理小說」?,我們看到最具代表性的傅里曼式的純粹推理追求,他細膩清楚地鋪陳案情,每一個小細節都不放過也不浪費,然後他讓宋戴克在極端不利的處境中出場(讀者已經知道一切案情了,但偵探還一點都不知道),接下來,你就要一步一步看到著名的「宋戴克醫生的方法」;他尋找現場一切微小證物,一點碎片、一滴血跡、一根毛髮、一個指印,然後拿出他的「小實驗室」,用顯微鏡、用試紙、用測量工具,他反覆推敲,反覆思索,他對大家都習為常的事物充滿困惑,他注意東西變得太多或變得太少,他注意到死者鞋底的土壤成份,他是一位真正充滿科學精神的偵探,他專心一志,沒有情緒,不會焦躁,不為假象所惑,像個「工具」一般。
是的,工具,宋戴克博士正是所謂的「工具理性」的極致,他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破案「工具」。他的存在沒有別的人生意義與目的,他也沒有其他旁枝的事業生活要追求,他的功能就是深入案件,邏輯思考,成為有效的破案工具,「我破案,故我存在」,大概就是這樣吧?
真正的文學家後來不能滿足於這樣超級人類似的偵探,他們想要一種更有血有肉的偵探,更脆弱、更激動、也更愚笨,像我們多數人一樣,文學家覺得偵探在這樣的局限與困境才更有藝術的張力與發展性,後來也真的把推理小說帶到另一個豐富多彩的園地。但是,如果我們要問這些反動的能量從何而來?要不是傅里曼這些人把智力推理寫到了邊界極限,讓後來者再也難以突破,覺得知性推理完全無路可出,不得不另闢蹊徑,不然怎麼會跑出社會派的推理或後來的犯罪小說革命呢?
今天在這?,就讓我們來享受知性推理的高峰:「反敘式偵探小說」,並想像這些小說背後的意義吧。